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台海政策将突出民主牌
布什的亚洲之行,首站还是日本,并且发表演说,宣讲他的亚洲政
策。这同2002年的情况一样,说明他对日本的重视。在布什出访时,
《纽约时报》有篇评论说布什的中国政策太短视,没有认识到美、中
关系的重要,因为中国不但是经济强国,也是政治强国。如果批评布
什的中国政策重经济而轻政治,这个批评自然正确。但是文章显然也
在批评美国太注重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而忽视中国,这个批评显然有问
题。
的确,美国不但是超级大国,而且是超级的民主大国,而中国的经
济、政治强国,使它成为超级的妖魔大国。美国自然不能忽视与中国
的关系。但是美国更不能忽视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的关系,
同他们结盟而一起“制服”这个超级妖魔,使之变为1个民主大国。
以往美国和一些民主国家以为,只要中国经济发展,民主自然到来,
经过20多年的等待,事情并非如此,因此他们的政策有所改变,开始
强调中国必须做1个负责任的大国。甚么叫“负责任”?当然是对人
民负责,对整个世界负责。独裁者只对自己,对自己的利益集团负责
任。为此美国与西方国家需要改变他们对中国的政策。
从这次布什在日本发表的演说来看,显然他的政策已经逐渐成形。今
年年初布什在施政演说中已经誓言要把自由推广到世界每个角落,自
然包括中国,只是对中国特别困难而已。这次在日本京都的演说,布
什明确地表示,台湾、日本和南韩是亚洲自由民主的最佳典范;还特
别赞扬现代台湾的自由、民主和繁荣,“台湾由于各层面都接受自
由,已为其人民带来繁荣,并创造1个自由和民主的中国社会”。在
布什出访前,美国官员还透露,布什将要求北京同台湾的民选政府打
交道。可见,布什台海政策将不会再困在中共所设下的统独鸟笼里而
向中国打出民主牌。
民主牌一击就击中中共的神经。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立即就布什的谈
话做出反应,重申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绝不容许外力
干预其国内事务云云。这是文不对题的回答,显露中国的窘境。第
一,布什在演讲中仍然重申他的“1个中国”政策;第二,他赞扬台
湾是“1个自由和民主的中国社会”,不还是“中国”吗?第三,赞
扬民主台湾是干涉中国内政,那么称赞连、宋访问中国算不算也干涉
中国内政?李肇星这个外交抗议部长已经因为一天到晚的抗议而失去
理智,没有弄清楚对方说甚么就乱抗议。当然,也可能是黔驴技穷,
不这样说又怎样说?能听任布什肆无忌惮地称赞民主,让共产党蒙羞
吗?因此“干涉内政”成了中国抗议外交百说不厌和无可取代的武
器。只是说多了,成了废话,锐利的武器已经生锈和迟钝了。
值得注意的是,刚从北京回到美国的美国智库“战略暨国际研究中
心”资深研究员葛来仪最近在该中心举办的论坛中表示,在即将到来
的布什、胡锦涛峰会中,台湾议题将不再是中心议题。因为中方认为
布什坚决不支持台独,不再把台湾视为中、美关系最中心的议题。
这是葛来仪从北京带回来的最新信息,可靠性如何还存疑。但是可以
肯定的是,以往把台湾作为中、美关系中最中心议题的是中国而不是
美国,因此如果这是中国的退却,就表明中国开始知道喋喋不休的台
湾问题已经使中国变成“祥林嫂”而惹人厌烦,所以需要改变策略;
此外,一直煽动反对台独的民族主义情绪已经使中共越来越被动,胡
锦涛承受了来自军方与民间越来越大的压力,如果再不降温,胡锦涛
将被绑在炮车上,成为鹰派军人对台动武的第1发炮弹而死无葬身之
地。
面对美国台海政策的转变,其实台湾执政党也在转变政策,更多地回
避统独问题而凸显民主与专制的对抗。李登辉强调国家正常化和正
名,也是在淡化统独问题。国民党的马英九如果能够坚持“反共”而
走出连战“联共制台”的阴影,何尝不是台湾摆脱乱局与深化民主的
开始?台湾如果能够实现国家正常化与民主正常化,才是压迫中共启
动民主改革的有效武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林保华所做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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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称赞台湾民主化.
重申台海问题和平解决 〔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16日专电〕美国总统布什今天在京都和日相
小泉纯一郎举行会谈后,在共同记者会上以婉转的方式称赞台湾的民
主化,并重申台海两岸问题必须和平解决,任何一方都不可改变现
状。
布什今天中午在共同记者会上,回答有关就台湾民主化方式对中国期
待程度的提问时,卖了个关子指出,等一下将发表外交演说,请大家
仔细听听,发言中以婉转的方式称赞台湾的民主化。
他指出,对亚太地区发出的讯息是,此一地区民主主义越是扩大,地
区将越安定,回顾2次大战结束后,此一地区只有澳洲和纽西兰是民
主国家,现在则有许多国家成为民主国家,使得这个地区成为和平的
地区。
布什指出,社会要安定和安全,人民需拥有对政府的发言权,他无意
以一种体制比较另一种体制,未想到要中国模仿台湾,他要向中国和
其他国家指出的是,自由的社会对任何国家都有利,人民应有信仰自
由,社会才可安定。
他针对两岸问题重申一贯的立场,指出有关3个联合公报、台湾关系
法和1个中国的想法,并表示任何一方都不可改变现状。他强调,两
岸问题必须和平解决,必须透过对话来消除歧见。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16 13:50;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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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吁中国给予人民享更多自由
〔中央社京都16日法新电〕美国总统布什今天呼吁中国政府给予人民
更大的宗教和政治自由,并且呼吁中国履行解决与美国之间贸易争执
的保证。
他在亚洲之行的这项重要演说中表示:“我们鼓励中国继续往改革和
开放的道路前进,因为中国国内越民主,在国外就会越受到欢迎。”
在台湾问题上,布什称赞台湾已成功的“从压迫走向民主”。他并且
说,台湾与中国的歧见必须透过对话和平解决。
布什说:“现代的台湾自由、民主与繁荣。全面接受自由的台湾,让
人民获得繁荣,并创造了1个自由和民主的华人社会。”
但他强调美国的“1个中国”政策仍然没有改变。他说:“两岸任何
一方都不应片面改变现状。”
布什说:“美国将继续强调中国和台湾有必要进行对话,以和平解决
彼此的歧见。”
白宫今天预先公布了布什的这项演说的内容。布什在结束日本的访问
后,将继续前往南韩、中国和蒙古访问。
布什演说的重点放在美国在亚洲的活动以及中国的未来。布什在国内
正面临要求他对中国日益增加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影响力,采取行动
的压力。
布什总统说,他期待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高峰会议上与中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会面,并且在会后正式访问北京时再度与胡锦涛举行会谈。
布什在北京访问期间,将访问一所政府批准的教会。他称赞中国在经
济上逐步开放,但他强调,中国现在必须允许人民享有更大的宗教和
政治自由。
他说:“藉着满足人民对自由和开放的正当需求,中国领袖可以协助
他们的国家成为1个现代、繁荣而有信心的国家。”
布什说:“中国人民希望拥有更大的言论自由,不受国家控制的信仰
宗教自由以及不必担心受到惩罚的印制圣经和其他宗教经典的自由。
中国人民改善社会的努力,应被视为中国发展的一部份而受到欢
迎。”
布什并且说,他将要求胡锦涛履行今年9月所作的承诺,打击仿冒有
商标的美国产品和让市场在决定中国人民币价值上扮演更大的角色。
他说:“我欢迎这些承诺,如同我欢迎中国今年7月宣布将执行1个更
有弹性和以市场为基础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但中国需要采取行动。”
在强调美、中合作关系上,布什也称赞中国在北韩核武问题6方会谈
中的表现。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16 11:15;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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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欢迎布什支持民主.
愿助中国发展民主自由 〔中央社南韩釜山16日美联电〕台湾政府欢迎美国总统布什支持台湾
的民主政治,同时表示愿意协助中国发展更宽广的政治自由。
布什总统在今天预定于日本发表的1场演讲中,赞扬台湾是个繁荣的
民主社会。布什总统同时表示,台湾的民主与繁荣是中国可以效法的
榜样。
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会场外,经济部长何美(玉月)接受记者访问
时说:“有许多国家研究过台湾发展经济的成功模式,可是我认为我
们的民主制度也非常值得研究,我们很高兴布什总统注意到台湾的民
主政治。”
何美(玉月)同时表示:“假如中国愿意向台湾学习的话,我们乐意
与中国分享发展民主政治的经验。”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16 16:30;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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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高智晟人权,粉碎中共专制铁网
从高智晟律师的被迫停业事件中,我们看到,在中国,中共仍然在继
续其全面政治控制,仍然在继续其专制铁网。
从高智晟律师的《停业声明》及停业的前因后果中,我们看到,在中
国,中共仍然在继续其政治邪恶、政治黑社会。据他的曝露,北京律
师事务所官员柴磊的电话恐吓是这样的:“披露对法轮功迫害的事
实,第一,严重损害了中国律师的整体形象;第二,违反了律师的职
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果愿意配合,必需把这篇文章收回来!如果不
收回。下面的话我就不讲了……”。看,这恐吓的语气和方式,简直
与黑社会毫无区别。活脱脱就是黑社会。可是,恐吓的一方是律师事
务所官员,遭受恐吓的一方是律师。
和中共的侵吞中国公共资产、毁灭公共资源相比,中国的人权现状同
样让人忧心和愤怒。高智晟律师的律师之路,一直是沿着维护中国人
权走来的。既是法律维权,又是政治维权,因政治而法律,因法律而
政治。中国的人权与宪政,始终是他所关切的方向。他维护中国人权
的案例,先后有“陕北油田案”、“朱久虎案”、“太石村案”、
“郭飞雄案”、“陕西铜川煤矿案”。2005年10月18日,他发表了
《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高智晟致胡锦涛温
家宝的公开信》,公开为法轮功辩护,为改善中共政权同中国人民的
关系进言。
的确,中共的危机始于其与中国人民的对立,如果这关系得不到改
善,中共政权也必将终于这一关系。《公开信》是高智晟律师的良
知、胆识与关心,也是中国人的良知、胆识与关心。这一良知、胆识
与关心,在中共建政几十年中,被中共的邪恶加强权扫荡得所剩无
几。
高智晟律师遭受的是中共的政治迫害。停业,是中共的政治迫害方
式。
停业,在中国就是剥夺“活路”。和中共的户籍控制一样,剥夺中国
民众的“活路”,也是中共维持其政权的专制邪恶手段。这与毛泽东
时期一模一样。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中共倡言民主政治与“和谐社
会”的今天,这一剥夺中国民众“活路”的专制邪恶行为,不仅让中
国民众失去了以为中共会悔过自新、弃恶从善的微弱期望,还对中共
的虚假和邪恶又一次识别。
在高智晟律师维护中国人权的案例及《公开信》中,我们真切感受到
他对中国人权现状的忧愤和人格的伟大,感受得到那些受到他法律帮
助的同胞们的喜悦。在中共政治下,中国的广大民众,既需要政治的
关心和帮助,也需要法律的关心和帮助。现下,对中国广大民众的政
治的关心,在中国已大见成效、大具规模。今天,又经中国律师界的
无畏参与,中国的人权状况必将益见改观。中国的人权状况大为改观
之时,中国宪政也就不会太遥远了。
中共政治迫害的对象,不是那些对中共的专制和邪恶逆来顺受、苟且
偷生的人,而是那些敢于抗争其专制和邪恶、敢于声张人类正义、鞭
笞社会不公的人。是这些人揭露了中共的专制和邪恶,破坏了中共的
梦,唤醒了亿万被践踏和损害的亿万中国民众。
高智晟律师就是这后1种中国人,是中共政治迫害的对象。他的被迫
停业,才仅仅是迫害的开始。我们将密切关注其发展,坚决捍卫他的
人权。
(200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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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
停业整顿一年的法律分析 律师 一、前言
最近,律师界里关于1个律师事务所的纠纷停业闹的沸沸扬扬。说实
在的,律师事务所停业也不是希奇的事,本不值得关注。但这次竟然
闹的北京市司法局公开对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1个通告,被处罚的人
又坚决叫屈,认为是公开的打击报复,据说在国际上也有了很大的凡
响,以至于北京市司法局在通告中强调:“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
律师,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认清事实真相,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
能力。不接受境外媒体和非法组织的不实宣传和歪曲报道,不参与境
外媒体及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组织的任何活动。在接到境外媒体和
非法组织对晟智律师事务所和高智晟律师的相关报道后,要及时向我
局报告。请各律师事务所迅速将本通告精神传达至本所全体律师。”
相反,被处罚的当事人则对北京市司法局的说法持不同意见:
“关于办公场所的变更登记问题,晟智律师事务所的经办人事实
上在今年8月12日和9月2日两次到崇文区司法局申请变更登记。8
月12日向司法局同时申请办理1个律师的执业证和地址变更登
记,司法局肖科长建议先办执业证暂缓办理变更登记。9月2日再
次申请地址变更时,司法局合伙人变更未在区司法局网站公布为
由暂缓办理地址变更。事实上,7、8月份发生的合伙人变更已经
经过市司法局办理,市司法局未及时通知区司法局,这是司法局
内部的过错。所以,晟智律师事务所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责任不在自己而在于司法局,但想不到,司法局内部的差错居然
成了其停止1个律所执业的理由。
““关于‘为非本所人员提供办案手续’的问题更是让人觉得莫
名其妙。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温海波律师已经就其亲身经历的此事
写了1个详细的说明。9月28
“日下午4点,温海波律师受晟智律师事务所指派与广东华之杰
律师所的唐荆陵律师到广州番禺看守所会见郭飞雄,2人填好各
自的会见手续交给了设在看守所的公安机关的预审部门,在预审
部门登记备案后,他们又将手续交给看守所的律师接待处。温海
波律师在填写的会见介绍信中‘指派我所______律师’一栏,填
写了自己的名字即‘温海波’3个字。11月3日北京市司法局律管
处找温海波律师谈话,出示了当时交给看守所的那份会见介绍
信,但介绍信上温海波名字前多了‘唐荆陵’3个字──这就是
所谓的‘为非本所人员提供办案手续’,温律师当即解释说那不
是他填写的。11月4日晚,温海波律师通过电话询问唐律师,唐
律师说那也不是他填写的,那么,到底是谁填写的,是不是有人
故意陷害?这恐怕需要法律鉴定。”(以上引自许志永:《1个
律所的存亡拷问中国的法治和良心》)(许志永律师是高智晟律
师的代理人,作者注)。
那么,对智晟律师事务所的违规嫌疑到底是什么?拟处罚的法律依据
又是什么?
北京市司法局在通告中做了如下说明:按照司法部确定的开展“合伙
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今年10月份,我局组织区县司
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我市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了
总结验收,重点检查了58家律师事务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律师事务
所在“7个规范”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我局将根据不同情况依
法进行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发现晟智律师事务所存在着变更住所地址未做地
址变更登记手续、为非本所执业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空白介绍信等严
重违反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
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地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
理变更登记的,以及律师事务所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
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等方式,为非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
属于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给予其行政处罚。为此,经我局调查
核实后,我们认定晟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严重违反了有关法
律、法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拟对其作出停业整顿一年的行政处
罚。
同时,北京市司法局在通告中又强调:
“近日,我局约见了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智晟律师,告知拟给
予该所停业整顿1年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
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高智晟律师固执己见,错误地认为拟作出
的行政处罚是对其个人的1种迫害。随后,高智晟律师通过美国
之音、《大纪元》等境外媒体、网站和一些非法组织等发布了相
关文章,对我局与其谈话的内容进行了歪曲报道,试图将我局给
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说成是政治迫害,并散布所谓的其为
‘法轮功’说话遭到政治报复被勒令停业等谣传,鼓动境内外不
明真相的人士对党和政府施加压力,以达到逃避司法行政机关行
政处罚的目的。
“通过双方目前的表态,可以看出矛盾似乎非常尖锐,已经达到
了不可调和的境地。对于律师行业的和谐发展似乎都有着一定影
响。”
被处理的当事人是全国知名的维权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又是首善之都
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其任何对律师的处罚对于全国司法部门而言,
都有着表率意义。且据北京市司法局通告的内容反映,处理高智晟律
师似乎还有其他的原因。这一切都使得本来1个简单的具体行政行为
演变为1个律师界每个人都不得不重视的大事件。
本人作为1名比较资深的律师,和高智晟律师还有一定的渊源。高律
师刚参加律师工作时,第1个带他的律师就是我,后来高律师到北京
发展,名气越来越大,又被评为某年“10大律师”之一,我也很是羡
慕和敬佩。最近到北京时还特地与高律师见了一面,高律师依然是那
么朴实,热情。当高律师给大家介绍本人是其律师启蒙老师时,看得
出大家对我还是非常的尊重,由此可以看出高律师在业界的威望和地
位。也使得我对高律师的为人更加敬佩。谁知,从北京回来不久,就
听高律师的事务所要被停业1年的消息,看了北京市司法局的通告
后,又感觉问题不是很简单。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规范司法主
管部门依法行政行为,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本人不得不站
出来对此事做一些法律上的分析,以期给双方一些帮助,能够妥善解
决此事,并给类似的事件以借鉴。
二、对被处罚行为的分析
依据双方的表述,处罚的行为无非是两个非常简单的事实,一是变更
地址没有及时报备,谁的责任的问题。二是有没有为其他所律师提供
手续的问题。
对于第1个问题,晟智律师事务所认为是自己依法已经提交变更申
请,北京市司法局认为并非如此。对于此事,我想分辨谁的说法是事
实并不是难事,首先具体的当事人还都在,只要双方的具体经办人当
面一对质,谁是谁非,应该不难。实在不行,还可以做个测慌鉴定借
以参考。
对于第2个问题,只要找唐荆陵律师加以询问,甚至笔迹鉴定就可以
弄清事实真相。
另外,对于第2个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会见被告是律师的执业行为中1个经常性的工作。本人在乌鲁木齐地
区会见的经验是只要1个律师即可(惭愧,没有到外地会见过被
告)。不需要两个律师,也不需要带助手,因为看守所不允许没有律
师执业证的助手进入。一般的被告聘请的也只是1个律师,所以,1个
律师会见的做法是正常合法的。
另据网上搜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
安厅、辽宁省国家安全厅、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第9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时,参加会见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应为接受委托的执
业律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
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
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参加会见的人数应当为两人以上,其中1人应为接受委托的律师,另
一人可以是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
《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2003年9月26日珠海市第5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10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批准)对于参加律师会见的人数则没有限
制。
司法部关于《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暂行规定》第8条律师会见在押
罪犯,一般应由两名律师参加,也可以由1名律师带1名律师辅助人员
参加。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对于参加律师会见的人
数没有限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
规定》(2003年12月30日第10届检察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对于参
加律师会见的人数没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自
1998年9月8日起施行)对于参加律师会见的人数没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
定》(1998年1月19日)对于参加律师会见的人数没有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参加律师会见的人数没有限制。
依据上述不完整的统计可以看出,中国目前律师会见制度的执行还缺
乏统一和严肃。
要求两人参加会见的是司法部,各省的相关部门。全国人大,最高法
院,最高监察院和公安部对于律师会见并没有人数的限制。
依照下位法不能超越上位法设定义务的原则,要求律师会见必须两人
以上的,显然是违法的。
由于法律规定,参加会见只需1人,所以,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处罚行
为之一的智晟律师事务所会见函上两个人的签名,显然是不需要或者
是广东有关部门包括公安部门的违法行为要求所致。当然,另1个律
师的签名如果不是晟智律师事务所填写的,则另当别论。
还有一点必须强调,不得给其他所律师出具执业手续这是任何律师都
知道的常识,目的是防止跨所办案,不正当竞争,因为,实践中确实
存在有个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了经济目的,多拿提成搞这种跨所办
案的事。但由于这几年的司法部门的学习整顿,实际上这种事情很少
发生了。
但要清楚地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却经常有两个律师事务所合作
的事,尤其是外地。因为如前所述,许多地方违法要求会见必须两人
以上,所以,如果1个律师到外地办案,必须求助当地律师帮助参与
会见,否则不可能会见。
这时候手续怎么出,就成了问题?
当地的律师并没有接受委托,参与案件,仅仅是同行间的协助,事务
所本身没有案件登记号,如果要求本所律师再出具1个会见手续,案
件登记号就没有办法处理,当然,如果管理不是很严格,也可以编1
个其他的号出具手续。但如果严格起来确实很难处理。司法部门对于
这种情况,手续如何出并没有1个具体的规定。
如果直接在本所律师函上加1个名字,倒也不是说不过去。个人估
计,如此操作的律师事务所决不在少数。这一点,在公安部门也可以
得到谅解或者说业界的惯例,否则,公安部门在审核会见手续时,发
现律师事务所函上登记的名字和律师执业证上的律师的不是1个所,
为什么还会容许会见?
但这并不能说这种情况就是为其他所律师出具办案手续,因为,其他
所的律师并没有参与办理这个案子,办案律师还是本所律师。
当然,更不能理解为北京司法局所述的“为非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提供
便利的”。
因为只有跨所办案才为非法执业,协助会见为合法执业行为,否则,
我们律师就不可能1个人道外地办案了!既然协助会见为合法执业行
为,即使为其提供手续也不能说是为“违法执业提供便利”。顶多是
为非本所律师协助本所律师会见出具手续不严谨而已。但这种手续如
何出,司法部门有规定吗?
最后,声明一点:本人关于会见手续的理解和表述并不代表本人倾向
晟智律师事务所有为他所律师出具了会见手续这一事实。其是否出具
手续,应该以最后的司法鉴定为准。
三、对处罚依据的法律分析
(一)对现有依据的适用分析
北京市司法局拟处罚停业整顿1年的适用的法律依据有3个《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及《律师和律师事务
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这3个依据中1个法律,两个规章。
法律可以适用的具体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4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
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
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2、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
3、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4、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6、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7、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
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
人的财物的;
8、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
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
9、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10、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11、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47条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执业证
书。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9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
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二)变更名称、章程、
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合伙协议等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
更登记的;(19)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
用文书、收费票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或者其他律
师事务所的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26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三)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从《律师法》的规定来看,适合北京市司法局所述违法行为的规定只
有第44条第(十一)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来源也应该是这一条的解释和
具体化。
因为是对事务所得处罚,那么,依照第47条及两个规章的规定,是首
先应该是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本案中,无论
没有变更登记,还是出具会见手续,晟智律师事务所显然没有所得,
所以,不可能没收或者罚款,虽然法律规定的首先是责令改正,规章
规定所的是警告。但显然,北京司法局认为是情节严重的,因此,直
接就是停业整顿了。那么这种情节严重吗?假使晟智就是出具了会见
函,也不过只有1次,而且还不能认定是一般意义上的跨所办案手
续。而且还是“初犯'偶犯”,如果这种情节都称作情节严重的话?
那么,多次出具跨所办案手续的行为,显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至于没有变更登记,假使是事实,对社会,对当事人,对司法主管部
门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吗?充其量就是联系可能暂时不方便而已。
对此我们可以看参一下企业变更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三)擅自改变
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
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
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
的,责令停止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1项规定
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3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未
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
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两个规定中,对于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首先都是限期办理,逾
期不办理的才加重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处罚,处罚不过是手段,目的是责令
改正,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才可以视为情节严重,加重处罚的。
对照北京司法局不限期办理,不责令改正,直接的停业整顿一年的处
罚。显然,其处罚不尽合理,有违立法的本意。致使在业界引起关注
也不足为奇。
(二)对适用依据的合法性分析
我们讲依法行政,首先是要有法律依据,其次是适用的依据要适当,
合法。
前述,我们分析了北京市司法局适用的法律依据。那么,对此依据是
否适当,合法也应该做逐一分析,才可能为双方问题的解决提供足够
的依据。
1、司法部的规章规定的处罚是对律师法的扩大解释
因为作为法律而言,《律师法》对于不变更登记和为非本所律师
出具手续这两种行为没有做出具体的处罚规定。对于这两种行为
的具体的处罚依据均为司法部的规章。
规章作出处罚规定必须有两种情况才合法,一是上位法都没有规
定,即既无法律,也无法规,这时候,规章可以作出处罚的规
定,但是只能作出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
二是在有上位法的情况下,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
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
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
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
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
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在这里,我们先不讨论在有《律师法》的情况下,司法部的规章
在法律,法规没有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外设定处罚是否适当?合
法?
单就北京司法局适用的两个部门规章中,关于处罚种类幅度的设
定来看,无论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没收违
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还是《律师事务所
登记管理办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都超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这种规定显然违法了。
用1个违法的规定,处罚1个违法的行为?到底谁的危害性大?到
底谁应该首先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当然,有人可能说《律师法》不是有1个兜底条款,第44条(十
一)项“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吗?不变更登记和为非本所
律师出具手续这两种行为就是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部
的地规章就是在这一条地范围内对上位法的作出的具体规定,应
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事实上,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历来是这样理解法律的,这不仅仅
是司法部的问题,我们法律界也有不少人有这样的认识。其来源
就在于(1981年6月10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
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
工作的决议》“三、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
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那么,这种认识对不对呢?请看下面的分析。
2、《立法法》通过后,司法部对于《律师法》没有解释权
《律师法》作为国家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也存在着法律解释
问题,尤其是象本次事件中,涉及到的第44条(十一)项这样的
兜底条款的问题。
兜底条款是1项立法手段,为的是防备法律没有规定,但实践中
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但对于兜底条款的解释
显然是属于法律解释的范畴,必须要有有权机关来解释。
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法律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42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
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
的。
第43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那么,依据上述《宪法》、《立法法》的规定,对于《律师法》
的解释只能有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法律对于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但并没有授权给国务院及其主管部
门。
司法部作为国务院下属职能部门在《立法法》颁布后,显然不能
行使法律解释权。
因此,司法部上述规章中适用《律师法》兜底条款的解释均为违
法解释,应属无效。
四、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市司法局与智晟律师事务所之间
的纠葛,显然不是1个简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问题。其涉及的法
律层面显然已经上升到了司法部规章的制定这一抽象行政行为的适当
和合法性的问题,反映了在改革开放后到目前为止,我们在法律制度
层面上的建设还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缺陷。这一缺陷尤以国务院各部委
的依法行政意识的欠缺为甚。
具体到本案,司法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是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但在此之前,我们的《行政处罚法》已颁布
8年,《立法法》也已颁布4年,在国家上位法实施这么多年后,我们
的下位法的制定还存在着严重的和上位法冲突的情况,这不能不引起
我们的严重关注。
事实上,在国家强调依法行政多年来,我们的许多法律在主管部门那
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落实,比如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
法》,里面对于执业资格,资质等的年检已经取消,但时至今日,各
个省区的司法主管部门仍在继续对律师年检和变相年检。
比如,对于经营资格,经营资质,《行政许可法》已经取消了数量的
限制,但我们的文化部门仍然对网吧实行除了加盟其指定的连锁网吧
外,不给予办理经营执照的政策,致使某些地方的网吧牌照成了紧俏
货,黑市价格甚至高达20万(见21经济报道福建炒网团杀向重庆敛聚
网吧牌照等待增值)。
无论智晟律师事务所被停业事件最后的结果如何,通过该事件暴露和
反映出的我们依法行政深层次的问题,必将在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
上,留下重重的一笔。
我们希望高律师能平安度过这一劫难,更希望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
能做依法行政的模范。
(张元欣: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5年11月16日凌晨)
〔提交者:范亚峰;2005.11.16 16:26。推荐者提供者:(北京)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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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智行政处罚听证会结束,当局骑虎难下
〔《大纪元》记者高凌报导〕16日上午9点30分,晟智律师事务所行
政处罚听证会在北京市司法局举行,至下午1时许,听证会结束,但
听证结果尚未公布。辩护律师李和平表示:从法律角度上,我们已经
大获全胜,即使司法当局一意孤行非要处罚高智晟的话,也不应该是
停业1年,最多是警告。
当天,晟智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因“没有旁听资格”均被拒之听证
会门外。司法局大楼外,有100多全国各地群众,在北京料峭的寒风
中声援高智晟律师。高智晟表示:这是给我高智晟的1次机会,也是
给那个野蛮政府的1次机会!
从法律角度,辩护大获全胜
高智晟律师身在新疆受理维权案件无法分身,由著名的维权律师李和
平及法学博士许志永担任听证辩护。
听证会结束后李和平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司法部的一系列部门规
章是违法的、违法为自己设定权利──行政处罚权,司法当局又引用
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规章对晟智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罚。那么我们就
是从司法当局规章的违法性的角度,进行了陈述辩护。即使司法局指
证的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都是事实,也不可能停业1年。最多
也就是1个警告。”
那么北京司法局是否有可能一意孤行,非要维持对高智晟的处罚呢?
李和平律师回答:“我们希望他们这样做!如果他们这样做下去,只
会让他们陷于更大的被动!如果他们判晟智律师事务所停业3个月或
者多少年,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起诉,那么法院就会审查司法部的规章
是否有效,这样会使司法部损失更大,牵扯的面更广。所以,明智的
办法,他们必须在目前这个阶段把这个情况给捂住。”
听证结果近期恐无法公布
听证会现场人士透露:从当场的陈述申辩的情况看,担任辩护的李和
平律师和法学教授许志永的辩护,已经从立法、执法等各个角度,彻
底论证了此次处罚的非法性。司法部和司法局自己本身的违法行为,
为这次听证会埋下了地雷,李和平律师和许志永博士的精彩陈述,引
爆了这颗地雷,把司法当局炸翻了!当局目前骑虎难下,听证结果最
近一段时间恐怕难以公布。
律师事务所人员被拒听证会场之外
今天上午9点30分,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在北京司法局
举行。听证会现场有3、40人出席,而晟智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因
“没有旁听资格”无1人出席听证会。高律师的助手温海波律师作为
证人,也未获得旁听资格。
据悉,听证会的旁听须事先申请拿票才可参与旁听,而晟智律师事务
所的有关人员及高律师的支持者们,在3天前才得到消息,均被“已
经额满”为借口挡在门外,业内律师指出:这本身程序就是违法的。
听证会场外逾百名群众声援
司法局门外,为高智晟律师声援的人群近200多人,从早晨8多钟便来
到司法局,其中有很多是高律师曾经代理的上访群众,也有很多不认
识高律师,但知道他是为老百姓说话的好律师,自发的参加声援,但
均以“没有旁听证”为由遭司法局拒绝,不得不在寒风中坚持到听证
会结束。
现场停有10多辆警车和4、50名警察,还有一些便衣分散在人群中,
不断地给现场声援的人群拍照,提醒声援的群众不许打横幅、不许喊
口号。高律师的支持者们,责问他们的身份时,对方毫不掩饰的回
答: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的。
现场支持者们说:高律师是1个敢于为我们老百姓说话的正义律师,
当局关闭他的律师事务所是对他的迫害,我们不能失去这样敢和政府
发声的律师了!
高智晟:这是给双方的一次机会
身在新疆的高智晟律师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我一直在忙,实在是
没时间去考虑听证的结果会如何。但是我必须强调:这是给我高智晟
的1次机会,也是给那个野蛮政府的1次机会!”
听到现场有很多全国各地得声援者,高智晟律师表示:“谢谢这些勇
敢的朋友!中国那些老百姓给我们的支持,我们没齿难忘!”
目前高律师仍在新疆受理维权案件,预计20号前后将返回北京。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16 18:29;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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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始预防禽流感
今天晚上21点,村里的大喇叭广播了1个通知:
“从明天早上开始,各家养的鸡狗鹅鸭一律关在家里圈养,不准
放到外面。如果有擅自放到街上的,上面来的人见了之后就会打
死,而且还要罚款20元。不光我们1个村这样,这是上面的统一
部署。”
(2005年11月16日21时15分山东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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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巴金争论”之后:
什么样的作家不算乱臣贼子? 巴金走了,他几乎没给我留下任何印象。《家》、《春》、《秋》,
我一本没读过。在文学上,我是“厚古薄今”、“崇洋贬中”的。我
可以把《水浒传》上的人物外号给说上80%,可以把《红楼梦》的复
杂场景给说个详细,也可以背诵1段莎翁的《风流的寡妇》、《威尼
商人》以及分析一番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雷尔(《红与黑》之主人
公),等等。但是,对于《金光大道》、《青春万岁》、《南海女民
兵》,以及巴金3部曲,了无兴味。
时下的中国小说,也不甚了了,除了做爱的“性”,很少缺少人性的
“性”。当然,我并不反对庸俗化,人要是连做爱都不自由了,真还
不如狗呢。
话休絮繁。我既不象刘晓波那样对巴金的贬多于褒,也不象朱健国那
样对巴金大加歌颂。巴金既不是忠臣义烈,更不是乱臣贼子。而我、
刘、朱作为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成员,是被有些人(在网上)定为
“乱臣贼子”的。评论人说,2004年11月末的国内独立中文作家的聚
会(颁奖会)是“乱臣贼子大聚会”。更有文学圈内的人说这些人政
治背景太浓(多为异见人士,坐过牢),不算是纯文学作家。
谁是纯作家而又不是“乱臣贼子”呢?──乱无疑问,写《青春万
岁》的那王蒙是,写《金光大道》的浩然是,写《南海女民兵》的黎
汝清是。不过在一定时期,他们分别荣膺过类似的称号,王蒙曾是
“右派分子”,浩然也成了“四人帮”党羽。但,我不想深责王蒙、
浩然乃至巴金,作品是否是作品(而不是废纸)在读者心目中自会有
评价。如果说历史这支刻度太大的温度计还不屑于衡量共产主义中国
时代的作品,那么我们就该为几十年来没有一件汉语作品获诺贝尔奖
而汗颜。有人或许会说语言是个障碍,但这是个伪问题,毛邓江的著
作可以译为英(外)文、4大古典名著可译为英(外)文,那么中文
作品自然可译了。
说到底还是文学与人性的关系出了问题。为了文学的能够生存甚至为
了作家有饭可吃,那么当然就不能涉及人性了。
人们也许忘了“歌德与缺德”的争论了,那个时代人性刚刚抬头,就
受到了校正。凡是揭露人性残暴一面的作品,一律被为“缺德”,受
批判。只有歌德的被接受,接下来,“自由化”便成了1个禁忌。
记得有1篇名叫《棉田明月夜》中篇小说(作家名字被我忘了,好象
登刊在河北办的《长城》上),里而说:有1位农民汉子(干部)在
明月下教女知青采棉,随后要求做爱;女知青起初不从,后来,想起
了毛主席“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教导,慨然应允。小说当然地遭
到了歌德派的重炮轰击。如果不是时下阎连科的《为人民服务》遭
禁,也许我就想不起《棉田明月夜》的事情来了。
写《棉田明月夜》的作家和现在的阎连科算不算乱臣贼子,也无法确
知,但是我知道,中国4大古典名著没有1个是“翰林院编修”那类的
人写的!而巴金老先生则又走了1条中国古典文人──学(作)而优
则仕的道路,作为新翰林院编修的他还能在此以后写些什么,恐怕连
他自己也不明白了。巴金不算“乱臣贼子”,尽管是过,也如他的系
统晚辈王蒙一样,他们被平反,“乱臣贼子”的帽子没扔到太平洋
去,扔到图书馆里待处理的旧收书堆上去了。这帽子还有用,当官权
不再愿用它时,那些努力往翰林院编修行列挤的文人便把它赏给我
等。
我不了解别人的心理,我倒坦然接受,以便让我孙子那代人(现在儿
子还没结婚,足见我寄托之重),作研究时,比较一下他爷爷时代的
帝王剧诸如戏说、微服之流与“乱臣贼子”们的笔调是如何地格格不
入。在1个人性广为堕落的时代,我不希望来1个加尔文,但是我盼着
有1个“乱臣贼子”步入诺奖的殿堂。
我无意全面否定我所经历的文学时代。在我如饥似渴地阅读《基督山
伯爵》、《红与黑》、《查莱斯夫人的情人》时,我已读了舒婷的诗
集《双桅船》、孔捷生的中篇《南方的岸》。在我的想象中,舒婷是
个气质女子,她在1具马灯下,用残破的铅笔在草纸上写着她的灵
感。而我们这些读者就象偷窥的小精灵,在草棚的缝隙中与她的诗绪
共舞。孔捷生(不知是男是女)则和1群满是失落感的年青人们离开
他们“窝儿居”的城市,背后的鸽群与钟声将与他们无关,他(她)
将漂泊,象无处栖息的鸟儿将会在飞翔中死亡,象无处停靠的船儿将
会在漂泊中沉没。
这个世上的歌德与缺德的分辨实在不太重要。如果你愿在1个没城市
灯光的地方早起,深秋的凌晨你还会看到满天的繁星和弯弯的月儿,
你或许会想起康德的星星。不过,你或会遇巧遇到流星──我们家乡
称之为贼星的那东西,猝然划过你的头顶。
我说划过你的头顶或许有些夸张,但贼星与人的距离远比天上真正的
星星要近。
近多啦!尽管他飞驰而过。
(2005年10月25日写于乡下含溪轩书房;2005年11月13日改定于小城
绵逸书房)
|
重庆党校教授的非理性反左
┌────────────────────────────┐
│ 本人不是中共党员,所以只好以个人和人道的立场发言表 │
│ 态。不过在本人的印象之中,中共一直都是左派以唯一真理 │
│ 自居而且战无不胜的钢铁组织。现在又出现了1位另类的特 │
│ 殊材料,反过来要开除左派的党籍。难道这个党不就是左派 │
│ 与右派表面上互相开除实际上却又相互依存的特殊组织吗? │
│ 某1名没有职位的党员,难道就有权力公开要求开除反对功 │
│ 反动派系的党员的党籍吗?当然,比起刘国光党员的文章, │
│ 笔者不太讨厌的还是何关银党员的意见。以下文字见于某网 │
│ 站。 │
└────────────────────────────┘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何关银:
读了刘国光先生文章(原文:《刘国光批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
边缘化》),觉得应该重温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关于“左”也可以葬
送社会主义的观点。
刘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评价是左的,对实践中存
在的某些问题的分析也是左的。大有在经济学界发动1场新“文革”
之势!文化大革命浩劫不远啊!国人需警惕。要谈搞左的1套,我们
都不需向刘老学。
关键是从中华民族振兴大业的全局与长远看问题,在这方面吴敬链对
国企改革的分析较客观与实事求是。不能形成总是认为过去是1场错
误的认识,过去是当时条件决定的只能那样的选择;不能像恩格斯讽
刺的,如果早有1个真理救世界,人类可免5百年迷雾。
刘国光发出如此“左”的长文,根本的问题在于不懂马克思主义的实
践唯物主哲学观的时代、实践、问题的哲学智慧!
这里要大声问刘老: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指什么?是文化
大革命前左的时代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那1套吗?如果是能
指导现代化建设吗?若不是,今天中国有什么现成的“马克思主义经
济学”?如果没有,走借鉴西方经济学再创新的路难道不是唯一选择
吗?
把中国今天的问题完全归罪于西方经济学是不公道的。与其说今天的
问题是西方经济学害了我们,不如说是封建主义!
我们反复出现1个值得重视的错误,一有问题就去找资本主义算帐、
“割资本主义尾巴”,宣布同“西方”划清“界线”,殊不知害党穷
民误国者封建主义也,如不信,重读邓小平反对封建主义的那篇文章
吧!如不信,去考察腐败分子所以得逞的生存条件与活动方式是封建
主义的或是资本主义的,一切就清楚了。刘国光先生的文章弄不好会
空谈误国!
如果把刘国光先生的文章同毛泽东《我的一张大字报》、关于“文
革”的《五.一六通知》相比较,阶级斗争为纲的思维方式、权力决
一切、动辄要撤职罢官、大有抓经济学界的“赫鲁晓夫”之势。
利用党对实践问题的解决之机,重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旗帜,这是刘
文之本质。文章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根本否定中央从14大以来的
大政方针,文章是江泽民同志曾收到的多封左的“万言书”的新版
本。
如果按刘国光的文章的中心观点,邓小平南方谈话也在清算之列。
刘国光的文章所以今天还似乎应者不少,在于共产党从未开除过“左
派”的党籍;只反过“左”,从未彻底清算“左”的理论、罪行与处
理左派。这是党的失误,“左”给共产党带来的危害在革命与建设时
代都最大,党内外对此都认识不足。
我以1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与权利要求中央,借刘文为契机,在党内开
展清算“左派”的活动,开除1批以写文章误党害国穷民的“左派”
的党籍,使党在实事求是的正确道路上前进。不以文章论是非,左派
头面人物多是写文章高手,从王明流利背马列、到文化大革命“梁
效”写读似天衣无缝之文、再到历次“万言书”引经据典振振有词。
毛泽东同志当年说得好,透过现象看本质!刘国光的文章如何则一目
了然!
刘国光先生谈问题,为通过发展、用市场经济的完善来解决问题,还
是以问题为“由头”否定过去的实践?14大以来发展市场经济的一系
列实践是“新自由主义”还是邓小平理论的创新性发展?这些是问题
的实质,看刘文的善良人们切勿忘了。
至于谈到所谓的“问题”,有些是发展代价,必需付出的。战争要死
人,经济发展也必须承受发展过程的必付代价。列宁曾用妇女生小孩
的“阵痛”来比喻。作为一个经济学家,不向人民阐明这个严峻的实
践问题,是失职!当然,有相当代价是人为、特别是腐败造成的。我
坚持认为,这是封建主义残余之过,与所谓西方经济学的关系并不
大。
至于谈到今天的问题,比起20世纪60年代饿死了至今数字不详的问
题、“短缺经济”的问题,算什么?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
快发展来解决。承认问题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是一回事,拿问题吓唬
党误导苍生、企图开向阶级斗争为纲和复辟平均主义的贫穷“大饭”
又是一回事。
发表上述言论,是从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绝非私利。要于私,本人
也是刘文所谈问题受害人之一,父亲所在集体企业,早跨了,病重临
死也未享受公费医疗;弟下岗10余年,其子女都考上重点大学,他无
力供养,本人还得以并不高的收入资助。
既然身为学者,就要有林则徐之胸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
趋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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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中国社会定时炸弹
〔《亚洲时报》记者Anastasia Liu 11月16日撰文〕10月19日,因讨
要工资未果,举刀连杀4人重伤1人的大陆农民工被依法枪决。这一事
件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年5月,甘肃省青年农民工王斌余
因为急需钱为父亲治病,数次向老板讨薪不果反遭侮辱打骂,在寻求
法院和劳动部门救助一无所获后,盛怒之下将包工头等人杀害,然后
自首。
王斌余被拖欠的工资仅为5,000元人民币,但这却是大陆农民工的人
均年收入。而王斌余事件只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1个缩影。据北
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全国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总额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123.8亿美元)。
在城市里打拼的农民工属于流动人口,没有城镇户口。多数老板看重
的是农民工廉价的劳动力,可是却不愿付给他们公平的工资以及保障
他们应有的权利和福利。导致农民工贫困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教育和陪
训。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83%的农民工只有高中文
化水平,而72%从未接受过专业训练。
然而这并不能充分解释为什么同一工作岗位上的城镇居民与农民工之
间存在待遇差别。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蔡(日方)
教授认为,歧视是造成待遇不公的另一主要原因。由于没有城镇户
口,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村流动人口所得到的保护及资源远不及城镇居
民,但是农民工却是中国“世界工厂”的主力军。全国第5次人口普
查结果显示,中国建筑业中80%的劳动力来自于农民工。在城镇劳动
力市场中,导致城村工人的待遇差别的根本原因在于城镇人口以及农
村人口在社会地位及应有权利上的差别。
中国建筑业的管理架构以及操作也是一大问题。除了待遇不公之外,
许多农民工还面临着工资被拖欠的难题,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建筑工程
的暂时性。目前,有关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的诉讼中,70%的申诉
人是建筑工人。
普遍来说,房地产开发商并不是直接雇用建筑工人,而是通过工程承
包商或包工头来招聘工人、洽谈待遇、监督工程以及派发工资。由于
建筑业的负债率较高,因此资金很难到位,更别提给处于架构底层的
建筑工人发工资了。若依照有关法律,包工头私自雇佣工人以及拖欠
工薪皆属不法行为。而开发商也不会付给农民工薪水,因为他们已经
把钱给了承包商。更糟的是,不少建筑工人并未与雇主签订劳动合
同,因此无法通过法律来追讨欠薪。据估计,这些没有受到保护的农
民工约占流动劳动人口的13%。
最近西安针对农民工的1项调查显示,有一部分工人甚至不知道雇主
公司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少数人即使得到老板付清工资的承诺,但却
发现公司人去楼空。开发商和承包商早就携款潜逃、另立门户了。
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将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作为
1项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1月总理温家宝下令中央8个部委及委员会
通力合作,确保农民工领到工资。然而剥削农民工的问题仍然广泛存
在。那么中央政府的行政干预为什么会没有作用呢?
这与中央政策以及有关法律的具体落实情况有关。合同法以及劳动法
中有关待遇和赔偿的规定通常不能落实到实处。虽然农民工可以向多
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求助,但这些部门的职责往往重叠,或是与中央和
省委的有关规定相悖,另外繁琐的手续以及高昂的费用迫使农民工不
得不放弃法律途径,而采取较为极端或是廉价手段,例如自杀和示威
等等。因此王斌余的悲剧命运只是冰山一角。
而农民工追讨工资无果却产生了1个令雇主非常头疼的问题。近年来
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开始将目光瞄准离家乡更近的劳动力市场,寻
求更好的工作待遇及保障。2004年华南地区的雇主发现,当地的流动
劳动力不再充足和廉价。同年香港恒生银行预测,劳动力不足将迫使
华南沿海地区的企业向高附加值工业转变,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将会
向劳动力丰富的内陆地区迁移。
然而,城镇建筑业却不可避免地受到劳动力瓶颈的影响。建筑工业本
身所采取的措施并无法解决农民工的待遇不公问题,因为现阶段农民
工的平均工资要远远小于他们工作的价值。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稳定
建筑业,中国的有识之士及非政府组织建议进行法制和行政改革:包
括保护私营企业中的劳动工会;为流动劳动人口组织讲座或其他活动
宣传劳动权利;修改《劳动法》及《合同法》;将农民工的工资赔付
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挂钩等。
除了加强对工人的保障力度之外,有关政府部门还应该对私人雇主加
强管理。例如,有过往拖欠工资记录的公司应当禁止在一段长时间内
成立新的建筑公司。其他的承建商应当接受政府更加严格的管束和限
制,避免王斌余的悲剧再度重演。
〔转载自《大纪元》2005.11.16 22:3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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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冒险号〕王储的风趣
王储查理斯在日志中记述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典礼的感受,文
采幽默而尖锐,指所谓主权移交大典,只是1场“核突的苏维埃式展
览”(Awful Soviet-Style display),在1场“荒唐的噜苏之间”
(During a ridiculous rigmarole),中国军队“鹅步”(Goose-
step)而升起中国旗,而中国的高官,只是1群“可怕的旧蜡像”
(appalling old waxworks)。
查理斯一向很风趣,私下对中国没有好感,这段文字很好笑,虽然对
1个感情极为脆弱、自以为正在赢得全世界尊重的国家,自然是很大
的羞辱,然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查理斯形容中国的英语风格很老派,
象老演员占士美臣那个时代的黑白电影的对白。
Rigmarole这个字很深,既指一大套没完没了的官样文章,也指一大
堆上气不接下气零碎的陈述,在查理斯为人刻薄,译为“繁文褥
节”,未足传神,意思应该是“在一轮九唔搭八的闷噜苏之间”。
指中国军队的阵容是踏吁鹅步的苏维埃式的展览,其实也很恰当。当
夜的“解放军”,应该是海军部队,穿一身湖水蓝色的戎服,戴吁圆
帽,身上不是红布条就是金星,托吁炮,慢镜头一样机械式地缓缓操
出来,象1排上了簧炼、渐渐簧炼正在慢下来的玩具,视觉效果相当
诡秘。
Awful一字,没有“可怕”那么严重,广东话的“核突”最为传神。
至于苏维埃风格,查理斯也没说错,中共本来就是苏维埃的后裔,中
国的前身,叫做“中华苏维埃政府”,查理斯很客观嘛。
说江泽民等中国高官象1群“旧蜡像”,也快人快语,富有巴金“说
真话”的美德,形容得相当的准确。英国人是造蜡像的专家,如果去
过山顶的杜莎夫人蜡像院,就会发觉在众多中国名人之中,造得最生
动、最神似的1具,就是中国的这位英语流利的前国家主席。一来蜡
这种原料,特别能展现许多中国人那张不可参悟(Inscrutable)的
扑克脸孔,而且李先念、陈云、杨尚昆一类中国老革命,七老八十地
端坐在主席台上,人人面前1只茶杯,鼓掌的步伐一致,脸上的僵木
表情非哭非笑,都是一样的1座座泥菩萨。查理斯虽然不是甚么汉学
家,对于中国的观察,原来有深厚的功力。
王储的这段日志,原来在英国政要如贝理雅和马卓安中间流传,一定
把英国人笑死。不过笑归笑,胡锦涛访问伦敦,英国人还是可以一脸
诚恳,附首恭听:是是是,21世纪将会是1个辉煌的中华世纪……然
后哄中国人掏腰包付钱买英国货,就象查理斯笑嘻嘻地与江泽民握
手。他们是最好的演员。
〔原载《苹果日报》2005.11.15。提供者:(美国纽约)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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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必须批判
现在中国媒体,乃至网上,谈传统、谈国学之风特别兴盛,甚至愈谈
愈邪乎。索性叫嚣“传统只有精华,没有糟粕”,而蛰伏了多年的
“国学家”们更是乔装打扮,又要登台演戏了。一些人打起了“文化
保守主义”的旗帜,宣扬“读经运动”,某些人甚至自奉“大儒”,
俨然新的一代帝王之师,又想当钓大鱼的“姜太公”了。实则言之,
无非都是欺世盗名之徒的恶俗表演罢了。
什么是传统?如果把社会、国家、民族比喻为1棵树,传统就是树
根;如果把社会、国家、民族比喻为1个人,传统就是他的基因;如
果把社会、国家、民族比喻为人的脑袋,传统就是他的思维方式、习
惯,等等。然而树蔫了,人病了,脑袋错乱了,社会(国家、民族)
发展停滞了,传统将如何?
中国是个号称有5千年悠久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事实上,5千年来,
尤其近两千多年来,中国一直都是在完全继承传统(也即完全复古主
义)的态势下过来的,从来都没有人怀疑传统,也没有人敢于怀疑传
统。只是到了上个世纪初,特别是在1919年“5.4”运动中,才有人
提出打倒传统的口号,其具体形式是“打倒孔家店”。从此,近1个
世纪以来,传统都处于被打倒之列。所谓打倒“封、资、修”,
“封”即是第1个要被打倒的“传统”的别名──封建主义。显然可
见,中国的“传统”,从来就是被当作浑然的1个整体看待的东西。5
千年来,其中至少有4,900年,中国的传统是被浑然一体地继承着,
只是到了近100年,它又被浑然一体地打倒。今天又有人称,传统只
有精华,没有糟粕。其意显然,即又想浑然一体地把传统再完全继承
下去了。这种浑然一体地完全“继承”和完全“打倒”的历史游戏说
明了什么呢?无非中国人的愚蠢。难道中国人就只能永远充当从不知
思维、分析、批判为何物的民族吗?
曾几何时,“批判”一词也被曲解成了“打倒”。君不见,在过去的
几十年中,多少人在“批判”的名义下被剥夺了做人的基本权利,变
成了“右派”、“黑帮”、“反党份子”等等,不少人失去了公职,
成为了社会中实际上的贱民。一些人陷身囹圄,一些人被判处死刑,
还有一些逃到了国外。
现在既然要讲“和谐”社会,首先就该为“批判”一词正名。批判,
其实是1个中性动词,批而判之,实即分析而后判断之。康德讲理性
批判,决不是要打倒理性,而是要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理性,从而可
以避开理性之短,而更好地运用理性之长。今天我讲批判传统,目的
也在于此,是要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传统,从而可以避开传统之短,
而更好地继承传统之长。
苏格拉底曾说,不经过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同样,我也可以
说,不经过批判的传统也是不值得继承的。
中国的传统是什么呢?“传统”之中必应有永远可以继承的不朽者。
何为不朽?古人云,不朽有三:首在立德,其次立功,再其次立言。
立德的传统在“道”,或曰“道统”;立功的传统在“政”,或曰
“政统”;立言的传统在“学”,或曰“学统”。由此可知,所谓中
国的传统,实即中国历史中流传下来的道统、政统、学统。
下面就来谈谈我对中国的道统、政统和学统的一些批判的认识。
中国人的道统,或曰道德传统,主要沿袭孔子的儒家之说,其次沿袭
老子的道家之说。孔子之道又曰“大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
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
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
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是故谋闭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所以,
孔子的道,又可称之为“大同之道”。这种道统一直贯穿于历代儒家
文人的著述之中,也表述在近现代中国著名的革命者,如孙中山先生
和毛泽东的文章和诗词之中。
我认为,孔子的这种大同之道非常突出地显示了中国人自古以来特有
的仁爱精神。因此,它的确是中国传统中的无可置疑的精华,理应得
到今后中国人甚至全人类的继承。
其次,是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之道。真正从字义上来讲,老
子的“道”似乎更符合道本身的意义,而孔子的道却主要在于人类终
极的目标,以至只能成为中国人的理想,甚至乌托邦。然而老子的
道,则不仅把可能的道(道可)、自由的道(道非)和必然的道(常
道)全都指出来了,而且还以“三(道)生万物”把道的意义说得更
加明晰清楚了。所以讲,老子的道统本该更重要,至少应与孔子的道
同样重要。可惜,在后来两千多年的“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历史
中,老子道统的真义愈来愈被歪曲、埋没了,而孔子的道统则愈来愈
被悬空,“大同”变成“小康”,“小康”变成“乱世”,并终于只
变成了历代极权专制者的遮羞布,这也是涉及到下面关于政统的后
话。而之所以如此,也与孔子的“复古主义”,也即“法3代”
(“大道之行也,与3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述
而不作,信而好古”的道德独断的学统有关。显然,孔子的政统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和学统,其中有不少是糟粕。
中国人的政统,在秦以前是封建,在秦之后是郡县制的皇权的极权专
制。在隋唐之后,直至明清,又增加了科举取仕制度。直到20世纪之
前,中国都是极权专制的家天下,自民国(1911年)之后,中国变成
了极权专制的党天下。总之,中国的政统,终归都是由少数人的意志
强制大多数人的生存的形式。直到今天,这种政统形式也仍旧未能发
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政统是中国传统的精华呢,还是糟粕?明显是
后者。
中国人的学统,自圣人始,中国即只有道德独断论的传统,这种传统
只要人记忆,不要人理解,更不能有贯通,再加严重复古的倾向,使
得中国人在漫长的2,000多年之中,基本上已丧失了(有逻辑的)理
解的能力,更匮乏需要抽象综合、贯通的创新能力。两千多年来,中
国人除了有中医中药学可以称之为“学”之外,已基本上无其他
“学”可称了。因为“学”的灵魂是“理解”,只需记忆无需理解
(也即无逻辑分析、判断、推理)的诸子百家,决难称为“学”。如
此中国的学统,明显糟粕居多,难言精华。
根据上面粗略的分析,我已然认为,中国的传统的确是个具有太多不
利于中国人今后生存的有害的糟粕的传统。中国传统的精华基本上集
中于孔子、老子两家的道统;中国的政统在当今世界形势之下,决难
有精华可言;中国的学统在西学突飞猛进的今天也只能大多是糟粕,
中国的“国学”首先应该是“国故批判学”,其次也应是全面地重建
中国现代真正的国学,因为古代其实无“学”,或唯一只有中医中药
学。
如此中国传统,不经过严肃认真的批判,能够让人放心地去继承?文
化保守主义者们究竟要保守什么呢?怎么保守?有对传统的严肃认真
的分析、批判吗?读经运动的宣扬者们自己理解了这些“经”吗?还
是依然要求人们去死记硬背?蒋庆先生把《四书五经》不加批判、选
择,即全盘端给青少年们去浑然一体地背诵,究竟想要干什么?还嫌
中国人愚蠢得不够深刻吗?
我决不是一味反对青少年阅读古代经典,为了继承中国有益的道统,
的确也需要让青少年直接阅读一些相关的经典,但绝对应在经过认真
批判和重新选择之后,而不是冒然和不加选择地施行什么“读经运
动”,这样做是极不负责任的。象蒋庆先生那样完全照搬古人的错误
的选择,如朱熹的《四书五经》,是极其有害的。这与其说是在帮助
青少年,毋宁说更在毒害青少年。青少年及其家长们应该警惕,不要
上了那些自奉为“大儒”的先生们的大当,从1个极端走向另1个极
端。
为了能真正继承传统的精华,绝对必须严肃认真地批判传统、分辨传
统,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2005年11月15日)
〔原载《博客中国》2005.11.16 16:07;http://column.bokee.com/
101143.html。提供者:(北京)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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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天下的狂傲
┌────────────────────────────┐
│ 中国付出巨大代价的经济高速增长,令国人沉醉于虚构的中 │
│ 国崛起神话中,但只要中国仍是一党专制,中国人就无法崛 │
│ 起为成熟的现代民族,和平崛起就有可能变为战争崛起。 │
└────────────────────────────┘
进入新世纪,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中国军力大幅提升,中共大订单
风行西方,中国廉价商品无所不在,中国游客满世界撒钱,中国权贵
资本满世界并购……中国似乎正在崛起。
这些都是事实,但仅仅是部分事实。另一部分事实是:跛足改革支撑
的经济增长,让中国付出的综合代价之大,是其他国家崛起过程中难
以比拟的;中国廉价商品来自劳工权利的匮乏及其“血汗工厂”,也
来自粗放型增长模式背后的能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在中共大订单、特
别是从花大钱从俄罗斯购买尖端武器的背后,是独裁政权对全民资源
的高度垄断和任意挥霍民脂民膏;在中国游客满世界撒钱的背后,是
权贵私有化和制度腐败造成两极分化;在看似稳若磐石的社会秩序背
后,是愈演愈烈的官民冲突和此起彼伏的民间维权。
硬实力小日本之大与大中国之小
事实上,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高增长,中国离发达国家的距离仍然遥
远,即便不与超强美国比较,也不谈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等软实力上
的致命顽疾,而仅仅局限在“大中国”与“小日本”的硬实力比较
上,“小日本之大”衬托下的“大中国之小”,也一目了然。
按世界银行2004年《全球发展指标》统计,中国2003年GDP14,000
千亿美元,全球第七,日本GDP43,000亿美元,全球第2,“小日
本”是“大中国”的3倍;再看人均产值,日本34,510美元,排名第
五位;中国1,100美元,排名第109;“小日本”是“大中国”的31
倍。
从财富分配的公平性上看,日本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收入分配最公平的
国家之一,基尼系数只有0.3。而中国已被公认为全世界中分配最不
公平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为世界之冠,中国的基尼系数
为0.45到0.5,已超过国际警戒线水平。
从生活质量上看,日本早已步入发展型消费,而中国仍然是生存型消
费。至于中日在其他方面的差别,诸如生产效率、投资效率、金融坏
账、环境保护、科技水平、教育水平等方面,就更为巨大。
但中国的举国上下却弥漫着一种民族主义的骄狂和浮躁,以至于国人
越发陶醉于虚构神话,由防御型的怨妇诉苦转向攻击型的战争叫嚣,
由“事事不如人”的自卑转向“万物皆备与我”的自傲,只愿看繁荣
崛起的一面,而不愿看凋敝衰落的另一面;只愿听来自西方国家的惊
叹和赞美,而不愿听来自西方国家的警诫和批评,既不愿意正视制约
中国发展的制度和资源的双重瓶颈,也不愿意承认在软、硬实力上与
主流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的现实。
这种骄狂的民族主义心态,主要来自三种因素:一、当下中国的国力
和军力的提升,刺激起国人的自信自傲;二、一党独裁的灌输和煽
动,纵容出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狂热;三、西方流行的“中国崛起
论”和“中国威胁论”,虽然不能反映真实的中国,但却可以变成中
国民族主义的“精神鸦片”,从正反两个方面强化着中国人终将称霸
天下的幻觉。
君临天下的传统心态复活
民族主义一旦进入飘飘然的仙境,源远流长的“天下心态”必然复
活。它是自我中心和盲目自恋,是俯视天下的民族傲慢;它形成于没
有遭遇外来挑战的封闭历史和缺乏自省意识的文化。在清末之前的漫
长帝制时代,国人很少向外看,即便看见外面的世界,也从来没有过
“民族国家”的观念,而只有统领宇宙的“天下”观念。统治精英们
相信:自己治理的不是1个边界明确的国家,而是包容一切疆土的
“天下”,以这样的心态俯视周边,形成了中心──边缘的天下意
识。
古代中华文化圈内的国家,大都是文明程度落后于中国的小国。所以
国人称自己是“文明”,而把其他国家及族裔贬为“蛮夷”;进而把
自己作为万邦来朝的中心朝廷,而视其他国家为臣属国。蛮夷诸小族
与文明大汉族之间的关系,只有不平等的君臣关系,诸臣属国也只有
自下而上的“朝贡”义务,相应地,中心国独霸着自上而下的“恩
典”权威,而绝无平等的外交往来和利益交换。
甚至,在西方列强用现代武力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国人的天下心态
仍然没有实质性改变,直到大败于“弹丸小国”日本,国人才被迫收
敛起君临天下的大国傲慢。然而,这种自我中心的民族傲慢,并没有
在百年落伍的耻辱中消失,不过暂时转化为另一极端的自卑自贱。而
一旦自以为重新强大起来,另一极端的自恋自傲必然随之复活且膨
胀。
事实也确实如此:随着中共打败了美国支援的国民党,毛泽东要成为
世界的“红太阳”的权力野心,全面复活了华夏中心论的天下心态。
所以,毛泽东在国力完全不具备的条件下,不顾人民死活而发动赶英
超美的大跃进,与前苏联争夺国际共运的霸主地位,同时对抗两个超
级大国,泡制出“第三世界论”,对外输出毛式革命,领导世界性的
“以农村包围城市”(落后第三世界包围发达资本主义世界),鼓吹
解放全人类的国际主义。这一切极富进攻性扩张性的好战言论和外交
举动,说到底,只是在传统的天下心态之全面复活的纵容下,毛泽东
想做全球帝王和人类救主的野心的极端膨胀。直到前苏联那近在眼前
的武力威胁,凸现了中国内忧外困的孤立窘境之时,毛泽东才稍稍清
醒一些,收敛起两面出击的外交锋芒和充当世界革命领袖的野心,不
得不放下身段联美抗苏。
韬光养晦正在转向有所作为
改革开放的邓小平时代,奉行实用的“韬光养晦”,但我以为,1个
独裁政权做出“决不当头”的外交承诺,在道义上是下流的。因为,
这种实用外交战略是典型的国家机会主义,没有任何道义诉求而只着
眼于既得利益,骨子里的称霸心态并没有真正改变。“韬光养晦”的
低调是为了卧薪尝胆、以图自强,一旦中华之振兴成为现实,强大的
中国将在未来的国际舞台上重演“报仇雪恨”的吴越春秋。
进入江泽民时代,随着国力军力的迅速增强和申奥、入世等成功,
“韬光养晦”的低调外交逐渐被高调的“大国外交”所取代,“天下
心态”也以“大国外交”的形式重新复活。谁都看得出,江泽民非常
渴望做大国领袖,跻身国际大政治家的行列。江政权全力提升军力,
积极经营“上海合作组织”,厚待被美国指控的“邪恶国家”。其目
的不只是针对台湾,更是想取代俄罗斯而成为抗衡美国的领袖。即便
江核心在现实外交上奉行低调的亲美政策,也是服务于大国外交的韬
晦之策,因为要想成为大国领袖的第一步,就是必须得到美国的认
可。
胡锦涛上台不到3年,全力提升江时代的大国外交,对台对日对美的
态度日趋强硬,从授权战争的“反分裂法”高调出笼,到官方操控了
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反日风潮;从胡锦涛─普京的联合宣言不点名地
警告美国,到中、俄联合举行大型军演;中共正在放弃“韬光养晦”
而转向“有所作为”,举国上下的喊杀喊打之声,正在变成了爱国主
义的最强音。军事专家危言:“中、美之间必有一战”;外交专家表
示:“是放弃韬光养晦的时候了。”以至于,共军少将甚至狂言:
“如果美国用导弹和制导武器攻击中国领土,我想我们只能用核武器
来反击”,“中国人已做好西安以东城市全数遭到摧毁的准备”,
“当然,美国也必须做好准备,美国西岸100多个或200多个、甚至更
多的城市可能被中国摧毁。”
在舆论的导向上,爱国主义变成绝对的“政治正确”,“中华民族的
伟大复兴指日可待”,“21世纪已经是中国的世纪”、“中国将在50
年后成为取代美国的世界第1强国”……大言不惭,屡屡出自主流媒
体和各类精英之口。许多著名经济学家声称:中国经济总量可能在
2020至2030年期间超过日本,有人甚至计算出:如果按照人均购买力
来评估,中国经济总量甚至能够在20年后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1
(胡鞍钢);最保守的估算也认为中国将在2050年超过美国(林毅
夫)。
为了进一步强化国人的民族自信,近几年,“我们曾经阔过”的阿Q
式言说随处可见,汉、唐、宋的历史盛世被认定为当时的世界第1,
马踏匈奴的汉武大帝,纵马驰骋欧亚的元太祖成吉思汗,扩大了中国
版图的清代康熙、乾隆,他们对外扩张的丰功伟绩,因满足着当代国
人的民族虚荣,激发起称霸心态,而成为国人心中的民族英雄,甚至
不顾蒙古人和满族人恰恰是外来入侵者的事实。
同时西方政要和各类精英不断惊呼“1个强大的中国正在崛起”,国
际权威机构发布的每一项中国利好的消息,让世界想起拿破仑关于
“中国雄师猛醒”的预言,而中国人不但自视为“腾飞的巨龙”,也
确实越来越把自己当作“猛醒的雄狮”;大陆人及华侨在西方取得的
任何成绩,统统变成强化民族自傲的宣传灌输,姚明进入美国NBA
打球并成为“火箭队”主力中锋,中国媒体便高呼“中国高度征服美
国!”刘翔获得2004雅典奥运的110米栏金牌,又高呼为“中国速度
超越世界!”
满足于奴隶地位的现代中国人
然而,无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还能延续多久,无论中心城市多么象
现代化的国际都市,无论中国的权贵、精英、白领等先富起来的阶层
享受着多少奢侈而现代的生活,只要中国仍然是个一党专制的国家,
中国人就无法崛起为成熟的文明民族。这种不成熟最醒目的表现,就
是1种“狼羊─主奴人格”:遇强者是羊,遇弱者是狼;落魄了便极
端自卑,甘作奴隶且以坐稳了奴隶地位而得意,发达了便目中无人,
随时拿着君临天下的主子派头。而1个弱智民族,必然迷信统治者编
造的谎言,对独裁者的恩惠感激涕零,在恐怖政治面前唯唯诺诺。那
些已经开上好车、住进豪宅、吃尽大餐的国人,他们所能期望的最好
生活,仍然不是自立自尊的现代人生活而是坐稳了奴隶地位就心满意
足的生活。
主人仍然象父母或牧羊人那样,教育着、规定着、恐吓着、连哄带骗
地看管着孩子或放牧着羊群,至多是孩子的摇篮日新月异,羊群的牧
场日益丰盛,但孩子们永远没有自己的头脑、尊严和人格,无法独立
行走和独立思考。父母用糖果和玩具笼络着孩子,牧羊人用皮鞭和宰
杀恐吓着羊群,虚幻的歌舞升平娱乐着、也毒化着国人的灵魂,用希
图“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一党独裁,用丝毫不肯让他人分享的绝对
权力,也用“离开我就将天下大乱”的虚构前景,绑架了全体人民和
整个国家。过多的人质,使国人的绝大多数不得不依赖于政权的施
恩,使国际主流社会不得不温柔地与中南海打交道。
尽管,现在的中国还远不具有可以抗衡自由国家的实力,也谈不上20
年后成为称霸世界的第1强国,所以,西方人热炒“中国威胁论”有
点危言耸听,中国人陶醉“中国崛起论”过于轻浮。但是,被独裁政
权误导的民族主义,正走向丧失理智泯灭普世价值的盲目狂热,已经
为将来的称霸准备好了可怕的天下心态,却是不争的事实。更为危险
的是,一旦中国人狂热得失去起码的理智,就会把独裁政权臆造的幻
觉当真,“和平崛起”的许诺也就很容易变成“战争崛起”。
(2005年9月20日于北京家中)
〔转载自《开放》2005.11.1;http://www.open.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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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特别认同秦晖的思想?
无论如何,中国都处于1个极其紧要的不确定时期。实践的困难,中
国思想界大致可以概括为“无事忙”,忙于什么?忙于“自设”即自
以为是地设置路径、目标,可以说人类动过的所有思想性心思,这里
都有人在动。从董仲舒的独尊儒术,到日本的自民党时代、新加坡模
式、墨西哥党团统制,中国简直成了活的人类政治思想史博物馆。正
因为诸多社会矛盾的越发尖锐和各种社会力量的缺乏应对,中国的前
景才异乎寻常地不确定,(共产党的大言煌煌当然与实际情形无关,
相反倒是更增加了不确定性)当此“乱世”,面对纷纭驳杂的“思
想”超市,选择焉能不慎?
有朋友问到我为什么特别推崇秦晖先生的思想,我想也没有什么特别
的,就是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货卖3家不吃亏吧。几年来
我已经有过几篇称不上“文章”或者“论文”的文字,最早是《秦晖
与“秦晖底线”》,刊于香港开放出版的《脊梁》一书。顺便说一
句,这本书尽管作者们自己当初就有遗憾,后来出现的一些情况使得
作者们需要再版时作些修改,但直到现在,《脊梁》还是同类书中最
站得住、最远离圈子局限的一本。
共产党16大闭幕的那一天,落寞之下有感而发,我写了1篇《一切爱
国者:在“秦晖底线”上合作吧》。不久,收到秦晖先生的来信,也
是他第一次给我来信,因为不知道我的地址,是辗转托人带给我的。
秦晖老师信中表示不能认同我的“提法”。他说了一些理由。他这个
人可不是出于通常的谦虚,但我这个人也不是出于通常的吹捧,也不
是你一反对我就会放弃这个命名。在学术上面,只要我的命名符合中
国思想界的实际,就由不得思想者自己怎样看待命名了。既然相关思
想首先是秦晖集中表达而且是他表达得最鲜明最丰富深入,我觉得,
真正尊重人文社会学科学者的劳动,尤其活着的年纪还不老的学者,
需要从民间做起。中国的臧否传统,对活着的人唯权势人物是拜,或
者名利高手们哥儿们互相抬举,真正优秀的民间人物非得等死了之后
才见美于挽联、怀念文字,这是1种黑暗,是反人道的。
我的命名是我长期观察、思考的结果,接到秦老师的来信之前,刚好
看到有网文提醒我“不要陷入个人崇拜”,我就以《关于“秦晖底
线”》一并作了解答。
今年春,友人创办“改造与建设”网刊,希望我参与“共同底线”的
讨论,我不推却,写了《“秦晖底线”:当今中国的道义权威》,并
首次特别将秦晖的《四论“公正至上”》(是传统手工写作年代的论
文)作了详备摘引。(现在经过南京刘鹤守老先生的热情努力,现在
已经有了全部电子文本,关注“中国问题”的网友们按说应当能够得
到了)这4篇早先发表在钟沛璋、梁晓燕他们操办的《东方》杂志上
的重要论文,曾被经济学家何清涟女士视为“里程碑式的”思想贡
献。
最后一篇就是最近与任不寐对话的文章。当然,我的其他一些文章中
也常常表达了我对秦晖思想的珍惜之情。
秦晖的思想不是出于天才的闭门造车,最直接地看,离不开“文革”
后进步思想界的艰辛努力,除了史学研究特别是农民战争史研究中的
一些争论,包括“真假马克思主义”、“反异化的人道主义”、“文
化批判”等等,无论成功程度如何,都对秦晖构成有重大探索意义的
启示。秦晖对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在价值取向上面,是有审慎肯定的,
不象一些学者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这方面与例如王若水、郭罗基等
本土“马克思主义学者”有明显的精神关联。当然,支持在1980年代
末,秦晖就已经登上了社会民主主义的平台。从成长过程看,道义追
求、公正关怀、底层情结应当说构成秦晖思想的主要原动力。1989年
的大风波使秦晖于“耿耿一念”中从史学领域迅速扩展到诸多思想领
域,中国清末以来的政治史、思想史,欧美国家的政治制度史、思想
史,无不在他苦思中国现实的过程中形成多棱镜参照效应,而1989年
的反腐败浪潮,无异与苏东剧变一起构成了他心中的“中国问题”纽
结。而金雁女士对剧变后苏东的近距离考察,无疑与秦晖的思考构成
多重互动。秦晖说金雁的思想更多社会民主主义取向,相比之下他自
己更多一些自由主义牵挂。那么,为什么经过艰苦积累后的秦晖,一
从《东方》闪亮登场,第1篇文章(1993年《东方》创刊号)讨论
“国企‘自购自’”问题,接下来陆续刊出《四论公正至上》?显然
是因为中国的“监守自盗运动”只做不说地悄然展开,秦晖敏感地抓
住了腐败的新动向。抓住腐败不困难,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早已抓住
了腐败,困难的是几乎从产权转制中的腐败一开始,就抓住事关经济
转轨、制度转型中的腐败,而且一开始的学理解剖竟成为后10余年的
理性标高,在“政治经济学”思想层面至今没有1个本土经济学家,
能够达到秦晖的水准,几年后的何清涟女士才给经济学界挽回一些面
子,甚至一向关注公正的吴敬琏先生也没有过秦晖那样系统的深阔思
考。例如茅于轼先生是从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破解“极左”道德迷雾
时,秦晖先生却坚持从公正高度切入政治制度,并且敏锐而独特地提
出首先取决于作为政治制度安排的公正,公正才是道德之基。更重要
的是,秦晖一开始也是一直面对着大转轨大过渡的时代风云,内在地
将宪政、民主、自由、民权等等熔铸到对公正的呼唤中,而且基本上
是在本土语境中坚持着这些诉求,这需要多么大的智慧与学识、勇气
啊!
不要以为秦晖一天到晚就沉湎在学识层面,不是的,对于中国现实中
的重大现象,他无一不发表卓见;对于与中国相关的世界大事件,他
无一不发表卓见;对于中国思想界的重大争论,他无一不发表卓见;
对于中国历史学领域相关于现实的的重大课题,他无一不发表卓见;
对于相关于“中国问题”的欧美史他有最丰富深切的借鉴;对于中国
社会的变化他有最清醒澄明的观照。我注意到,他的种种学术努力,
已经被中国包括李慎之在内的思想界重要人士赞为“功力深厚”。坦
率说,我不能从方方面面备受秦晖的好处,而只取一瓢饮,特别认
同、推崇他坚实的“共同底线”思想,以为是中国最珍贵可靠的精神
资源。
中国似乎很复杂,但在秦晖的清理中中国也很简单;中国似乎很大,
但在秦晖的审视中中国已经变得很小很小。你如果面对纷乱的中国觉
得无处下手无力回天,我觉得你至少可以从秦晖那里感受到罕见的紧
张与力度,有这种感受的人士多起来,积极推动中国变革的力量就会
日益增大,而且挤迫得愈益积极、愈益有效、愈益踏实在大地上!
当然,秦晖也有盲点,他并非1家本土传媒称誉的“百科全书式的学
者”;秦晖也不可能每句话都对,在秦晖这里,人们没有失去丝毫对
话的可能;“秦晖底线”上还站立着1批优秀的道义学人与新闻人、
言论家,吴敬琏、肖雪慧、何清涟、金雁、孙立平、鄢烈山、贺卫
方、何晓晴(中国证券的第1牛虻)、杨支柱、卢跃刚、鲍彤和成千
上万的知识界中层人士……尤其一批“未名”青年学人正借助于网络
之便潜生暗长,而普通公众,谁不是公正的天然渴求者?!
人的追求是有规律的,社会的变革是有方向的,中国,你就永远扑朔
迷离下去吗?不可能;那么中国能够绕开“第3波民主化浪潮”之涌
流吗?我对“秦晖底线”持有绝大的信念与信心!
〔原载新版《真话文论周刊》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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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协进会
与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展开对话 美国总统小布什出访中国,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为使这次访问不仅可
以促进两国的经贸交流和国际合作,而且能够推动中国政治上更开放
和自由,中国宪政协进会主席王丹、理事长王军涛和秘书长吴仁华前
往华盛顿国会山,与美国政要讨论中国发展问题。
美国民主党众院领袖Nancy Pelosi在她的办公室为宪政协进会组织了
座谈,大约10余名来自各议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尽管
Nancy Pelosi当时在国会演讲,她还是抽出20分钟参加会议,询问有
关问题的信息和意见。
王丹向议员及其助理介绍了中国宪政协进会的基本情况。中国宪政协
进会是一批在中国和西方最好的学术机构受过教育的专业人士组成的
非政府组织,旨在动员各界力量,开发各种手段,促进中国大陆和平
开发转型,建立宪政民主体制。经过3年的酝酿,中国宪政协进会逐
渐浮出台面,开展活动。为中国大陆建立宪政民主创造国际条件是宪
政协进会的任务之一。王丹希望得到Nancy Pelosi的支持和帮助。
王军涛介绍了中国宪政协进会的主要活动领域和项目。中国宪政协进
会认为,某些专业领域对於和平开放转型至关重要,如法律、政策批
评、理论研究、传媒、出版和社会运动。中国宪政协进会在这些领域
的前沿开展活动,试图开发新的机制,通过专业活动推动中国制度演
变。王军涛希望Nancy Pelosi办公室能够广泛介绍宪政协进会的专业
项目。
Nancy Pelosi表示会全力支持宪政协进会的工作。她介绍了最近关于
中国工作的项目,向宪政协进会来宾询问意见。Nancy议员还询问方
励之先生和陈子明先生的状况。会议持续1个半小时。Frank Wolf议
员助理将Wolf议员提议国会讨论的通过的有关中国问题草案交给宪政
协进会来宾咨询。Nancy议员负责国际组织的特别顾问表示会将宪政
协进会介绍给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在华盛顿期间,宪政协进会还与国会和行政部门的中国事务委员会讨
论中国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
(2005.11.16)
〔提供者:(美国洛杉矶)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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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等待判决
──就陈桂棣等被诉诽谤案再致阜阳中院函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钱伟光审判长:
张西德诉陈桂棣、吴春桃等名誉权纠纷案成讼已近两年,距去年8月2
7日休庭也超过了1年零2个月,但各方期待已久的判决却音讯全无。
在此期间本律师曾受命数次致函贵院和您本人,在今年7月10日还公
开发表声明以表达我方拒绝和解的立场。我们本来以为,此后合议庭
及时出判总该为期不远了。但贵院近日重开调解的反常举动,又让我
们忧心忡忡。
本律师近日获悉,在接到我们声明3个月之后,贵院江副院长一行近
期又赴合肥造访雷延平律师,恳请我方“千万”接受张西德无条件和
解的要求,甚至不必对其支付分文赔偿和表示丝毫“歉意”,这一要
求再次被雷律师奉命拒绝;到了11月4日,当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律师
陆智敏“奉诏”前往阜阳时,您和合议庭仍要求该社只消“好歹出点
儿钱”赔给张西德,弥补一下他来京“交涉”的损失,便能“给他1
个台阶下”以便于法院了结此案,在这一非份要求同样落空后,退而
请求该社具文说明《中国农民调查》早已不再印行。鉴于从未察觉到
原告有过丝毫善意,结合张西德对外界多次毅然决然的表态,以陈桂
棣夫妇对其铁血习性的了解,我们相信历次调解的本意不是出自原
告,只是阜阳中院在各方之间屡次周旋百般“求和”,但你们凭什么
要这么做?
或许你们认为,倚仗法院的权威,从来都能心想事成,即使没有作家
夫妇的点头“襄助”,本案也能在你们的力主下草率和解。但象你们
这样拙劣的枉法“弄法”,有可能得逞吗?毫无疑问,你们正在受制
于1只看不见的手,敢问究竟是谁的黑手,抽掉了你们的脊梁骨?
陈桂棣不能接受法院的“求和”,是因为无法面对百姓热切的目光。
他们不能忘记,10几年前临泉无数农家头顶的重负和家庭的悲剧,都
是拜张西德、李品政、闪步轩、韩永忠和马俊等酷吏所赐;本律师不
能赞成和解,是因为那将无法承受“4.2”事件中两位遇难者遗孀悲
切的当庭一拜,无颜再见法院门外炎炎烈日下数百名江东父老渴望的
眼神──我们已经承受了太多分外的期待和煎熬!本律师相信,当时
法庭内外的情景可谓感天动地,就算铁石心肠的张西德李品政早已修
炼到了对民生疾苦的视若无睹,端坐台上的您总不会无动于衷!我曾
经真切地感受到彼时你们内心中同样的震撼,但何以休庭后拖泥带水
的“法外柔情”,竟酿成今日这种未了之局?
作为1件看似简单的名誉权纠纷,本案的庭审过程似乎略显冗长,用
您的话说,颇有“浪费审判资源”之嫌。但别忘了事出有因,从来都
不会无缘无故。本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无聊有无聊的益处,冗长
也有冗长的好处,非如此便不足以表达小民对酷吏们的切齿痛恨!本
律师庆幸的是,没有了张西德的悍然起诉和阜阳中院的执意受理,临
泉百姓就不会有机会复仇雪恨和公布真相;没有了原告的大量文件和
伪证,世人便无从感知张西德政权的庸劣;没有了李品政、韩永忠、
高杰、王俊彬等人的粉墨登场,您又到哪里去感受官员的鱼肉乡里和
寡廉鲜耻?没有了阜阳中级法院表现出的首鼠两端,谁又能知道“正
大光明”的司法机关居然会如此的屈辱和不堪!到如今知难而退竟想
轻易抽身把难言之隐一“调”了之,请问世上哪有如此便宜的好事?
在大小党政官员的把持下,中国公共权力的信用早已岌岌可危。孕育
了王昭耀、王怀忠、肖作新和无数腐败县委书记的阜阳官场,不过是
中国政治黑恶化的1个缩影,张西德显然不是临泉最坏的县委书记,
您所在的阜阳中院也从来不曾是一块净土。作为社会转型时期夹缝中
的知识分子,既然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我们既不能相信群众
更不能相信党,于是便只好在宏观上大体信赖和倚重司法制度,在具
体环节上时刻怀疑和关注司法过程。本案审理中出现的诸多蝇营狗苟
和您已有的善意,表明我们的怀疑和关注并非无的放矢。我们不敢有
丝毫懈怠,但对此案终将获得公正审理仍然抱有信心。
有关公正审理本案的意义,我们已经说得太多,在此无需饶舌。本律
师认为,对中国司法而言,无论是于情于理还是于法,驳回张西德的
诉讼请求都易如反掌,其无量功德甚至足以彪炳青史;对阜阳中院而
言,你们的举手之劳便可一洗坊间流传已久的诟病,告诉世人在这家
法院里供过职的,不仅有对张子海敲骨吸髓的薛懿法官,还有大慈大
悲的钱伟光和刘建军大法官!本律师相信,对于任何法官的职业生涯
而言,哪怕是擦肩而过的机遇,从来都是不可多得的和转瞬而逝的,
改变历史的机遇更不会如此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如今她已落在了你们
的手心里,此时不判更待何时?
我们有充分耐心和勇气面对哪怕是荒诞的结果──除了久调不决,已
经没有什么是出乎意料的了。你们也可以判决陈桂棣夫妇败诉,但这
除了证明阜阳中院不过如此,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
身,勉励我们咬牙顶住之外,只能意味着这足以改变历史的机遇,被
你们亲手“移送”到了上级法院同仁的手中。我们不会放弃,是因为
受命于天天已降大任于斯人,本律师一向认为,在这躬逢其盛的“斯
人”中,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你们,而且你们的作用更为关键,因为你
们的身份是法官。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哪只手最终决定了一审结果,本案的判决书上
都只会署上你们的名字,个中的所有功过荣辱,也只能由中国司法机
关独自承担,那些可能试图操盘的各级政法委和宣传部,1个个都将
灰飞烟灭。在本案休庭之后,本律师和陈桂棣夫妇惟有拒绝调解迫使
法院下判,才能算修成正果功德圆满。我们为此重申:既不会无休止
地坐视您和阜阳中院上下其手百般勾兑,更不会放弃以个案推动言论
开放的任何努力,不论这一过程将会如何的漫长和艰辛,这都是我们
不变的立场。
我们恳切呼吁:不管肩头承受多大的压力,都请您“给我顶住”,
放弃任何调解结案的努力吧,做出符合法理和您自身做人良知的判
决。本律师相信,到了那个时候,您将置身于无数鲜花和经久不息的
掌声之中,您在本案中的审判经历也必将融入历史,就象伟大的美国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一样,为万世开太平。
做一件好事,其实并不难。
谢谢。
被告:陈桂棣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浦志强 律师
(2005年11月14日)
〔原载《维权网》2005.11.15;http://www.gmwq.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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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鬼的告别辞
走吧,走吧。
别回头,
一回头我就会现出原形,
变成一具骷髅。
去寻找新的自由和爱情吧,
别再留恋我的荒冢。
那盛开着金合欢花的道路,
血腥的不归之途。
我不能送你,
我已无能为力,
我会在阳光下灰飞烟灭。
灞河桥头杨柳依依,
如果我还活着,
就去折1枝送你。
长安,千年的长安,
奈何又起漫天尘沙。
红旗飘扬的年代即将过去,
红旗下亡魂却永远不再醒来。
走吧,走吧。
到茫茫人海中去,
有人在远方等你。
我的荒冢自会有个归宿,
或是湮没,或是筑上丰碑,
那又能如何?
我已死去,
而你……
去生活吧,你还年轻。
听说过巴塔戈尼亚吗?
在安第斯山的最南端。
那里中年狂风呼啸,
只有神鹰才能在冰封的山脊上翱翔。
若能熬过风暴和严冬,
那里就是理想的家园。
当巴塔戈尼亚的夏天来临,
草地上盛开无名野花。
黄、紫、白,
微凉的阳光,寒冽的清泉。
嬉闹的狐狸幼崽,
忽然停下,
在风暴中凝视山顶,
白雪,冰川。
那时你在看看四周,
可有什么旗帜?
我已死去多年,
我已再见不到巴塔戈尼亚的夏天。
但我这里,
有掏心的比干,
投江的屈原,
自刎的虞姬,
命丧胡尘的李师师。
还有,还有……
走,走。
你看别人,
都各自上路,
徘徊和惆怅,
青春因此远逝。
青鸟从不哀泣,
它,将飞往万里蓬山。
多年以后,
请带上你的新爱人来看看我。
我已经看见她了,
她很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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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猫儿-狗
池州杉山智坚禅师。初与归宗南泉行脚时。路逢一虎各从虎边过了。
南泉问归宗云:“适来见虎似个什么。”宗云:“似个猫儿。”宗却
问师。师云:“似个狗子。”宗又问南泉。泉云:“我见是个大
虫。”──《景德传灯录.卷六》
2004年5月,新华网新闻中心头条刊发专题《血吸虫:从农村“包
围”城市》,以《“瘟神”卷土再逞凶顽》《壮汉成了“废人”──
走近血吸虫病患者》《血吸虫病防治:当血吸虫衍生成一种“现
象”》等文章,报道卷土重来的血吸虫病 。有网友说,血吸虫哪比
得上血吸虎厉害!这只“血吸虎”,无疑指的是中共。
贪官恶官猛于虎,苛政暴政猛于虎,多层次大规模全方位生产贪官恶
官苛政暴政的一党独大的专制政治本身,更是恶虎中的恶虎。它
“吃”掉了大量人民血汗、国有资产,“吃”坏中国的生态环境,
“吃”垮了几千年来形成的良风美德和价值观,它的血盆大口“吃”
得中国问题难题堆积如山:经济问题、金融问题、国企问题、国债问
题、基建问题、资金外流问题、机构精简问题,环境问题,道德问题
……等等等等,都成了难解乃至无解的大难题。
它以社会主义的名义、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以革命和改革的名义、
以稳定和发展的名义,以许许多多冠冕堂皇的名义“吃人”,吃奴才
奴隶吃“敌人”也吃自己人。
“那是一头以人为食的怪兽
人的青春、血汗、创造
人的权利、自由、尊严
人的良知、道德、理想
乃至生命、灵魂
都是它的美食
多少人被吃之后成了工具或伥
甚化作它的一部分
这无所不在的怪兽
牛皮轰轰画皮灿灿
一付真善美的形象
实则集中了古今中外的伪劣丑陋邪恶
这古今杂交中西合璧的怪兽
津津有味地吃呀吃呀
令我的同胞代代非人
令我的世界七零八落
令我的国家血枯魂灭
令长江贫血、黄河败血
五岳失色、山河破碎
饕餮大口
摧毁着一切真善美的事物”
(引自枭诗《怪善》)。
这只虎是凶狠猛恶吃人不吐骨头的,却又是虚弱渺小没有希望和未来
的。它是反人民反社会反时代反文明反道德反真理反正义的反动派,
且已彻底丧失道义正当性和意识形态自信,它一刻也离不开欺骗和暴
力,离不开阴谋诡计小动作,离不开利益收买利益驱动。离开了这一
些,它就寸步难行,就成了乏力的猫儿、丧家的野狗。正如俄国尼古
拉.别尔嘉耶夫所言:奴役者的暴力形象企图成为力量的形象,实际
上它是软弱无力的,任何折磨人的人都是丧失真正力量的人;又如美
国法律专家豪尔维兹所说:独裁政权是脆弱的。民主是强大和具有生
命力的,因为它是人们内在的本性。这也正是中国的前途之所在。
所以,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它,尽量避免落入它的圈套和陷阱,
“吾辈不可不存时时可死之心,不可不行步步求生之事”(明.汤传
盈);在战略上,我们则完全可以无限渺视它。就象释迦牟尼,当他
被提婆达多设计陷害时,面时狂奔而来的五头醉象不动声色;就象开
头那则公案中的3位大禅师,路遇猛虎而神色安然,丝毫没有世俗的
惊怖。1位教化一方的大禅师虽然对虎各说不同,或曰似猫儿,或曰
似狗子,或曰是个大虫,但那一份“大雄”无畏、渺视老虎的胸襟、
胆魄和“道智”却是一样的。
只要越来越多的人面对恶虎不再委曲畏缩低三下四,不再为虎作伥认
贼作父,恶虎也就无所施其技发其威了,就成了猫儿、狗子或仅仅
“是个大虫”,而已。让我们重温毛泽东的教导:一切反动派都是纸
老虎!
(2005.9.17)
〔原载《自由圣火》:http://www.fireofliberty.org。提供者:
(广西)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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