许万平先生何罪之有?
──强烈要求中共立刻无罪释放许万平先生 报载重庆市民主运动活动家许万平先生被当局非法拘押数月,近日将
被开庭审判,我们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强烈要求中共重庆当局立刻
无条件释放许万平先生。
许先生何罪?为民请命是罪?维护民权是罪?要求民主是罪?如此,
那所谓的“为人民服务”,“以民为本”“国家保护人权”等冠冕堂
皇的说词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其实,此种荒唐戏码已经一演再演,
世人尽知。而事实上,以今日中国见,恰恰是那些违背宪法,草菅人
命,贪张枉法,横行霸道与黑社会沆瀣一气的许多中共大小官员们才
是罪人,是他们正在吸尽民脂民膏,蛀蚀民族生命的根基;也是他们
不光违背着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在侵犯着人类文明的道德律令。
是他们正在“颠覆国家政权”(官方给许先生诬定的罪名)而不是许
先生,因为,没有1个人类的政权能够枉顾事实,践踏正义却能够长
久延续,假如中共政权他日被颠覆,说到底乃中共咎由自取。生民所
生之利有限,而暴吏贪官之欲无厌,司法不公,贪腐日炙,民怨不
已,皆一党专政之流弊,中共却以一党专政来整治,一如“抱薪救
火,薪不尽,火不灭”,长此以往“至于颠覆,理固宜然”。
我们希望中共改弦更张,允许民间人士表达他们对国事的意见而不再
对其进行迫害,释放国内所有民主人士,拿出实际行动创造实现“和
谐社会”的条件。我们也强烈要求中共重庆当局立刻释放许万平先
生,并保证不再重犯类似事件;对那些具体办案的人士,我们理解你
们的苦衷,但希望你们不要诅咒为虐,坑害贤良,应秉持1个司法工
作人员的良心处理此事,历史会记住你们的所作所为。
最后,我们向艰困中的许万平先生的妻子和家人表示我们最真诚的敬
意和问候,虽然我们个人并不相识,但在为1个公正自由的中国奋斗
的路途上,我们视他为我们的兄弟和同道,我们以他为荣,也与他同
行。我们能力有限,但我们中的一些朋友将从他们有限的收入中筹集
一点款项奉上,以解燃眉,亦望你们善自珍重,等待万平先生归来的
那一天。
中国宪政协进会 主 席 王 丹
理事长 王军涛
及全体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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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我们去柏林向胡锦涛谏言
中国共产党主席胡锦涛2005年11月10~12日来德国访问,民阵民联德
国分部、全德学联特此在柏林组织隆重欢迎仪式。
中国政情、民情、国情每况愈下、积重难返,国家制度性腐败愈演愈
烈,社稷财政千疮百孔、危在旦夕,贫富两极天壤之差、民不聊生,
庶民不堪官僚、黑道凌辱,维权抗争此起彼伏……。清末皇朝的王权
崩溃,中华民国的中途夭折……,一幕幕历史的旧影在广袤的中华土
地上重演,历历在目、令世人心寒。历史一再证明了专制政治的没落
和昏庸,结束一党政权和专制制度不仅是世界民主潮流的使然,也是
中国人民的愿望,是华裔社会的呼声,是中华历史的真谛!
中国的明天必须建立民主制度,用百姓民间的通俗表述,即1个健康
的政权必须有监督、有批评,这就需要引进新的健康机制──反对
党、议会、媒体、民间团体等监督机制,从而重建社会体制,复兴传
统文化,建设社会道德。唯此之举,国家才会方兴未艾、继往开来。
民主中国阵线始终坚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理性抗争方式,我们
以和平请愿、民主谏言的形式表述政治理念,是鸿鹄之志,是正义之
举!
兹定于2005年11月10~12日举行系列和平请愿活动,详细安排如下:
1、11月9日上午10点:研讨会
2、11月10日上午10点正在中国驻德国大使馆门前举行请愿活动,中
国使馆地址:M?rkisches Ufer 54, 10179 Berlin。
11月10日中午举行大游行,下午集会。
3、11月11日集会(柏林)。
4、11月12日由中德支部和Koblenz支部在Duesseldorf举行抗议胡锦
涛的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彭小明另行通知。
我们希望全体民阵民联德国分部和全德学联的朋友踊跃参加这些活
动,特别是11月10日10点在中国大使馆门前的活动、游行、集会必须
参加。
民阵中德支部和Koblenz支部的全体会员,务必参加Duesseldorf的活
动。
自古道: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我们本着和平民主的理念,我们本着
“天下为公”的社会职责,我们本着“民为国本”的民众利益,我们
理直气壮的请愿和呼吁:
◆结束对异议人士、民运人士、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和关押圈禁!
◆严惩贪官污吏,调查制造冤魂的罪魁祸首!
◆开放党禁、报禁,重建良性的、健康的社会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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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师涛
向联合国 “(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申诉请愿 申诉请愿〔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健代理,
由师涛母亲高琴声授权〔2〕
一、被捕人或被羁押人的身分
1、姓:师
2、名:涛
3、性别:男
4、出生日期或被羁押时的年龄:1968年7月25日出生
5、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6、A、身分证(如果有这样的证件):身分证
B、签发单位: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C、签发日期:1995年10月9日,有效期:20年
D、号码:310107680725125
7、职业或者从事的活动(如果与当事人被捕/被拘留有关):记者
8、平时居住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军安里小区三号楼西单元102室
二、逮捕〔3〕
1、被捕日期:2004年11月23日
2、被捕地点(尽量详细):山西省太原市军安里小区三号楼西单元
102室附近
3、执行逮捕令的人员的单位(就你所知):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
局
4、他们是否出示了逮捕证或其它公共权力机构签发的文件?抓捕时
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两天后才签发拘留证。
5、签发这一逮捕证或文件的官员或机关:次日签发拘留证的是湖南
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
6、与此案相关的法规(如果你知道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
三、羁押〔4〕
1、拘留日期:2004年11月25日
2、拘留延续的时间(或就你所知可能会延续的时间):2004年11月
25日被拘留至今,已于2005年4月27日被判监禁10年的徒刑。
3、执行拘留的人员的机关: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长沙市监狱
管理局
4、拘留地点(现在拘留的地点和转送之前拘留的地点):先是在湖
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现关押在湖南省赤山监狱
5、下拘留令的官员或机关:湖南国家安全厅、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
院、湖南高级人民法院。
6、官方裁决给出的拘留原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7、与此案相关的法规(就你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讲述被逮捕或拘留的情况,并说明为什么
你认为这是任意逮捕或任意羁押”〔5〕
(一)关于被逮捕或拘留的情况的简单讲述
2004年11月23日,师涛在山西太原家中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的
人员带走,还抄走了师涛个人电脑及一些文字材料。当日的抓捕和抄
家的人员均没有出示任何许可证。2004年11月25日被以涉嫌为境外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为由拘留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2004年12月14
日又被以同样的罪名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
2005年3月1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秘密审理此案,2005
年4月27日做出判决,以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师涛有
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附件一)后师涛不服该一审判
决,于5月4日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附件二、附件三)其二
审辩护律师也于2005年6月9日将认为师涛无罪的辩护词送达湖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附件四)但其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5年6
月2日做出的不开庭书面审理的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附件五)
在2004年11月23日到05年4月30日之间,师涛母亲和妻子分别只获准
探望师涛1次。2005年7月和8月两个月,湖南监狱管理局在对师涛进
行狱前训练期间,不准许他会见包括辩护律师在内的任何人。
师涛辩护律师于7月11日向湖南高院递交了“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2005〕湘高法刑一终字第177号刑事裁定书的律师意见”(附件
六)。
2005年8月21日,师涛母亲高琴声代表师涛公开了致最高人民法院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诉(附件七)。该申诉分别在2005年8月21
日递交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23日递交最高人民法院。
至今,这两级法院没有对高母的申诉诉求做出任何反应。
(二)认为监禁师涛是”任意羁押”的理由
根据联合国(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采纳的标准,尤其是第2条和第3
条,对师涛的监禁构成任意剥夺自由。师涛的监禁违背了有关司法程
序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建立的
国际规范。
根据(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采纳的衡量1个涉及剥夺自由的案例的
“任意性”标准第2条,
“该案例剥夺人身自由的依据涉及到处罚当事人行使其基本自
由,即,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第7、10、13、14、18、19、21
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18、19、21、22、
25、26条保护的那些自由,包括:思想、良心、宗教自由,观点
和表达的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剥夺师涛的人身自由构成“任意羁押”。长沙中级法院的初审判决和
湖南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决定违背了保护新闻和表达自由的国际
人权标准。司法机构因为师涛行使他自由表达的人权而惩办他。即使
假定这个案子涉及到“机密”的起诉罪名在技术上成立(但是,后面
我们会指出这一假定没有经过依法鉴定),师涛文章实质上并没有透
漏任何当时在互联网上尚未传播的内容,更重要的是,作者并没有意
图、其文章内容也并没有危害任何国家安全。
此外,政府有责任保护中国公民的新闻和表达自由,正如《世界人权
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
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
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从宪政的角度,本案涉及公民
知情权、新闻自由和国家秘密之间的相互关系,当公民知情权、新闻
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发生冲突的时候,现代法治国家的司法理念更倾
向于保护公民知情权和新闻自由。没有证据表明有关法院在形成其判
决意见的过程中对政府尊重这些基本人权的国际和宪法责任有所考
虑。
根据(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采纳的衡量1个涉及剥夺自由的案例的
“任意性”标准第3条,
“该案例的审理没有遵循或至少部分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和
该案例涉及到的国家已经接受的相关国际公约列出的公证审判权
利的国际规范,导致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严重后果,由此使这
种剥夺具备任意性”,
对师涛人身自由的剥夺也构成“任意羁押”。下面我们将──论证师
涛被非法剥夺了他的公正审判权,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高级人民
法院分别对师涛案的一审和二审均有许多违犯中国《刑事诉讼法》和
国际规范之处:
1、法院剥夺了师涛的辩护权利
一审主辩律师的的律 师执照被官方以与此案无关之由扣押,
因而无法出庭进行无罪辩护。二审时法官没有询问被告师涛、也
没有给辩护律师任何机会出庭辩护、在宣布判决之前没有听取他
们的辩护意见。6月9日,当辩护律师向湖南高原提交辩护意见
时,高院的二审裁定都已经作出并打印出来了,其中引述的律师
观点是一审辩护律师的观点。这一终审判决已经在6月2日的不开
庭审议后就裁定了。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查看
案例文件、询问被告、听取辩护人和其他各方的意见之后,如果
审议认为对此案再无疑义,才能决定不开庭审判。湖南高院剥夺
了师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5条“人民法院审理案
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及《刑事诉讼法》第11条“人民
法院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
被告人获得辩护”享有的辩护权。
剥夺师涛的辩护权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1(1)条,“凡
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
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
利国际公约》第14(3)(乙)条,保障被告“有相当时间和便
利准备他的辩护并与他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和第14(3)
(丁)条,被告有权“出席受审并亲自替自己辩护或经由他自己
所选择的法律援助进行辩护”。
2、法院违犯了被告的申诉权
2005年6月9日,二审辩护律师就调取证据、重新鉴定、延期审理
向湖南高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但该院从未给予任何回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
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
决定”、第165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
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及第195条“第二审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
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的规定,作为辩护律师,申请
调取证据、重新鉴定、延期审理,是法律赋予辩护人的诉讼权
利,不管同意与否,法院均应依法予以回复。
在湖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后,2005年7月和8月两个月期间,由于
湖南监狱管理局长沙收押中心在对师涛进行狱前训练期间不准许
他会见任何人,师涛无法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有效行使其申诉
权。此外,隔绝监禁构成对被告的“残忍、有损人格、和非人道
的待遇”。〔6〕
湖南高院的这些失职行为以及该院设置的障碍,侵犯了师涛的申
诉权和公正审理权。
这些权利理应得到上面提到的有关中国法律和有关国际规范的保
护,如《世界人权宣言》第11(1)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第14(三)(乙)和(三)(丁)条。
湖南高院的做法也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任何
人当宪法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
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3、法院采纳“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长沙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师涛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
密,师涛的“犯罪事实”是在向海外网刊投稿中谈到官方传达到
他任职的新闻单位的内部消息,告诫记者们社会动乱的危险和即
将来临的天安门惨案15周年纪念期间出事的可能。一审时,国安
人员认定有关邮件信息涉及“绝密”。公检执意认定向境外网刊
投稿即是犯法、须依法惩办。师涛承认向海外刊物投稿,但是否
定其内容涉及“绝密”、并一再重申他本人无意危及“国家安
全”。
长沙中院采纳了国安局提供的“证据”,其中包括雅虎(香港)
提供的师涛本人的电邮信件纪录,但是却没有就这些“证据”以
及国安获取这些“证据”的手段的合法性提出任何质疑。对师涛
的10年原判后来在二审时被省高院维持也是依据的同样“证
据”。二审律师也在辩护词中论证,师涛向海外投稿完全没有对
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胁。但是湖南高院没有给二审律师任何机会
在复审时为被告进行辩护。(在一审时,这些辩护论点也没有得
到陈述,因为官方吊销了主要律师的执照、使其无法出庭为师涛
辩护。)
长沙中院和湖南高院实际上接受了公检人所依据的关于保密级别
的“鉴定结论”的标准。这两院都没有允许辩护律师请独立专家
出庭鉴定国安和检察院使用的这一标准的合法性。法庭采纳这些
“证据”而不允许被告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侵犯了被告的公正审
判权。
结论
对师涛的监禁违犯了中国宪法原则和中国法律规定的程序,也违背了
《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国际标
准。(中国政府虽然没有批准加入这一国际公约,但是它已经签署了
这一公约、同时也就承偌了不能侵犯此公约所保护的权益。)《公民
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
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
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世界人权宣言》规定,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九条)和“人人完
全平等地有权由1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
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第10
条)鉴于以上原因,根据联合国“(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使用的
判定“任意羁押”的标准第2条和第3条,十分清楚,对师涛的监禁已
经构成“任意羁押”。
五、
“说明是否曾经通过国内法界、行政机构采取措施,包括国内法补救
措施去核实当事人被拘留,并在适当条件下说明这些措施和补救的效
果,或者无甚效力的原因,或者为何没有采取这些措施。”
师涛不服湖南高院2005年6月作出的二审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的10年徒刑。
师涛的母亲代表他于2005年8月公开了致全国高院和湖南高院的申诉
书,并分别在2005年8月21日递交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23日
递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师涛案进行再审、并为师涛作无罪辩护。
师涛母亲高琴声在申诉状中指出,湖南高院对师涛案件进行二审的程
序上存在如上所述重大瑕疵。高琴声代表师涛要求启动审判监督再审
程序,呼吁法院保护被告的公平审判权。之前,师涛辩护律师已于7
月11日向湖南高院递交了“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湘高法
刑一终字第177号刑事裁定书的律师意见”,指出该院二审程序和终
审判决论点中存在的瑕疵。
中国法采取二审终结制,但是在二审之后,被告仍然可以通过申诉的
法律途径来进行自救,包括申诉至最高法院,要求监督再审。不过,
即使最高法院接受申诉、受理此案、批准再审,这类再审也极少推翻
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再审判决推翻终审判决只是作为1种可能性存
在。而这种可能性在本案中更是微乎其微,以往的类似案件充分证明
了这一点。
至今,湖南高院和最高法院均没有对师涛母亲的申诉和辩护律师的意
见书做出任何反应。这些法庭不理睬终审后的申诉要求是很常见的。
这种极有可能的结局意味着忽略中国政府承偌的保护中国公民基本人
权的职责,尤其是《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规定的以下权利:
“任何人当宪法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
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鉴于中国的司法体制侵害了师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些基本权利和
自由得到《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保
护,由此阻碍师涛和那些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人继续在中国国内法律
体制内寻求救助;鉴于以上列举的审理师涛案过程中存在的不少违反
司法公正原则的瑕疵;也鉴于二审后申诉一般难以影响或推翻二审的
判决;我们认为,国内法律补救措施至今没有任何效果、今后也很难
有什么效果。
六、提供以上信息的举报人的姓名和地址
(可能的话,电话和传真号码)
李健,“公民维权网”负责人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红梅小区21#楼2单元501室
邮编:116600
电话:86-411-87530776
代理师涛家属举报,由师涛母亲高琴声授权〔7〕
高琴声电话:0731-2412028
日期:2005年11月3日
签字: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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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材料(链接“维权网”相关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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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6/shi-tao-
changsha-municipal.html
2、师涛就一审判决的上诉书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6/shi-taos-
application-for-appeal-on.html
3、师涛在一审判决后递交湖南高院、准备在二审法庭上提出的辩护
词和说明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6/blog-
post_14.html
4、二审律师递交湖南高院的准备在二审法庭上提出的辩护词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6/blog-
post_14.html
5、湖南高院二审判决书:维持原判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6/final-
verdict-on-shi-taos-appeal-by.html
6、二审律师递交湖南高院的对二审判决的意见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07/shi-tao-
lawyers-refute-verdict-by.html
7、师涛母亲高琴声二审后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高院公开提出的诉
求
http://crd-information.blogspot.com/2005/10/appeal-by-
shi-taos-moth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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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申诉情愿报告已经递交:
联合国(反对)任意羁押工作组
The 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
OHCHR-UNOG
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
【注释】
1、我们按照“任意羁押工作组”的规定,“尽量提供这里询问到的
详细信息。但是,信息不全并不意味着该举报就不会得到受理
”。
2、这里遵循的是“任意羁押工作组”的要求:“如果举报案例的人
并非受害者本人或其亲属,该代理人或团体应该说明是由受害者
或其家属授权代理的。可是,即使无法出示授权书,本工作组保
留未经授权而受理案例的权力。所有有关举报人以及受害人或其
家属的授权的信息,将不得向外界透露”。
3、这里采用的是“任意羁押工作组”采用的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定
义:“‘逮捕’指的是当事人被抓,‘羁押’指的是在审判之
前、之间、之后被拘留”。
4、请见注释3。
5、见附件。我们附上了能够证明当事人被任意拘留的材料,以及其
它有助了解案情的辅助材料。
6、我们在此使用的是“任意羁押工作组”采纳的解释:“为了尽
可能广泛地杜绝侵权”,对“残忍、有损人格、和非人道的待遇
或惩罚”被解释为“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某些待遇和惩罚,“包
括临时性地或永久地剥夺被拘留人或被监禁者使用其自然感官
器,比如视觉或听觉,或者其对所在地点和时间的意识”。
7、请见注释2。
(200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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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90冥寿考验中共政治智慧
〔美国之音记者林森报道〕今年11月20号是已故前中共总书记胡耀邦
90岁诞辰。据了解,中共中央今年将召开会议纪念胡耀邦,并且出版
胡耀邦的传记。有分析人士说,这是1个突破。
胡耀邦故乡湖南省的地方政府官员向媒体证实,位于浏阳县中和镇的
胡耀邦故居将建成“胡耀邦纪念公园。”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中
共中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胡耀邦大会,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可能
会发表讲话。
胡耀邦从1980年到1986年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1989年初,仍然担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胡耀邦因病逝世,群众自发举行纪念活动,最
终以“6.4”惨重流血事件告一段落。从此以后,谈论胡耀邦在中共
内部成为1个禁忌。
纪念活动突破禁忌
前中共陕西省委高级干部林牧60年代曾经是胡耀邦的理论助手。林牧
说,中共中央在胡耀邦诞辰90周年的时候举行纪念活动,是对禁忌的
突破。
林牧说:“这次能够纪念胡耀邦,我觉得已经是1个很大的突破了。
因为自‘6.4’以后,对胡耀邦是封杀的,是绝对不能提的,是犯忌
讳的。中央高层是有阻力的,这次胡锦涛能够排除阻力、纪念胡耀
邦,虽然是低调地,凡是涉及邓小平打击胡耀邦和胡耀邦有分歧的领
域要回避;尽管如此,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林牧说,中共中央这次纪念胡耀邦的另外1项活动就是要出版《胡耀
邦传》。但是,这部传记只从胡耀邦的出生写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
束。而胡耀邦一生中最重要的10年,特别是担任总书记的6年并没有
涉及。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胡耀邦任总书记期间主张民主和政治体
制改革,被邓小平等指责为鼓励、纵容“资产阶级自由化。”
中国缺少“自由化”
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是1位积极倡导民主的人士。孙文广说,中
国所缺少的正是胡耀邦所提倡的那种“自由化”。
孙文广说:“自由化是应该受到肯定的。因为中国很长时间以来,特
别是从50年代开始,人民的自由权利逐渐地被剥夺。言论、结社的自
由受到钳制。而胡耀邦时期是中国的政坛和学术界自1949年以后的50
多年里最开放的一段时间。”
孙文广认为,胡耀邦在中国能够被人民所怀念,主要是因为他作为中
共总书记是推动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应该得到应有的历
史地位和评价。他还说,这次中共中央能够纪念胡耀邦,不管是低
调,还是高调,都具有积极意义。
胡耀邦的去世是引发1989年“6.4”运动的重要原因。工人出版社前
社长、历史学者何家栋认为,要谈中国的改革开放,就不可能不谈胡
耀邦和赵紫阳。他说:“从中国改革开放的意义上来说,有两个设计
师和总工程师应该补进去。我觉得应该给历史1个正确的说法。邓小
平不是在一线工作的人,而真正在前线推行改革开放的是胡耀邦和赵
紫阳。”
何家栋说,正是因为胡耀邦和赵紫阳在中国政坛的地位和联系,使得
中共最高层在纪念胡耀邦的问题上显得非常谨慎。因为中共高层现在
强调稳定,而不愿意在意识形态这个领域再引起新的冲突和分歧。
前中共官员:朝解决“6.4”迈出的一步
曾任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林牧说,中共决定纪念胡耀邦,可以看
作是朝着最终解决赵紫阳和“六四”问题迈出的一步。他说:“可以
这么理解。因为胡耀邦和赵紫阳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他们执行的是1
条路线,就是民主主义的改革路线,而邓小平和江泽民他们所执行的
是专制主义的改革路线。”
林牧说,正是因为胡耀邦和赵紫阳从路线和政治方向方面来说是不可
分割的,所以,既然肯定胡耀邦了,当然就要肯定赵紫阳。不过鉴于
中国政治的复杂性,事情不可一蹴而就,必须一步一步地来。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3 23:1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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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破获凤凰卫视主管间谍案
〔《大纪元》11月4日讯〕来自中国大陆、凤凰卫视美洲台主管麦大
泓和哥哥涉嫌窃取美国海军潜艇动力机密文件,转售给中共当局。美
国联邦调查局(FBI)在麦氏兄弟欲携带机密文件离境前收网,于
上周五(10月28日)在洛杉矶机场截捕,人赃俱获。
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莫扎克(Thom Mrozek)1日表示,麦大
志、麦大泓、赵丽华、李福衡被控偷窃政府财物、同谋、偷运机密、
协助及教唆他人犯罪等4项联邦刑事罪行。
据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公布的消息,出生于中国的麦大志,于1985年6
月在洛杉矶规化为美国公民。被捕前为Power Paragon公司首席工程
师,负责研发静电动力系统(QED),用于制造海军军舰。1996年
麦通过保密审核,可直接读取海军的技术机密,QED系统被海军定
义为机密军备设施,并且限制出口中国。
联调局表示,麦大志从公司偷运静电动力系统资料回家,并将属于美
国政府的机密技术,转刻成CD光盘,交给他在美国阿罕布拉市的弟
弟麦大泓,并协商如何送回中国大陆。
FBI数十名干员在10月28日清晨同步突袭位在洛杉矶郊区道尼市和
阿罕布拉市的两处民宅,并将在Power Paragon任职,负责研发美国
海军军舰静电动力系统的华裔首席工程师麦大志及他的妻子赵丽华,
和弟妹李福衡3人以间谍罪名逮捕。主管凤凰卫视技术和工程的麦大
泓,在洛杉矶机场正准备搭机经香港到广州时,被拦截带回。
此外,联调局还从麦大志的垃圾中找到一些被撕碎的中文文件,里面
包含航天电磁截住系统、航天发射磁性漂浮平台、电磁式火炮系统,
水下鱼雷、电磁式发射系统、及航空母舰电子系统等一系列的军事技
术。
联调局布线钓大鱼,直到10月18日,当监听到麦大泓夫妇两人预备28
日回中国,才开始收网。10月28日在洛杉矶机场逮捕携带机密材料的
麦大泓夫妇,同时逮捕麦大志夫妇。
麦大泓任职于凤凰卫视美洲台担任工程部主管,是凤凰卫视美洲台的
开台元老,针对这起麦氏夫妇涉嫌向中国泄密案,事发之后凤凰卫视
相当低调,不愿就媒体询问做进一步的说明。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4 14:28;http://www.dajiyuan.com。
提供者:(美国纽约)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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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军予民”的中国航母
笔者曾在2003年发表《研究俄报废航母后,中国海军可能暂时放弃拥
有航母》,文章指出中国政府和军方,一直在认真研究停靠在大连港
的前苏联航母“瓦雅格号”。这艘报废航母是由澳门1家公司收购,
计划送到大连港进行改装,使其变成1个海上娱乐世界;然而此航母
停靠在大连港已经几年了,蹊跷的是最初购买此航母的澳门公司似乎
失踪,只剩下航母孤零零地留在大连,并不断有中国军方人员出入;
联系到2005年时的一些传言,据说此艘航母可能被用做军事用途,可
能被进行一系列军事改装,这引起关注中国军方的人们的好奇心。
在中国天津港口,还有1艘前苏联报废航母“基辅号”;这艘航母是
前苏联于1970年开工,并于1975年建成的,成为令西方世界畏之如虎
的“海上杀手”,由于在俄罗斯经济困难时期军费紧张,这艘可以继
续服役的航母于1995年退役,不久这艘“巨无霸”莫名其妙地转到了
中国,被天津1家娱乐公司改造成水上公园,得到很好地维修和保
养。谈到这里,还要提到位于深圳港口的前苏联报废航母“明斯克
号”,这艘在1975年服役的前苏联航母,据悉在世界常规航母中名列
第5,此航母于1998年6月被深圳明斯克公司收购,被开僻成以军事题
材为主的水上世界。此3艘航母通过各种渠道被中国购买后,都被中
国军方技术人员进行了详细地研究检测,可以说现在中国大陆制造航
母的能力已经充分具备。
但为什么中国没有开始制造航母呢?正如笔者在《研究俄报废航母
后,中国海军可能暂时放弃拥有航母》中指出,中国现在拥有航母,
会引起周边国家的警惕和怀疑,而且无法战胜台海冲突中美国介入的
航母,反倒在平时维护保养中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既然中
国大陆现在无力进行军事远投,又不能保证台海冲突中发挥决定性作
用,还要占有军方有限的军费,那么中国拥有航母确实弊大于利。在
这种情况下,中国大陆暂时放弃拥有航母,倒也在情理之中;但如果
认为中国大陆已放弃这方面的研究,那就大错特错了,不说自2002年
以来,中国大陆军方人员撰写了大量如何有效攻击航母的研究论文,
而且中国军方也一直在潜心研究制造航母和武装航母的技术问题!
在中国大陆,一切涉及国防的领域都属于国家机密,就连中国军事院
校食堂面向社会,由民营企业承包,都会引起中国政府和军方的讨
论,因为担心可能发生的泄密。这种不透明的政府运作,在中国军方
更加严重,美国由于担心会因此出现误判,从而一直要求中国政府和
军方增加透明度,以便清楚掌握中国军方的动态。在中国第四代领导
班子上台后,私有化进程并没有停止,而且涉及到了中国军工业,中
国政府明确提出民营的军工企业,并鼓励中国资本家进入军事产品制
造领域。中国政府对此的口号是“寓军予民”,笔者认为这其实就是
“以和养战”,即利用和平时期积蓄力量为战争做准备,而这样“寓
军予民”有几个好处,利用民营企业提高军备而不被指责,扩大战争
储备基础,减轻中国政府和军方的经济负担,表面减少军费开支实际
增加隐形军费……
中国大陆目前拥有3艘航母壳子,而维护保养费用却并没有让政府和
军方承担,中国军方的任务只是研究如何装备这3艘航母;由于前苏
联退役航母并不是由于寿命问题退役,所以航母舰体的损坏程度并不
是很大;武装3艘航母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因为飞行甲板破损不能
水平起降战斗机,但不要忘了,世界上垂直起降的战斗机技术已经非
常完善,只是不知中国对此的研究和引起进行的如何,另外这3艘航
母完全有能力起降武装直升机,所以最大的问题可能并不是问题。中
国军方只要潜心制造航空母舰上的一切装备,并在紧急状态下迅速安
装即可。早在邓小平时期,邓公就明确说明“中国有能力制造航母,
只是养不起而已”,那么以现在中国大陆军方的技术能力,恐怕武装
这3艘航母并非难事吧?!
中国政府是否有武装这3艘航母的打算,外界无从知晓,但中国军方
有能力迅速武装3艘航母,恐怕是不争的事实吧!中国一方面宣称不
打算拥有航母,一方面在3个港口停泊着航空母舰壳子,这大概就是
“寓军予民”吧。由于3艘航母为民间所有,并得到很好地维修保
养,在和平时期吸引了大量的民众参观游览娱乐,得到了很好的经济
效益;这也许是在中国发生战争时,航母可能无法被中国军方征用的
原因,因为中国宪法明确写了保护私有财产;但中国政府在近两年又
出台了另一项法律,是有关战争时期征用民间物资的,这项法律规定
中国面临战争时,中国政府可以征用一切物资以备战争之需,并在适
当时候给予补偿。那么这个问题也被解决了。
深圳明斯克公司经营的红红火火的航空母舰,突然被中国国有银行告
上法庭,要求拍卖“明斯克号”以还银行贷款,由于民营企业并不认
可,这场官司一直在诉讼中。笔者关心的是如果国有银行拥有了这艘
航母的决定权,那么这艘航母壳子究竟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而大连港
口的那艘要求被改造的航母,仍然在大连港停泊,对其拥有的澳门公
司却神秘消失了。唯一正常经营的位于天津的“基辅号”似乎还没有
发生问题,但如果战争来临,它恐怕难逃被改装的命运……
〔转载自《新世纪网》2005.11.1;http://www.ncn.org/。
提供者:(大连)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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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违宪审查制度
所谓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在国家的政治结构及其运作过程中,为贯彻
宪法之最高效力,对违反宪法行为的1种纠错机制。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历史渊源
违宪审查制度,发端于美国,虽然没有直接、明文规定于《美国宪
法》中,但《美国宪法》第3条第1款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1
个最高法院和国会随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第2款对于“可诉
性”的规定也即对司法权适用范围(可由法院裁判的争执,即从实际
案件的产生而能以法律方法解决的争执)的规定,为后来法院通过判
例确立违宪审查制度打好了础。
《美国宪法》第3条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司法权适用的范围,应包括
在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合众国已订的及将订的条约之下发生的一
切涉及普通法及衡平法的案件;一切有关大使、公使及领事的案件;
一切有关海上裁判权及海事裁判权的案件;合众国为当事一方的诉
讼;州与州之间的诉讼,州与另一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一州公民与
另一州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为不同之州所让与之土地而争
执的诉讼,以及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政府、公民或其属民之间的诉
讼。在一切有关大使、公使、领事以及州为当事一方的案件中,最高
法院有最初审理权。在上述所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于法律和
事实的受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者,不在此
限。对一切罪行的审判,除了弹劫案以外,均应由陪审团裁定,并且
该审判应在罪案发生的州内举行;但如罪案发生地点并不在任何一州
之内,该项审判应在国会按法律指定之地点或几个地点举行。
当然,英美法系遵循先例的判例法习惯,也是美国通过司法判例能够
首先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1个重要原因。史学界普遍认为美国违宪审
查制度是由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1案的判例确立的。
1801年3月3日,美国总统亚当斯(联邦党人)在卸任前签署委任状,
任命马伯里为哥伦比亚特区治安法官,但委任状未及发出,翌日,杰
斐逊(民主共和党人)就继任了总统,立即命令国务卿麦迪逊停发委
任状。于是,马伯里根据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条的规定“最高法院有
权发出强制执行令,命令政府部门的1名官员采取某种行动”,请求
最高法院命令麦迪逊发给委任状。最高法院先是命令麦迪逊陈述扣发
理由,麦迪逊没有理睬。最高法院如果判决麦迪逊应将委任状发给马
伯里,杰斐逊很可能置之不理,这将破坏最高法院的司法威信,并创
下法院无权过问行政的先例。最高法院大法官马歇尔一时进退两难,
经过慎重考虑,作出了如下判决:“第一,任命马伯里是合法的,扣
发委任状是无理的,马伯里应该得到委任状。第二,最高法院在本案
中没有初审司法权。根据宪法,最高法院的初审管辖权只适用于涉及
外国和以一州为一方的案件。马伯里既非外国大使,又不是1个州,
因此最高法院无权直接受理此案,也不能发布强制命令。而且,1789
年司法条例的第13条似乎给了最高法院在此类案件中的初审权,因该
条款与宪法相抵触,应该是无效的”。最有意义的是,马歇尔在本案
判决中还进一步阐述“极为明显而不容置辩的1项立论是:宪法取缔
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案。违反宪法的法案不能成为法律。判定何者为
法律,断然属于司法部门的权限和职责。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各级法院和其他政府部门均不受该文件的约束。”从此,就形成
了美国法律中的违宪审查制度。
日本、法国和德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确立违宪审查制度
的。日本1946年颁布的现行宪法受到美国的强力影响,规定了最高法
院享有违宪审查权。法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由独立的宪法机关执行:
法国在1946年宪法设立了宪法委员会,并在1958年宪法中对其权限进
行了充实(扩充)与明确;德国于1951年建立了宪法法院,行使防止
滥用宪法并解释宪法的职能。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要件
美国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对象包括: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法令
和行政部门的一切行政法规、行政命令和规章。可以宣告“不予执
行”违反宪法的任何法律、法令和命令,而使这些法律、法令和命令
归于无效。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最后的法律效率,除非被宪法修正案
和它自己的判决所推翻。
最高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及联邦
与州之间的权力划分的争执,二是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执,三是上
诉到最高法院的有关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案件。
进行违宪审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种是事后审查,1种是事前检
查。
事后审查,即不告不理原则,美国为事后审查的典型。最高法院并不
主动审查议会通过的法律、法令和政府的法令、法规,也不以假想的
事实为根据进行审查。议会和政府颁发法律、法令,无需事先征询司
法部门的意见。法律生效后,即使已有不良后果,如果没有在具体的
诉讼案件涉及该项法律,法院也不能主动审查。法院在对相关案件的
判决中也不是直接宣告撤消或废除违反宪法的有关法律,而只是宣布
“不执行”或“拒绝执行”那条法律。由于美国实行判例法制度,上
级法院的判决不仅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而且对同一法院今后的判决
也有约束力,一旦最高法院拒绝加以适用某条法律,以后就不会再适
用,下级法院也不会再适用,这也就意味着这条法律实际上已经废
止。
法、德两国的违宪审查方式兼有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
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执行违宪审查职能,除事先审查议会两院法律草案
有无违宪外,还具有下列职权:监督总统选举,并宣布选举结果;裁
决两院议员关于选举的争议;监督公民投票,并宣布表决结果;接受
宪法第16条规定的总统为应付形势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的咨询;裁决内
阁与议长关于立法权行使范围的争议等。宪法委员会宣布法案违宪的
裁决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对政府各部、一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具有强制力。
德国宪法法院只能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争议时才受理诉讼,从而
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宪法法院的职能可归纳为4个方面:(1)解决
联邦与州之间、各州之间的争端;(2)解决联邦各机构之间的争
议;(3)审查联邦、州的法律是否违反宪法;(4)处理公民提起的
宪法诉讼。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德国在当时(东、西德统一前)生效的宪法(德
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又称波恩宪法)规定有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
则,如宪法第21条规定“政党的组织必须符合民主原则;政党必须公
开说明其经费来源;政党的目的和其党员的行为,企图损害或废除自
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或企图危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存在者,均为违
宪”。所以德国宪法法院1952年曾以“违反宪法”取缔纳粹党;1956
年又据此宣布共产党违宪,后西德共产党经过整改符合了宪法要求的
条件才避免了被取缔的不利后果。
从上述违宪审查的内容、对象和方式中,我认为,1个完整的违宪审
查制度应包括下述基本件:
(一)必须有成文宪法,这是违宪审查的法律依据;
(二)基于宪法本身的规定使得宪法事务具有可诉性,或者其它法律
使得宪法事务具有可诉性的规定至少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三)违宪审查机关基于其对宪法的解释所作出的违宪审查裁决,除
非被其后违宪裁决所撤消或与其后的宪法修正案相抵触,对于
任何国家机关(立法、行政、司法)和个人具有最终效力;
(四)必须有独立于立法和行政的司法(法院)或其它专门的违宪审
查机关进行违宪审查,可以说违宪审查的权力是1种司法对立
法和行政的制衡性权力。
三、中国大陆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分析
这可以从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要件进行分析: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部典型的成文宪法,有了违宪审
查的法律依据。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
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4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
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第5款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虽然没有直
接指出宪法的可诉性,但为确立宪法的可诉性提供了宪法依据。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行使职权之第(一)项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
(七)项是“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
定和命令”、第(八)项是“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
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实际
上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
员,尤其是确立了其在立法领域的违宪审查职能。但1个完善的违宪
审查制度,其中1项基本要件是“必须有独立于立法和行政的司法(
法院)或其它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进行违宪审查,可以说违宪审查的
权力是1种司法对立法和行政的制衡性权力”。这样,问题就出来
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违宪审查机关,对
于其自身进行的立法行为就无法实现“制衡性”的违宪审查效果,就
象体育比赛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一样,违反了“任何人不能当自
己的法官”之原则。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
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据此,是否可以说法院和检察院作为违
宪审查机关呢?
首先根据宪法第67条第(一)项的规定,法院和检察院不具备对宪法
的最终解释权,其所作出的裁决无法达到违宪审查所要求的最终效
力;再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之第(六)项是“监督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第128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第133条
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
民检察院负责”,说明法院和检察院隶属于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要
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其裁决去制衡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在现行制度上是
行不通的,也就是说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
院无法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进行“制衡性”的违宪司法
审查。
第五,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对行政行为
是否具有违宪审查职能呢?
行政机关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
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主要通过审理行政诉讼、行政侵权赔偿诉讼、
执行等案件和提出司法建议等活动来实现。行政行为可以分类为抽象
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但行政诉讼法只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
可诉性,对于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如行政立法,如不涉及到具体
行政行为被起诉到法院,对其违宪审查也无从谈起。虽然说人民检察
院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定监督,但该
项监督至今缺乏充分有效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目前仅局限于通过
一些个案(如贪污、贿赂、渎职案)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来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
议》虽然也是是重要的司法文书,但有些行政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
员,特别是不少领导干部,认为这种“建议”没有法律效力。这样,
离对行政行为进行违宪审查所能达到的效果,起码还差“十万八千
里”。
综上所述,我们国家虽有成文宪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具有立法违
宪审查职能,各级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中应该根据“下位法不得与
上位法相抵触的原则”也可以在受案范围内进行“宪法司法化”(最
高人民法院2001年第25号司法解释允许援引宪法处理诉讼案件具有非
常重要的象征性意义),但没有统一的、独立的、能有效地实施对行
政与立法“制衡性”违宪审查的机构。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和材料上看,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违宪动议
(如2003年1,611位公民联名提起违宪审查建议书,呼吁修改国内各
省区市公务员招考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禁令;又如2003年许志永、
滕彪、俞江3位法学博士联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城市流
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宪法
司法化”(如2001年山东齐玉苓诉陈晓琪姓名侵权案)的事例已有不
少,但真正进入违宪审查程序并作出违宪裁决的案件还没有报道,这
除了制度安排上的不完善外,还有许多其他错综复杂的原因。要改变
这种因无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而导致的“有宪法,无宪政”
局面,有待于体制创新,最关键的是要改变中国共产党凌驾于法律和
公民权利之上(也凌驾于立法、行政与司法之上)的“有领导权力,
无领导责任的状况”(参见《中国魂》文库,陈树庆:《责任政治》
1文,可从Google上搜索到,中国大陆的国内朋友要通过动态网或其
他有效代理服务器才能查阅)。
目前中国民主党人还不具备这样的力量和条件主导或参与国家的政治
体制改革(如2004年11月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草拟的《中国政党法
草案》向有关当局提供后,被搁置不理),但送上门来的机会让我们
在具体公民维权案件中为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提供契机,何乐而
不为呢?这就要看“陈树庆诉浙江省司法厅不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行
政许可证”1案,是否真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荒唐的行政机关对公
民违宪审查第1案”转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法院)对行
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违宪审查第1案”了。
为了讨回我自己应有的法律职业资格,为了实现真共和国宪法“规制
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自由和幸福”的目的,至少我本人将不懈
地努力、进行到底!
(2005年11月5日于中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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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明“所外执行”重获自由
11月3日晚上10:40,赵昕接到了西安朋友的短信好消息:陕西著名的
民权人士马晓明先生今晚已经出劳教所,重获自由了!考虑到已经太
晚,不便打扰晓明一家久别重聚的珍贵时光,今天才和马晓明先生通
了电话,转达了同仁朋友对他的关心和祝福,尤其是主内弟兄姐妹为
他的恒切祷告。
据马晓明先生介绍:由于西安周至劳教所进行改革试验,只要交上
1,000~2,000元的职业培训费用,参加所里组织的职业培训并获得通
过,再加上没有任何劳教所的处罚记录,只要刑期过半,即可申请
“三试”,即申请“所外执行”到社会上自谋职业。马晓明先生完全
符合这些规定,所以顺利申请到了“所外执行”,于11月3日晚上回
到了自己家中。马晓明先生并特意委托赵昕向海内、外朋友们,转达
他对所有关心支持他的朋友们的深深谢意。
马晓明先生自“6.4”以来多次遭受当局抓捕,其工作单位非法剥夺
其工作权力,并屡屡遭受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近几年来,马晓明
不畏强暴,以1个新闻工作者的良知,多次冒着被抓被打的危险,采
访报道西安地区掠夺性圈地和“官黑勾结”的野蛮拆迁,为中国的弱
势群体做了大量伸张正义的工作,引起当局既得利益者的恐慌和惧
恨,并多次遭到跟踪和威胁。而这一次劳教的起因,就是因为马晓明
先生4月12日早上起来又去采访弱势群体,所以才发生了这个“非政
治的政治迫害事件”。
据悉,马晓明先生在劳教所没有遭到刑罚和辱骂,但是参加了劳动。
我们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哪怕是些微的改进,都抱持1种真诚的欢迎态
度。只有通过监督、批评和不断改进、良性互动,我们的国家才会更
加文明进步,社会正义才能得到伸张。
马晓明联系电话:029-82166939(几天后才能重新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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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马晓明简况
男,1954年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原陕西省电视台记者和经
济节目制作负责人。因支持1989年的学生运动,“6.4”后在清查中
被撤掉经济节目制作负责人职务。马晓明多次参与签署要求政治改革
的公开信及批评中国政府的活动,1998年由于接受美国之音采访而被
拘捕审问,马晓明愤而退党,并公开发表退党声明。1999年4月15
日,马晓明因采访陕西子洲县裴家乡农民与乡政府打官司的情况被
捕,被拘留了3天。马晓明因接受国外记者采访、参加联名呼吁释放
异议人士的公开信等活动,数次被传讯、拘押。
现从事有利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促进中国的民主进程的事,多次
遭警方传唤、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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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高智晟律师事务所被迫停业
今天是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1个灰雾弥漫的日子。
傍晚6点40分钟,笔者刚刚接到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先生的电话
通告:
经过多天的谈话和施压,因为高智晟律师始终拒绝执政当局的种种蛮
横无理的要求,今天已经正式接到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宣布:北京
市晟智律师事务所进行停业整顿,立即执行。
另据外电报道:大陆公安部、安全局、宣传部已经在联合进行研究和
部署,严控非政府组织,尤其是美国民主基金会支持的民间组织,以
防止“颜色革命”在中国的发生。
天津武清县传来消息:因为失地农民忍无可忍,又有两千农民与当地
镇政府发生剧烈冲突。
(于2005年11月4日晚 19:1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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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美术报》1989年第1期开始,连载严正学的自传 │
│ 《路漫漫》。该报在编者按中写道:“我们发表它是因为 │
│ 这个无名画家的经历有1种撞击人心的力量,可以让我们 │
│ 思考许多问题。” │
│ ◆浙江美术学院教授朱金楼在读了《路漫漫》文稿后说: │
│ “读大作深为您苦难的历程、执着的求索、正直的灵魂、 │
│ 辛辣的文笔所感动。” │
│ ◆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北分会会长,《美术思潮》编委鲁慕迅 │
│ 来信写道:“真诚正直而又有思想的艺术家,才能算得是 │
│ 1个真正的艺术家。这样的艺术家决不会有平坦的路,而 │
│ 不平坦的路又往往造就出这样的艺术家,幸运儿往往是浅 │
│ 薄的……” │
│ ◆作家诗人白桦在读了文稿后来信勉励道:“梵高几乎是默 │
│ 默地消失的,但他的画永存下来。徐青藤到死没有离开困 │
│ 境……走自己的路,潦倒之后会是不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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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刚开始识字。
忘不了那个寒冷的早晨,小镇街道的墙上刷满了“严厉镇压反革
命!”的标语。1种内心的惶惑:我的姓怎么会和这可怕的文字连在
一起……
那一夜,朦胧中我见到许多荷枪的人,翻箱倒柜地抄了我的家,父亲
被押着在昏暗的夜色中消失……从此,我就成了“反革命崽子”。
1957年早春,我正是海门中学初一的学生。我们的语文老师施因,是
新四军转业的干部。这一夜,由于施因不肯认“罪”的态度触怒了当
局,在众目睽暌之下,施被拖到厕所倒插入粪桶。那时我人小,站在
最前面。含着泪珠,看着这人生的一幕……施因始终没有屈服,当他
最终被拎出来时,只见他黑色的头发上闪耀着黄色的粪便,尿液聚集
在他的发际往下滴;粪尿混合液顺着他瘦削的脸额徐徐向下淌,停留
在他那咬着牙关紧闭的唇边……
我感到这污秽头颅里的不屈精神,以至几十年后的今天,在色彩学上
我仍感到黑色和黄色对比的崇高和伟大。
谁能抑强扶弱呢?1个10多岁少年的内心充满了自责和内疚。终于有1
天,在没有旁人的时候,我向地里劳动的他,叫了一声:“施老
师!”只见老师缓慢地抬起了头,深凹的眼眶里充盈着泪水。没有多
久,施老师的岳母跳河自尽,老师也被送去外地劳动教养。再没有过
多久,我又听到了老师的死讯。1个刚直的灵魂连同他的肉体就这样
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孤独又过早地体验到这世态炎凉的我,更感到空虚和渺茫。为了逃避
这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一头埋进了线和色的世界;从此,我迷上了绘
画。在这里,我沉重的屈辱和顽强的自尊在心里得到了平衡。
3年很快过去了,在唯成分论的年月,我升不上高中是理所当然的。
失学,15岁的我踏上了社会,尽管我的画技在小城里已小有名气,但
又有谁能用我这个“反革命的崽子”呢?
那是3年灾荒的岁月,母亲因父亲的株连下放到院桥农村劳动,我和
哥哥能够自救的便是出卖劳力。1天8角8分的苦力钱,换不来斤把大
头菜,粮食吃完了,空着肚子还得去拉车。饥不择食,什么糠饼、白
蟹刺根、树皮、蕃莳叶都吃完了,连观音土也填肚子充饥。
半年后,我被下放到农村劳动,这是政府为我安排的唯一出路。我尝
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体会到世界是由残酷的斗争、单调的劳动和强
烈的饥渴组成的。我不是画了许多大跃进的壁画吗?在我画的“卫星
上天、高产火箭,以及万斤稻、千斤棉”的壁画下,竟躺下这么多饿
殍。现实作了如此辛辣的对比,1个又1个人倒下了,我也患上了浮肿
病……
姐姐给我买了1本《天山南北好地方》的书,内中有画家黄胄的许多
插图,这美丽的边陲生活图画激起了我寻找新生活出路和艺术前途的
愿望;尽管它离现实哪么遥远,但我还是看到了一线的希望。
1961年的共祸,是饿殍万里、哀鸿遍野……那一年的夏天,母亲紧携
着我骨瘦如柴的手,塞给我两张糠饼,送我去逃荒。我上了轮船,母
亲没有叮咛,也没有嘱咐,唯有眼泪和叹息……我咬紧牙关伫立在船
边,泪水盈眶……迷惘地望着天的尽头……我将哪里去?去干什么?
一切茫茫然……
轮船开动了,幽暗的船舱里,我的心象透过这圆形玻璃窗看到的昏黄
的天和同样昏黄的水交织而成的图画。无限的惆怅和悲愁袭向心头,
人们都眷恋生养他的故乡,然而我却咀咒着要离它而远去。轮船在黑
暗中摇晃着前进,在宁波港我换了船,第3天到达了上海。
上海,1个崭新而陌生的世界,高楼耸立,人流不息,然而谁能理解
我的孤独和凄怆。举目无亲,哪里是我的歇脚的之处呢?徒步了1
天,终于在外滩的草坪上坐下来。过度的疲倦,使我一躺下便昏昏入
睡。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夜风和草地的湿气使我清醒过来,我发现
我的鞋子被人脱去,身旁换下1双没有后跟的破布鞋。我支撑着爬起
来,南京路已失去了白日的繁华,唯有远处的霓虹灯神秘地眨着鬼
眼。拖着破鞋我向九江路走去,在邮电大厦的圆柱下,我发现蜷缩在
黑暗中的一堆人。我挤进去坐了下来,冲着秽气,我感到群聚的温
暖,疲惫不堪地又进入了梦乡……
黎明,城市的喧闹声使我苏醒,这乞丐的国度里仅留我1个人,使我
吓了一跳的是我的裤带被割断了,腰袋划开了1个口子,欲去新疆的
路费和粮票一洗而空;完了!一切都完了!连同这渺茫的希望!我成
了一分不名的人。饥饿、寒冷和这绝顶的倒霉都冲我而来,怎么活下
去呢?我低声哭泣,回家吧,我会饥渴而死;坚持下去,又是寸步难
行。“好马不吃回头草!”,饥肠辘辘、头昏目眩的我徘徊在南京路
五光十色下,黑暗笼罩着我整个的内心世界。霓虹灯下,我看着自己
渐渐拉长又渐渐缩短的影子,顾影自怜,我唱起了拉兹之歌:到处流
浪!到处流浪!命运唤我奔向远方;孤苦伶仃,飘流四方……
我不愿回家,又不想饿死。生存下去的强烈欲望,迫使我寻找到谋生
的本领。我仿效江湖剪纸艺人的方法,在城隍庙九曲桥豫园前的墙
上,挂起了我的人像速写;旁边写着:《人像速写、立等可取》的大
字。这是我的第1次画展。立即引来了一大群观众。好奇声中,我的
营生竟热闹起来,在那饥馑的1961年,凭着1支炭笔和几页白纸,我
求得了生存的食粮。
晚上我躺在中央商场的空铺板上,如没有蚊子的骚扰,我可心满意足
了。半夜里,我奇痒难熬,原来流浪人久居的铺板缝里长满臭虫,摸
摸身上,贴着铺板的半身全是疙瘩。翻过身来,我又昏昏入睡。朦胧
中只觉得头被人用棍棒敲了一下;随之而来是1道强烈的手电灯光,
直射入我的两眼,1个颇有力量的问话在黑暗中吼出来:“什么地方
来的?为什么睡在这里,证件?”我嗫嚅着:“有饯我才不会在这里
受罪!饯和证件我都没有。”几只粗暴的手随着手电灯光移动在我身
上搜摸着,随之帆布书包被翻了个里朝外,抖出一地颜料、笔和调色
盒之类的东西。画夹也被打开了,都是些上海的水彩风景画和速写。
他们恍然明白,喃喃地道:“是个流浪的小画家。”走了;身后却牵
走了长长一串和我同类的人。露天商场里留下孤独的我,黑暗中,我
蜷缩得更紧了,想起蚊子、臭虫和警察;想起离家出走以来的种种挫
折、磨难和遭遇,我辗转翻侧无法入睡。
徘徊、彷徨、踟蹰不前……我除了画人像谋生,就是赶在黎明和傍晚
画水彩和水粉写生画。这个时候,绘画,是1种谋生的手段;而此
刻,我追求的绘画艺术就是本能地再现和模仿自然,满足于流利的笔
触、渗化的色彩对视觉经验的描绘。有这么1个黄昏,我被南京路灯
光陶醉,强烈的表现欲望驱使我坐在华侨饭店前的人行道边画起水粉
画来。暗兰色的书面纸上用耀动明亮的点和线表观着整个南京东路迷
人的夜色。不一会我的身后围起了一大圈人,连交通警察也挤了进
来,但破例没有训斥我。当我收起画具赶路的时候,1个旁观的陌生
人和我搭话了,他叫欧阳光,卅多岁,是个修理风琴的流浪汉。
相同的命运使我们走在一起。他对我谈上海,讲人生;他说:“人生
是场梦,世界是空无的;我们活着,是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我们死
了,那么世界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讲着、讲着,他就兴奋起
来,一边用他那沙哑的声音唱起了《渔光曲》:“云儿飘在海空,鱼
儿长在水中……”然后,又一边抚弄着他唯一的家当,1个装着钳子
、螺丝开和簧片的帆布包;一边热烈地谈着他的未来:“他一定会成
为音乐家,有一架钢琴、还要有洋房和女人。”
我呢?我只希望用画笔去表现真实的人生。“哦,你应该成为1个画
家!”他突然严肃地奉劝我,他要我去报考美术学院;他一板一字地
对我说:“只有那个地方,才可以使您的灵性不致湮没。”虽然我几
年后才清楚他的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但当时我竟深信不疑。命运到这
里让我作了重新的选择,我决定舍弃闯新疆的念头,改弦易辙,去报
考美术学院。
1962年夏天,我考上了浙江美术学院附中。这是全国最高等的艺术学
府之一,好多知名的画家在这里执教,我十分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
会,兢兢业业地对待一切,我还被选为班长和学生会成员。学院按苏
联的一整套方法教授学生,课堂上接受契斯恰可夫索描体系的严格训
练;理论上背诵唯物主义辨证法,创作上接照《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
谈会上的讲话》左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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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暴力主义者?
华盛顿是暴力主义者吗?早年,他加入英军与法军作战,1个美洲大
陆人却去效忠英王,帮1个殖民强盗去打击另1个殖民强盗,领军杀伤
美洲大陆原住民印第安人数以百计,他参加的是1场不义之战。18世
纪70年代,美洲大陆13个殖民地与英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冲突不
断。华盛顿不是去学“圣雄”甘地的非暴力抗争,通过和平、隐忍的
手段去争取美洲的独立,反而积极参与大陆会议的筹划,与杰斐逊、
富兰克林、亚当斯这些暴力主义者沆瀣一气,妄图通过武力来达到美
洲的独立。当大陆会议授予其指挥大权,华盛顿毫不犹豫的领受。且
不论他在没有做任何和平努力的情况下就选择暴力作为抗争的手段,
他本人,他的祖宗,他的祖宗的祖宗,那可都是地地道道的英国血统
啊。他选择武力反抗英国统治,其实质就是在发动内战。就上述而
言,华盛顿就是1个地地道道的暴力主义者。
林肯是暴力主义者吗?且不论他在年轻的时候加入村民自卫军,以连
长的身分带领士兵去与印第安人作战,还美其名曰“保卫家园”(这
是谁的家园?印第安人才是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再说他在美国内
战中的表现,他明知道他的当选会导致内战,却仍费尽心思的去获得
党内提名参选,他难道就不能克制一下吗?让南北双方都能接受的人
去参选,可以赢得更多时间调解双方的矛盾。可他不,他等不了,他
准备好作总统了,他便是挑起内战的导火索。看看他为自己挑起内战
所作的辩护吧!他说他要解放黑奴,他要废除奴隶制。可是他就不能
想想吗?奴隶制在南方已经根深蒂固,南方的经济可就全指望着这些
奴隶们了,一下子废除奴隶制叫南方的这些同胞们怎么生存?你也应
该给他们些时间,等南方经济体制转轨,不再那么的依赖奴隶了,你
再去废除嘛!而且退一万步讲,奴隶制观点如此的深入人心,即使你
废除了奴隶制,你以为那些奴隶制的思维、观点、行为就能一下子扭
转过来?糊涂!看看战后美国种族冲突频发的现状吧,难道教训还不
够深刻?要从长计议,从长计议,只有和平、理性的解决方式,才能
从根本上解决奴隶制问题。就上述而言,林肯是1个不折不扣的暴力
主义者。
孙中山是暴力主义者吗?比起前面两位,我们可太了解这个孙文了。
1个穷酸秀才(好象秀才都不是)妄言救国,竟到李大人府上拜帖
子,你当这是什么地方,人家哪会给他好脸色看?他就嚷着叫着要反
抗政府,推翻朝廷,刁民!你看过他写的东西吗?“驱除鞑虏,恢复
中华”?他这是在公然挑起民族矛盾,什么是中华?就只汉族配称中
华?一大汉族主义者。他还去勾结会党,图谋造反。什么是会党?会
党就是上海人说的“扯白党”,一群流氓,他与他们勾结在一起,他
也不是个好东西。就上述而言,孙中山是1个如假包换的暴力主义
者。
如果华盛顿、林肯、孙中山是暴力主义者,那么对不住,我就要去做
1个坚定的暴力主义者,谁叫他们是我偶像呢?
希特勒是暴力主义者吗?屁话,这个疯子、精神病、虐待狂、性变
态,他不是暴力主义者,谁是?这家伙穷兵黩武,嗜杀成性,成千上
万的犹太人、波兰人、巴尔干人被卷入他的杀人机器,起因竟可能只
是他早年带了几副破画去向犹太人教授请教,糟了别人的讥讽因而狂
性大发,这个魔王。希特勒是1个勿庸置疑的暴力主义者。
毛泽东是暴力主义者吗?这个我们的伟大领袖、导师、舵手、指明
灯,我们被他可坑得够苦。北伐战争刚结束,这家伙就不安分了,仗
着时局混乱图谋浑水摸鱼。这个北大图书馆的小文员竟领着一帮土匪
进攻省城,进而进山落草为寇,他的骨子里充斥着匪性和氓性。瞧他
说的什么话,“人民大众也要到小姐姨太太们的牙床上去滚一滚嘛”
他竟公然鼓励强奸,无耻。他不仅是1个流氓,更是1匹色狼,看他后
来干的好事就明了,难怪他这么器重郭沫若,两个臭味相投,“腥
腥”相吸啊啊。毛泽东毫无疑问是1个暴力主义者。
如果希特勒、毛泽东是暴力主义者,那么我断然唾弃作1个暴力主义
者,我鄙视他们,以他们为耻。
可是,我是要作1个暴力主义者还是不作呢?
华盛顿、林肯、孙中山选择暴力,因为压制、独裁、横暴、专断,这
些罪恶如此赤裸裸的公行于天下,不加遏制,当罪恶流行,道义尽
失,人们不以为耻,反以为本事,为荣的时候,连上帝也只有降下大
洪水淹没这一切罪恶的法子了,何况是人呢?
希特勒、毛泽东选择暴力,因为贪婪、欲望、报复、仇恨充塞着他们
的头脑,几要使他们抓狂欲绝。罪恶的念头如此诱人,如此猖獗,竟
使得他们去与撒旦做交易,出卖自己的良知、道义,借着邪恶力量的
帮助,只为满足他们的一己私欲。希特勒要报复,要统治一切。毛泽
东则一心想着“江山如此多娇”,要作一代真正的“风流人物”。
那么,究竟谁是真正的暴力主义者呢?我思来想去,想来思去,百思
不得其解,只好这样下结论:
华盛顿、林肯、孙中山选择暴力是为了真正实现世间的道义,恢复人
们的良知,获得人类的自由解放,说他们是自由主义者似乎更合适?
希特勒、毛泽东选择暴力,不过为满足一己私欲,要超越于一切万物
之上,要与天公试比高,说他们是唯物欲主义者似乎更合适?
或许世间本就不存在什么暴力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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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利用的“红色资本家”
近日,享有“红色资本家”之称的荣毅仁,以89岁高龄去世。荣氏的
不凡身世,颇受海内外瞩目。
荣家世代经商,早在上世纪上半叶,荣家已经成为名震上海工商业界
的“面粉大王”和“棉纱大王”,旗下拥有24家企业。1949年,共产
党建政,大多数上海资本家为避红祸,逃离上海,逃向海外或香港。
少数资本家抱着侥幸心理,留了下来。荣毅仁便是其中之一。在中共
的诱劝下,荣毅仁“主动”交出自家世代相传的24家家族企业,与当
局“合营”。在朝鲜战争中,荣毅仁还出资捐献飞机大炮。这一切,
使荣毅仁受到当局极度“赏识”。1957年,中共当局特意安排荣毅仁
出任上海市副市长,以树立榜样,达到当局“工商业改造”之目的。
然而,好景不长。就象大多数投共的商人和知识分子一样,荣毅仁在
毛泽东发动的“文革”中,惨遭围攻与迫害。一群红卫兵冲进荣家,
连砸带打,荣家古董尽毁。荣氏夫妇受到批斗和殴打,荣毅仁夫人当
场被打成重伤。红卫兵还用荣家的摄像机,把殴打和批斗荣氏夫妇的
全过程摄录下来,并向荣毅仁索得海外亲友地址,要寄给他们,以示
羞辱。荣毅仁不愿让海外亲友知道他投共后的下场,只交出1个假地
址。
“文革”结束后,荣毅仁获得“平反”。当得知周恩来曾经在“文
革”中有过保护他的指示时,荣毅仁感恩涕零,竟然说“没有周总
理,就没有我的今天!”仿佛歌颂“再生父母”。却没有想过,他本
身就是1个自由人,中共加害他,原是彻头彻尾和不可饶恕的犯罪。
荣毅仁身上的奴性人格,折射了许多中国人的愚昧和迷失。
果然,对中共,荣毅仁不仅没有怨恨,反而甘心被继续利用。邓小平
试图挽救共产党,提出搞“改革开放”,荣氏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在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时,荣毅仁认为原稿中
有关“外方投资比例不得高于50%”的规定不妥,建议修改为“外方
投资比例不低于25%”,即,只规定下限,不规定上限,以便最大程
度地吸引外资。荣氏的建议被接纳,算是他为引进外资作出的最大贡
献。
邓小平又指示荣毅仁打起1个“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的招牌,利用荣
氏在海内外的影响,引资招商,果然成绩不凡。叶剑英感叹说:“荣
毅仁在国际上有知名度,家族中又有很多人在国外,他这个优势,别
人替代不了,共产党员替代不了。”对荣毅仁这个“红色资本家”,
中共决心利用到底。于是,一不做,二不休,1993年,中共将77岁高
龄的荣毅仁,扶为“国家副主席”,以示荣宠。
荣氏家族也因此捞尽好处。1999年,荣毅仁被美国《福布斯》杂志列
入中国富豪50名的排行榜。
其后,其儿子荣智健,则多次被《福布斯》杂志选为“中国首富”。
有一年,荣氏200多名海外亲属回国大团圆,盛况犹如《红楼梦》中
的大观园。然而,谁都知道,如今,荣氏集团,不过是变相的官办企
业;荣氏家族的资产,也不过是改名换姓的国有资产。
荣毅仁走完离奇而辉煌的一生。中共高层以最高规格发布讣告,并将
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为其举行最高规格的葬礼,即“告别仪式”。
这一切显示,早年靠自我创业起家的荣毅仁,的确早已沦为不折不扣
的“红色资本家”。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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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台湾精英的传奇
──读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 彭明敏,在台湾被称为“台独教父”,本刊记者1992年12月曾访问过
他,那时他刚结束22年的海外流亡回到台湾。前年,在台北的1个餐
会上,我才第1次见他,他送我1本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我读了序
言,一直未能读内文,最近,因涉及李敖坐牢问题,便展读了全书,
觉得这是1本认识台湾、研究台湾非常有益的书,虽然出版已33年,
但仍给人以温故知新之感。可以了解彭明敏先生的身世,也可以了解
台湾本土意识和统独之争的背景,而这些社会矛盾30年来不仅没有解
决,而是更为凝重而复杂。
有趣的是,彭先生送给我的这本书,是作家李敖的出版社1992年特地
为他出的“归国纪念版”,有李敖撰写的《彭明敏回忆录新版缘起》
是1个“彭明敏增订、新序”的“李敖定本”。收录了彭的《台湾人
民自救运动宣言》等4篇文章和李敖接受《郑南榕周刊》访问的记录
稿。因此,可以对当年的“彭明敏事件”作比较周全的透视。
最优秀的台籍学术精英
彭明敏,台湾高雄人,1923年生,现已82岁。他和李登辉同年,教育
背景也相似。他们留学日本、台大同学,最后都成为台湾人的政治领
袖和中共打击的对象。当然,他们的政治履历并不相同。彭明敏是福
建移民在台湾出生的第5代,父亲是医生,家境殷实。他可以上日本
人的学校,1939年赴日读完中学和第三高校文科,考入东京帝国大学
政治科。日本遭到美国猛烈轰炸时,投奔在长崎的大哥家,路上遇到
空袭,被炸断了左臂,那时他22岁,从此成为“独臂人”。伤愈,在
郊区亲见长崎被原子弹炸毁,日本投降后回到台湾。在台大政治系就
读时发生“2.28”事件,接管台湾的中国军队与官员之落后、腐败
与恶劣,加上“2.28”的屠杀,给青年彭明敏留下难忘印象。他看
到了1个“中国的台湾”,不是他熟悉的“日本的台湾”。虽然有觉
悟的台湾人在日治时期也要求自治、平等,但他们都享有高于中国内
陆的现代生活。接着是1949年国民党在内战中的溃退,200万人逃到
台湾。他们贪婪地吞噬日治留下的价值20亿美元的财富,还瞧不起
“被日人奴化的台湾人”。
彭明敏台大毕业不久,就进台大当助教。以学术成就而言,彭明敏是
明显高于李登辉。1951年他拿到台大唯一的教师留学奖学金,赴加拿
大、法国深造,研究“太空法”,得到硕士学位,成为这门新学问的
专家,1954年又拿到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回国后,1957年34岁便成为
台大最年轻的正教授,各大学乃至政法学校都请他去讲国际公法,还
有近百名学生要他做导师。李登辉则在1952年公费留美,修得硕士学
位,1954至57年也在台大任教,1965至68年再赴康乃尔大学,获农经
博士后,仍回台大教书,获教授头衔比彭晚几年。彭明敏1961年再升
级为台大政治系主任。
犹如学术明星般的跃升,加上精通日语、法语和英文,彭明敏1956、
1960年两度受基辛格(后任尼克松总统国务卿)邀请赴哈佛大学出席
国际研讨会,并出任胡适为团长的西雅图中美文化合作会议,在蒋介
石的宴会上,胡适特向蒋介绍彭。继而出任国科会的讲座教教,成为
新闻人物,被任命为中国出席联合国大会的顾问,返国后受到蒋介石
的单独召见。1963年被全国商会选为首届“10大杰出青年”之一。
《台湾自救宣言》案主角
李登辉从美留学回国之后,教书同时兼任政府农复会的工作并研究农
业问题,职位不高,直到1971年向蒋经国报告工作时,被蒋赏识,方
入阁任行政院政务委员。当李登辉在体制内循序渐进之际,彭明敏的
星途亮起红灯。有两个症侯:蒋经国接见10大杰出青年时,彭明敏托
病缺席,他不愿领受“特务头子”吹捧。蒋介石召见后,手下拉他入
党,也被他拒绝。不久发生了《台湾自救宣言》事件。1964年彭明敏
和台大毕业生谢聪敏、魏廷朝决定撰写1份文件,表达对台湾现状与
前途的看法,由谢起草、魏协助、彭定稿。
文件初稿5万字,后压缩为7千字,名为《台湾人民自救运动宣言》,
内分8点主张:
一、世界必须承认1个中国、1个台湾。
二、反攻大陆绝不可能,是蒋介石向风车挑战。
三、反攻大陆只为了实行恐怖独裁统治。
四、国民党政府既不代表中国也不代表台湾。
五、庞大军费与高出生率将导致台湾自我毁灭。
六、经济政策不合理。农工贫困、少数富有。
七、国民党政策为了摧毁中产阶级,消灭反对势力。
八、台湾已是1个国家。不能幻想和平转移政权,不能坐待蒋家穷途
末路,把政权交给中共。并提出三个基本目标:
1、反攻大陆不可能。推翻蒋政权,建立新国家。
2、制定新宪法、保障人权、实行民主政治。
3、以新会员国身分加入联合国。
彭明敏在宣言的结论中提出:“中国只是两个是非:极右的国民党的
是非,极左的共产党的是非……我们要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之外,从台
湾选择第三条路──自救的途径……推翻蒋介石的暴政,建设我们的
自由国土。”宣言虚张声势称,自救运动在迅速扩大,“到处都有我
们的同志”。
宣言经数月反覆修改定稿后,很艰难地找到熟人印了1万份,准备好
邮寄名单,寄给全岛各地以发挥影响,9月20日他们3人在旅馆中被便
衣警察逮捕,原来是第1次找的印刷厂老板告密,他们已在监视之
中。
“一中一台”理论的首创者
彭明敏为甚么要冒险干这件事?他在书中表露了心迹。首先,和他的
国际法专业有关,他认为“从法律上说,台湾及其人民的国际地位并
未确定。”他一直坚持建立1个国家的基础,不在于种族、文化和宗
教,而在于“共同命运的意识与共同利益的信念。”其次是广泛的社
会影响。他以当时的学术地位与社会知名度,“我的房子总是拥挤着
台大和其他学校的学生,有时市议员和地方政治人物也来加入谈话”
大家对“反攻大陆不可能”、“台湾迟早要被联合国赶出来”一类话
题有高度共识。他和驻台外交官的接触,到处演讲和听众的交流,都
讨论过自决权一类问题。换言之,彭明敏和他的合作者洞悉民意(可
能是本土人士的民意为主),这样经年不断地沙龙式的讨论后,愤愤
不平的忧患意识,使他们“感到厌倦了”,必须要有所作为。此外,
国外的台独运动,恐怕也不无影响。战后,在日本美国的台独活动,
此起彼落,台独的左派右派、刚派柔派,早已成型,并是国民党当局
着力打击的对象。彭明敏在纽约出席联大会议时,还有台独人士见
他,劝他政治庇护,他不可能不知道海外台独的主要诉求。因此,宣
言在日本出版后,彭明敏被称为“台独理论之父”。
宣言对于台湾问题的论述,确实有深度,看得准,有前瞻性,不仅首
创“一中一台论”,而且尖锐提出“推翻国民党政权”“不惜流尽最
后一滴血!”当局自然当作大案来办。追查后台,他们不相信本土人
中文可以写得这么好,怀疑殷海光、李敖参与其事。令当局沮丧的
是,宣言出自他们长期笼络的对象,已有崇高学术地位的彭明敏:
“国民党上上下下都很惊讶,我在享受那么多个人的荣誉和恩惠之
后,竟然胆敢批评政府和蒋介石!”不错,彭明敏事件,是两蒋时代
发生在体制内的最大台独案,其爆炸性影响可以想见。
精密策划偷渡出国
彭明敏被判8年刑,关了1年零两个月,蒋介石亲自下令,予以特赦,
并指示照顾他的生活。同案谢、魏2人则无恩赐。出狱后,当局一面
严加监视,一面继续怀柔,蒋经国亲切接见,垂问“有没有甚么困
难?有甚么事我可以帮忙?”彭暗忖道,不致过分罚他,是当局怕引
起台湾人的“深仇大恨”,不如施以“再教育”,争取他为国民党服
务,但彭一再拒绝官方提供的职位,只想回台大教书,官方对此拒绝
安排。
长达4年令人窒息的日夜监视,彭明敏决心偷渡出国,经过精细策
划,和国际特赦组织取得联系,他终于1970年初化装出逃瑞典成功。
回忆录详细描述行动过程,但未提到具体时间、地点与相关人物。据
李敖估计与《纽约时报》记者包德甫在彭走前匆匆来台一趟有关。笔
者听闻则是美国人的协助,从台中美军基地乘飞机逃走。有人甚至
说,彭藏在1只大冰箱中进入基地。彭书中提到“安排某些朋友在适
当时候到台湾来……由居间帮忙的共同朋友安排担保……从头到尾盯
住我。”在通过最后一关时,“我一直凝视台湾岛屿和其灯火,逐渐
在视线中消失。”这显然是在飞机上的观感。
李敖和彭明敏的关系
这里,应该补充一下李敖和彭明敏的关系。彭明敏到瑞典20天后,才
发布正式的逃亡消息,引起台湾内部一片大乱,相关大小官员被革
职、查办,彭的亲友被拘押问话,包括魏廷朝、谢聪敏、李敖。李敖
监视跟踪14个月后被捕,被判刑10年,后蒋介石逝世,减刑为5年8个
月,“罪状”是“李敖明知彭明敏有叛乱前科,其叛乱之念未泯,仍
秘密与之交往……”连同其他指控,皆属已予否定之罪。但李敖和彭
明敏过去的关系(尽管今天他们已若陌路)是否有可议之处?
彭因台湾自救宣言案入狱继而获释后,门前冷落,亲友走避,惟李敖
是“极少数极少数例外之一”,“李约我每月密会1次”,彭说1969
年起,李敖曾为他转出一些(准备偷渡出国的)的重要信件。彭1989
年自序中称“李敖定本是际此乱世,两个书生,在波澜万丈历尽苦楚
的生涯中,永年友谊的1个里程碑。”李敖亦回之以对彭老师高度的
礼赞:“他是我台湾人朋友中,最有志气、最有学问、最有高度教养
的伟大知识分子。”李敖回忆那段友谊是“相濡以沫,日久更见人
心。”彭约调查局处长吃饭,李敖出面;调查局长沈之岳请吃饭,也
一道请彭与李敖两人。
1986年2月李敖在《自由时代》周刊访谈中,亦谈到许多与彭明敏的
交往。标题就是《助他一臂之力──李敖谈彭明敏》。他说彭特赦后
“我们俩常在一块儿喝酒聊天。”“彭先生前后整个的心路历程,我
想我比他的学生们还了解。其中原因之一是他跟我每次联络,是朋友
式的,并无拘束。”李敖最后说:“海外台湾人对彭先生的支持,是
七折八扣式的,甚至还有人身攻击他,这显然是忘恩负义、数典忘祖
的小家子气行为。彭先生是台湾人反国民党的先进与先知,他从孤军
奋斗中走出并出走,又从出走中鼓动风潮,造成时势。他是最优秀
的,大家应该追随他。”
这是1989年收入李敖定本的彭回忆录中的文字。李敖说他和彭交往中
从不谈“台独”,但这些文字已是无声胜有声。不说《台湾自救宣
言》是台独的经典之作,彭出走后,1972年即出任“台独联盟总本部
主席”,确是在“鼓动风潮,造成时势”,独立运动已是彭先生数十
年不移的志业,舍此,追随他甚么呢?
因此,李敖因彭案坐牢是冤狱,然而,事出有因。至少他不能撇清那
时和台独的干系。
体制外播种,体制内收获
台湾战后迄今的历史,是1部独立运动与民主运动交织互动的历史。
在终结威权体制的纪念名册上,彭明敏、李登辉这对同龄人占有明显
的地位。他们是台湾本土精英的杰出代表,他们成名于两蒋时代,选
择了体制外与体制内的不同道路,但殊途同归,都为台湾的自主与尊
严作出非凡贡献。彭明敏在60年代放弃依附权势的青云路,自我放逐
22年,饱经风险与失败,但他的奋斗和他的思潮,换来国际社会的同
情,更是台湾不屈的象征。他在64年宣言提出的目标,已成为今日许
多台湾人的愿景,他不仅是反威权统治的先进先知,也是台湾未来的
先进与先知。
李登辉走的却是另一条内敛沉稳、大器晚成的道路。在彭明敏逃亡两
年后,他才初露锋芒,进入高层政治。去年国史馆出版的口述历史
《见证台湾──蒋经国总统与我》中,李登辉首次坦陈他和彭明敏的
关系:
“我和彭明敏的关系,主要也是因为黄彰辉和台南神学院。彭家
好几代都在长老教会,和黄彰辉很好,我认识台南神学院的人,
才有机会和彭在一起。……在日本时,我与他不相识,但是我知
道有他这个人。战后从日本回台湾,透过刘启瑞的关系,我才和
彭明敏认识,但也不是很密切,没有甚么来往。……1964年彭明
敏被捕,之前他和1名美国人一起吃过饭,黄彰辉认识这名后来
被驱逐出境的美国人。我当时想,彭明敏怎么会做那种事?他各
种条件都很好,是台湾知识分子中升官最快的学者。彭明敏当官
和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有关,不知是不是住得近的关系,彭明敏
和中研院总干事全汉升很好,他把彭明敏介绍给胡适,胡适再向
蒋介石推荐彭。1961年我还在台大当讲师,彭明敏已经是联合国
顾问。谁知他忽然转变,写出《台湾人民自救宣言》而被捕。当
时我根本没管这些事情,我连自己会不会在黑名单里、哪时候会
被抓走都不知道,所以尽量避开这种事。”
读者当可在这段质朴的文字中,看到彭、李2人的区隔与命脉相通之
处。李登辉1972年入阁,正是蒋经国在中华民国失去联合国席位出任
行政院长,接掌大权,开始提拔本省精英之际,蒋介石去世后,本土
化、民主化更是小蒋的施政指标,于是李登辉得以从政务委员、台北
市长而台湾省主席,1984年被蒋经国选为副总统,这时党外势力已逐
渐壮大,李登辉的务实风格,使他顺利成为蒋的接班人。他总是说这
是“历史的偶然”,可在局外人看来,却是偶然之中有必然,那就是
蒋经国晚年昭示的,“国民党不本土化不行”。李登辉继任大位之
后,在蒋经国最后开启的民主改革列车上,勇往直前,那是顺理成章
的事,终止戒严,修改刑法第100条、6次修宪,直到总统直选、落实
主权在民,台湾终于走出400年的悲情,成为1个举世公认的民主自由
国家。现在只有那些为偏见、私利所迷的人才看不到这一点。
体制外播种,体制内收获的“宁静革命”,是台湾民主化的特色。从
彭明敏到李登辉,凡40年之功,完成了埋葬威权体制的壮举,台湾人
登上了可以自决命运的舞台。今天李登辉功成身退,回到民间,主持
群策会制定《台湾二十一世纪国家总目标》,就是新时代的台湾自救
宣言,显示永续的历史记忆。然而,新的使命再度降临,1个日趋强
大的威胁步步紧逼,红潮正在渗入这块蓝天绿地的沃土。彭明敏、李
登辉代表的战后第一代本土政治家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已垂垂老去,相
信后起的接棒人,会珍惜他们创建的精神资源,迎接挑战,使台湾成
为1个正常的国家。
(金钟:《开放》杂志总编辑。)
(2005年10月25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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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第二代的中国经验
我是台湾第二代外省人,成长在国民党爱国教育下,深深以我“想象
中的中国”为荣。但在台湾民主化运动的冲击、海外留学生活经验
下,让我有了截然不同的中国经验。
我过去常常与我的中国朋友聊及“民主”,当前的中国精英多不表认
同,甚语多不屑。有些人对台湾民主充满悲观,庆幸中国处在汉唐以
来的盛世。更有中国愤青相信台湾民主混乱无能,仅是世界眼中的笑
话。印象最深的1次,是有位朋友竟告诉我:中国人因为奴性很深,
因此不适合民主制度。令人惊讶的不是他对中国人的看法,而是就他
而言我竟不是“中国人”了!可说在中国崛起的氛围下,更凸显台湾
被边缘化的荒谬。
台湾民主是否为世界的笑话,恐非中国媒体片面即可决定。荷兰最新
公布转型中国家2006年排名(Bertelsmann Transformation index,
BTI),台湾从上次2003年全球第8进步至全球第4,且是亚洲第1
名,政府表现从上次2003年世界第8进步至第5与亚洲第1的优异表
现,评为世界转型中国家成功的故事。同时间,中国从去年77名退步
至85名,政府表现从上次55名大幅衰退至70名。
此外,《世界经济论坛》公布2005年成长竞争指标(Growth Competi
-tiveness Index, GCI),台湾持续保持亚洲第1、全球第5的耀
眼成绩,同时间中国衰退3名跌至世界49名。再者2005年瑞士国际竞
争力学院公布的全球排名(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WC
Y),台湾进步1名升至世界第11名,而中国衰退7名跌至全球31名。
2005年政府清廉度指标(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 CP
I),台湾进步3名升至世界35名,而中国滑落7名跌至全球78名。至
于无疆界记者组织2005年媒体自由指标排名,台湾相较去年进步9
名,升至世界51名,中国则名列159名。此外,2005年台湾政治与经
济自由度指标排名,相较2004年皆同时上扬。
我非常同意台湾民主的发展不成熟,有相当大进步的空间。但似乎所
有最新的国际评比分数透露了与大部分鄙视台湾民主的中国人,对所
谓“世界笑话”有了不同的诠释。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国民党留下的根
基,但在李登辉主政12年、民进党执政5年多,前后经历“民主乱
象”挥霍近20年后,台湾能有如此杰出的表现,又该怎么解释?
不认同台湾民主的大陆与台湾“中国人”,我可以包容你们的观点,
但为台湾民主说句公道话,即使我想要同意你们的观点,国际社会也
不会同意的。
(作者为美国罗德岛大学台湾学生会会长)
〔原载《自由时报.自由广场》2005.11.4。提供者:(台湾台南)
郑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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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应有选战的新思维
有人说,民进党是选举机器,但是机器旧了也要维修;面对新的产
品,机器还需要改装,甚至重造。民进党在2000年执政以后,作为执
政党参与选举与以前作为在野党参与选举,也应该所不同。2004年总
统选举的惨胜和立委选举的挫折,恐怕都与没有与时俱进有关。面对
台湾目前政经情况,眼前的地方选举应有新的思维。
首先,提振士气。目前若干弊案,似乎给民进党的形象造成严重损
伤,因此打击士气。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第一,现在把弊案揭出
来,好过以后,因为时间一拖长,毒瘤蔓延扩散,出问题会更多,层
级也会更高;如果出现在总统选举之时,打击岂不更大?第二,民进
党内出现弊案,比起国民党执政时期,还是少数,国民党内弊案因为
没有民主制度的制衡,有些完全没有揭露出来,否则怎么有钱在海外
大量置产?有些至今还亡命国外?当然民进党不能因此而放松自己,
因为到底刚刚执政就出乱子。作为1个以改革为旗号的民主政党,必
须吸取教训。
其次,党务系统与政府系统应该有所区隔。因为民进党已经是执政
党。以台湾目前所处的政经情况,例如经济不太景气、中共的统战分
化、外交的逆境、禽流感的威胁、选举和日常事务中的黑金现象等
等,政府的工作太多了,因此政府的主要精力应该摆在日常事务上
面,何况做好日常工作,也起到助选作用,而且是以实际行动与展示
成绩助选。当然,这不是说国家与政府的领导人完全不参与助选,例
如开始时的动员、最后一天的拼搏,关键地区的造势大会,都需要出
来。但是次数不宜太多。一般情况下,除了党务人员,因为是地方选
举,立委应该多多出来。
再次,改革选举语言。民进党在野时,骂执政党是它的选举语言,但
是当政了,不应该将骂在野党作为单一的选举语言。固然在野党做出
许多伤害国家与人民的事,作为执政党,应该从爱护国家与人民的立
场出发,承认执政上的某些欠缺,然后苦口婆心向民众详细解释按照
在野党的做法,会给民众造成甚么损失。例如与共产党勾结将使台湾
恢复白色恐怖;媒体如果给中资控制,台湾民众愿意象中国人那样看
不到想看的资讯,还因为发表一些言论而被逮捕吗?民进党再不济,
台湾也没有政治犯啊,哪来甚么“绿色恐怖”?同样是焦点议题,放
软身段可以争取对骂战感到厌烦的民心。如果要爽,就骂共产党,可
以凝聚台湾的民心,一样痛在亲共政客心里。
目前的地方选举遍布全国,但是一定要抓重点。依笔者看来,台北县
是重点,诸多理由我就不说了,为此需要树立他的年轻、清新与改革
形象;民进党有影响力的立委,形象清新的立委,应该多多为他站
台。台联也应打破政党樊篱为他助选,民进党还应该争取无党籍立委
与政治人物相助。总之要争取大多数,利用尽可能的资源。
〔原载《Taiwan News总合周刊》210期。提供者:(美国纽约)
林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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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古典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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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叫古典诗,不叫律诗,是因为我基本遵守、但不 │
│ 严格遵守格律。 │
└────────────────────────────┘
花径
花径未曾缘客扫,奇书备有与君聊。
淡茶寒座气质雅,粗履布衣人品高。
逸士有心乘黄鹤,至人无待随白滔。
宋国虽远屐予望,万里何曾觉路遥!
抚膺
抚膺长啸千山动,披发高歌待运穷。
陆机枉存猛虎志,曹植惊羡洛神容。
浮沉江海蜃楼在,俯仰丘山桃源通。
天地与我生死并,何羞曳尾在涂中。
石松
身在野山不钓名,独将心事付流云。
风情千种崖间诉,根须万条石上伸。
不为超凡凌绝顶,聊借霜雪练俗身。
倍尝艰险一莞尔,雷电风云任纵横。
无题
朝看园中花草开,暮随孤鹤倚云台。
俗轻道重伴吕祖,人少酒多皆李白。
煅铁成金笔底字,摧枯拉朽胸中才。
书生自古多磨难,姑射神人月下来。
无题
自古贤人没蒿莱,何曾济世心胸开。
女娲赍志补天去,精卫含悲填海来。
遭难诗人有力作,太平国度无英才。
屈原何事作骚赋,楚地溷浊天共哀!
无题
欢醉青春莫停杯,花重娇艳席重开。
孤栖江岛寒羽翼,浪迹天涯空襟怀。
朝恋仙人藏古寺,暮嗟美女锁铜台。
多情吟啸山水处,美景良辰不再来。
石榴
庭前几度石榴红,不沐朝晖自蓊茏。
李耳庄周气度似,伯夷叔齐风流同。
云蒸霞蔚一身月,饮露餐英两袖风。
独自开合独自睡,更添梦态美人容。
登黄鹤楼
霜天寥廓飞鸿毛,悲古抚今人似潮。
数劫楼台人不在,几番风雨鹤已遥。
人间高士月中去,山底长江天外飘。
仰首无言空怅惘,冷风热泪对江滔。
又登黄鹤楼
崔颢吟诗黄鹤楼,千年余韵绕神州。
心如旭日地中出,愁似江滔天外流。
冬梅
寻见瘦梅劝避寒,春门立雪病枝弯。
争回蝶暖花开日,泥地谁惜血泪残。
阮籍
男儿挥泪向悲风,岂信铜驼没棘丛。
回首真觉人世换,驱车须待路途穷。
静思
老聃喜得鸟遗粒,孔丘惊叹龙吐华。
太阳随牛入鲸海,明月逐人来我家。
嬉笑怒嗔皆自惹,淡心明志被人夸。
痛伐病木看新绿,海雨天风护奇葩。
逸人
琴客诗宾皆伴我,逸人欢笑从来多。
风烛时节忍顾影,豆蔻华年须放歌。
月似银杯供我醉,星即美女陪人酌。
从前堪笑为谁忙,今不开怀又为何!
无题
明眸凝珠掩更流,日光赶趁叹声溜。
少时常有琴心在,今日只将禅性留。
梦后观花又似梦,愁来弃月自无愁。
复归于朴法天地,宋玉何为再悲秋。
感赋
高枕孤眠听晚风,平林新月叩帘栊。
温床春梦花雾似,人世秋凉季节同。
悔恨羞惭自古有,荣尊富贵从来空。
逍遥天地忘物我,不待凤凰栖梧桐。
感怀
月落水中泯浪纹,人浮世外静无声。
赏心乐事全抛我,细雨晚风最可听。
窗外光阴弹指过,柳梢春色恼人新。
千红不待赏花女,亿万人间如独行。
苏轼
无奈才高亦枉然,迎风临水叹华年。
枯葵恋日天天瘦,病马奋蹄步步艰。
无性青山催尔老,有情江月为谁圆?
诗多难免愁如海,愤世何如游世闲。
人生
人生忧患始读书,思慕贪求与众殊。
秋日独吟叶满径,病年感叹夜悬珠。
成灰蜡炬泪洒地,悟道春蚕丝满腹。
磨砺栖惶损元体,不如归隐浮江湖。
望天空
千年星斗云边寻,似为行人掌路灯。
为盖圆天谁倚剑,如石碧月我磨针。
吴刚伐桂宫中歇,羲和驾车天上行。
应替嫦娥愁春色,仍为万里未归人。
咏蚕
春日蚕娇正吐丝,辛勤不为世间知。
光阴似箭是谁射,日月如梭任其织。
不恨人间冷暖苦,只嗟浮世悲欢痴。
纵然到死丝无尽,风雨如晦听雉鸡。
无题
月辉满袖浪三洲,破帽遮颜更风流。
戊戌哭声又入耳,异国寂寞今放喉。
九年面壁达摩死,二度漂洋刘郎愁。
学取南朝慷慨士,今朝有酒不能留。
读史二首
一度青春羡利名,文韬武略开胸襟。
姬昌囚羑演八卦,嬴政奋威扩三秦。
汉祖明皇成大业,董臣朱子开太平。
五千风雨英雄事,将相帝王不忍听。
屈宋文章愁古今,康梁事业空怀情。
商鞅难免车分首,吴起终遭箭穿身。
春泪沾襟悼张辅,秋风满袖怜晁君。
五千风雨英雄事,变法维新不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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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枭发出征联启事后,应者云集,计有易行舟、梅傲兰雅、最爱桃花
庵、依旧如故、诗坛浪子、天涯居士无为子、lsl730228、yuer、
haidan、半溪明月、天髓客、清风徐来、道士、carvan、梦游有意、
zczh3、阳光四射、小草儿、杨浩山远、龙文鸳侣、叶孤城、草木
灰、如梦令、班主任、江南小糊涂、玉柳寒烟、小书童、lsl730228
等共28人46比佳对入选。关于格律问题,这次出联对联,并不严格遵
守旧律,平仄对仗都从宽,差不多就行吧。
征联作品陆续由海外著名中文网刊《民主通讯》刊发。(《民主通
讯》与《民主论坛》均由民主亚洲基金会主办。网址:
http://asiademo.org。欢迎投稿。有人问及稿酬,据了解,《民主
论坛》付酬,《民主通讯》则无稿酬,抱歉。
感谢广大联友的支持。通过征联活动,结识如许联坛高手,乐何如
之。征联时曾允诺,入选者寄赠老枭(萧瑶)诗集。请上述网友通过
电邮告知讯址,以便寄呈拙著。海外人士及不告讯址者不寄,他日有
机会面赠求教吧。
东海一枭电邮:donhai5@hotmail.com
东海一枭 顿首
20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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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东海自制联
六合觅知音,愿暮雨朝云逛水游山画眉吟诗怜花惜月;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
小说怡情小诗遣怀小红低唱小花乱开,闭户自成小王国;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笔为文大步走路,此生无愧大丈夫!
用真名吐真言探真知揭真相动真情求真才念真经拜真理,
真乃傻瓜也;
吹大牛灌大水擂大鼓刮大风扛大刀充大虫做大梦坐大牢,
其唯老枭乎!
附二:我个人特别喜欢的应征联选:
一念系黎民,岂把酒敲词吟风弄月作乐寻欢醉生梦死?(班主任)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半世读经书,希论古比今发愤图强立国兴邦迎头赶上(玉柳寒烟)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东海一枭)
百载铸天剑,欲降妖伏魔力挽狂澜重振华夏开天劈地;(小书童)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六合孕丹心,叹怀瑾握瑜安邦定国沐雨栉风任重道远;(易行舟)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百年树新人,应尊老爱幼惩恶行善博古通今承前启后!(爱桃花庵)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一鸟唱诗林,岂借酒消愁驭凤逐鹿吟梅诵松讽天谏地?(道士)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半世混诗名,敢惹是斗非抹古刷今排同立异空前绝后,(carvan)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终年砺刚志,愿顶雨披风扫腐说真避短向长义无反顾;(小草儿)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老枭)
真韵入诗,真心交友,真经念佛,真相示人,真情真意真话真言,
斯世堪称真君子;(易行舟)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老枭)
小寺炊烟,小径迷踪,小儒作客,小心入画,小寂小寞小雅小怡,
梵音应倦小天地,(carvan)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老枭)
真心待人,真情赋诗,真眼观世,真言强国,真才真学真略真谋,
当代有是真君子;(杨浩山远)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东海一枭)
清露烹茶,清斋待客,清流赋诗,清性修身,清雅清新清远清幽,
兹处堪称清净地!(清风徐来)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老枭)
小园探花,小桥流水,小鬟添香,小舟访戴,来者俱为小朋友
(江南小糊涂)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此生无愧大丈夫!
(老枭)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东海一枭)
真意求知,真语入诗,真心待友,真才报国,真善真美真性真情,
斯人当是真君子。(玉柳寒烟)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老枭)
听妙籁,起妙兴,提妙笔,抒妙论,伴妙容,解妙语,识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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