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通讯 2005.12.2 新闻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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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要函…………………(北京)周之金
◆186名受骗失业职工的签名求救信………(陕西咸阳)苏林安 等人
◆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酷刑问题              .
 特别报告员提交的申诉………………………………《公民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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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昕被殴打案,突显中国法律平等保护的缺失……(杭州)陈树庆
◆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结束访华时强调任务艰巨………………联合国
民主理论
◆“替代阳谋”、“仁政”及其他(5之2)…………(南京)樊百华
◆反科学的商品、价值理论──驳马克思主义(5之2)(贵阳)马虻
迫害实录
◆布什总统访华,刘浩锋遭北京公安十天拘押………(美国)徐文立
◆致亲爱的布什总统先生的信:               .
 请援手中国亟待救助的人们…………………………(北京)刘浩锋

他山之石
◆先保台湾后帮执政党………………………………(美国纽约)凌锋
◆林义雄:中资TVBS不关台.扁谢都该下台…………《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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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要函

周之金


重提马克思主义很可笑吗?

当把国家的指导思想(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也似作为很可笑的时候,
这是不是1个民族的迷失?

胡主席:

接信好!(也不知这信能不能寄到您的手上,但我仍旧希望您能看到
它,毕竟这是专门写给主席您的)

现坐在北大的图书馆,面对着这些类似繁星浩海般的书籍,联想起当
今中国社会之巨变,太多的感悟,太多的唏嘘。也不知道我昨天寄出
的资料您收到了没有,但我还是很心痛的向您再次提起了笔。

什么事我们国家都会发生,而又是那么的让人出奇预料,在写这些文
字的时候,我一直怀疑我的错觉,但现实还是浮现了出来,有点让人
难以呼吸。

昨天晚上在理教听了1个关于《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现状》的讲座,
在为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堕落而深感忧虑的同时,我也为另一件事
而异常的震惊。

首先表明:我是尊重这个讲师的,毕竟他是个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
而敢于说真话的知识分子,但一些话还是使我陷入了困境。因为这关
系到1个指引民族前进的方向,是1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我希望也不
要采取异端)

讲师在讲演中关于国家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与传统影响)时提到
了这么1句:“好象在前天新闻里还看到了说胡锦涛在会上重提马克
思主义,说要高校培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什么的,我觉得很可
笑,确实觉得很可笑。”

当时场面哄堂大笑,继而是一连串的鼓掌声,夹带着“是啊、对、就
是、真的可笑、对对”的声音。而我是觉得相当刺耳的,比以前那些
个在“企业伦理”课上说“产权改革是把抢来的生产资料送回给人
家,不叫国有资产流失”和在“科学社会主义主义”课堂上直接攻击
社会主义,说什么“毛主席时代党风好不过3天,要全盘的否定”还
要难受,为什么都是一些挂着羊皮的狼呢?先不说我是否信仰马克思
和社会主义,但我认为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本而立国的社会主
义国度里,作为1个国家领导人在现在马克思主义被严重边缘化的时
候在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提出来便并让全国人民知道,这并没有什么
不妥。(也必须是要重点的再提出来的时候了!)

讲演完后是提问时间,我用纸条写上“X老师,对您刚才提到的胡锦
涛主席提出的高校里要培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经济学家)很
可笑,您能不能说说为什么很可笑?您觉得胡主席会意识到自己很可
笑吗?那为什么?”提了上去。

我的条子念出来之后,堂下又是一阵哄笑声,当然也鼓掌(可我确实
不知道他们笑什么,为什么鼓掌?是笑我问得痴还是赞我提得好?)

讲师是这么回答的:“为什么可笑,我觉得很荒诞。我往时读马列,
彻夜难眠,思辨的力量,感性之美,省美的享受。马恩的出发点是不
是非常好的,对原始资本积累(的剖析)十分到位,他说的话现在知
识分子不敢说,面对血一样的事实,已经不敢面对,是血淋淋的剥削
,象深圳的工厂。但相对我们这个社会,马克思已经非常的遥远,已
经扬弃了。他的精神和理想灵魂值得学习,但与现实脱节的。对胡锦
涛他的成长经历我没有研究,所以不知道,但至于他为什么要提,是
帝王师的道理……”

有个同学插话:“老师,我觉得马克思理论非常精妙,尤其对资本的
理论非常高妙,但为什么我们国家的知识分子就不去研究马克思,只
是口号化,表面形式化,为什么不真正实际地去研究、去深入呢?”

讲师答:“刚才我说了回避是一回事,但与现实是脱节的。”

……

胡主席,看到这个问题您能想到什么?会觉得奇怪吗?会震惊吗?还
是真的觉得很可笑?这可是在传播马列主义而发起“5.4”运动的国
立北京大学啊!不知您及中央怎么想,反正我昨晚彻夜未眠──为我
们国家感到羞耻!为什么又是可笑的呢?为什么有些北大学生也随之
附和赞同,这是马克思主义自身的问题还是意识形态教育方面错位的
问题?这个也许确实很难回答,或许这个讲师没有错,他是独立的作
家学者,他讲了真话。我也很赞同现在中国的新资本家对工农的剥削
和已经没有人敢面对了。但问题是:这些年来,由于一些方面盲目的
改革所造成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再加上西方文化的冲击,使马克
思主义(甚至是社会主义思想)遭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严重的边缘化,
或者更进一步的说被人扬弃了。但当1种具有国家性质的指导思想也
都被看作为“很可笑”的时候,我们的意识形态是不是该到(信仰)
危机暴露的时候了,这也看出了,我们这个民族仍旧是处在1种意识
和信仰迷失的状态之中,这个对于那即将来临的所谓的文明世界──
不管是否存在,这种状态是很不正常的。

既然知识分子都群体的堕落了,也无缘去指责谁,毕竟在充满谎言的
空间中说真话是很难的,甚至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改革开放20多
年来,国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这个
知识和观念都陷入了多元化的世界,国家能统合的国民意识形态已经
遥不可及,因为曾经高度统一过的信仰经过“文革”和“6.4”,特
别是现在混乱的、虚伪的“市场经济”后,国人的信仰现在已经支离
破碎了──这是1个民族凝聚力的丧失,也是作为1个国家之团结力量
的无形的削弱。所以,改革开放这些年来,只一味地注重经济产量的
单一增长,带来了很多难以挽回的损失,而尤其是忽视对上层建筑
(政治上的意识形态)的教育强化,确实造成了很大的问题。确切的
说来,忽视了对全民关于政治思想的教育,对整个国家的建设,它的
隐形性破坏力是很大的,而这特别又是在信仰方面,当然,更深入的
研究,又会发现,说来说去,这又与目前党自身的作风问题和混乱的
伪市场经济有很大的关联。

我不想表述太多,在当今我们这个传统道德基本丧失、信仰和信任也
严重缺乏而逐渐趋向于“自私自利”的唯一的信仰只异化为“权力与
金钱”至上的权贵社会(很心痛的说出这句违心的话,但我不能欺骗
党),如果一旦否定了近百年传承下来的“马列毛”,我们不知以后
国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因为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唯一的选择──
毕竟世上哪一个国家都不希望也不允许中国走向类似于美国这么强大
的资本主义强国,这在根本上就注定了中国走资本主义只能是死路一
条──无可质疑的!但以这些年来中国不断的“右倾”,不断的“权
贵资本主义”化,如果不能及时挽回,这可以说是为我们的国家敲响
了灭亡的警钟──还盲目走下去的哈,历史很快就会证明!

中国近百年,是探索的百年,是迷茫的百年,也是混乱的百年,但遗
憾的是直到现在这种状况还在继续,在救国道路(主要以意识形态为
主的政治方向)上寻找了以个又1个,否定了1个又1个,总是不断的
探寻,又不断的否定,象是无头的苍蝇,这是我们这个民族的迷失,
也是国民性和国家意识的丧失,在这样1种意识混乱、思想不清、国
民盲目的状态下,不管结局多么悲惨,历史注定要循环,悲剧注定了
要重演,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注定了要陷入历史的轮回。而就是在这样
1个混乱的旋涡之中,我们这个受尽无穷灾难的民族虽然是在50年来
看到了一些曙光,但在这样混乱下去,我们的民族怎么复兴,伟大的
民族复兴之路又在哪里?

而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思想界更混乱,某些人(不排除居心不良者)
首先是不遗余力的“反毛”,这是用不着负责任的,占了便宜之后还
出不了恶气,又反过头来“反马列”,恶气出了的,也还不知足,还
把暗枪指向了社会制度,不惜一切的“反共反社”,反着立国之本,
从来没有见过哪1个国家这样的疯狂,就是这样1种意识的混乱,居然
给描绘成“追求民主的象征”,是“民主的潮流”,也由于在党内某
些人1次次没有原则的妥让下,终于造就了目前这样1个意识形态极其
混乱而严重的阻碍着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不和谐的社会。主席啊,为
什么这种这么荒唐的事情尽在我们国家出现!问问他们,这种反常的
情况到底还要延续到什么时候?我们这个民族可不能再又灾难了,确
实承受不起!

在“反马列反毛反反共反社”的立场上,有些人是永远都不会妥协退
缩的,嚣张的也有,现在形式更隐蔽。可无论如何,作为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立国之本的中国,以这些作为根本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
党,不能再退缩啦!这简直就是共产党的耻辱,是我们国家的耻辱。
而试想:一旦“马列和毛”被否定,那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呢?

──这个结果很痛心,因为就目前“改革”的剧烈交锋就说明了一
切:有些人开始对改革开放不满了,开始抵制了(当然,这不能怪他
们,这也是历史的必然,虚假的“改革”和混乱的“改革”或者是用
心不良的“改革”必须得叫停,不然,一旦翻车的话中国没有救!苏
联就是最好的例子。我也强烈地建议党必须对目前“改革”要反思,
因为这场改革,已经严重地脱离了邓公20年前说过地社会主义改革的
初衷和根本的目的,我们不得不怀疑目前所推动的“改革”已经被某
些另有用心或者可以说居心不良的分子所利用了,他们张口是“要继
续深化改革”,闭口又是“改革到了攻坚阶段”,可“深攻”了13
年,居然发现国有资差不多送完了,居然现在连社会制度都已受到威
胁了,居然现在才发现国人被人一步一步的钓上了钩,现在还在被人
取笑。所以他们其实只有1个目的──就是拿“改革”的旗号来作幌
子,推行起使历史倒退的“伪改革”,而所谓的“改革先锋”说不定
就是利用小平的口号而做起违反“邓小平理论”的反改革者。所以,
目前在改革上的重要任务还是要扭转改革错位的方向,对即将滑向深
渊的伪改革进行再改革──这些以后又时间再具体地论叙)有人也开
始对小平地理论不满了(由于近2、3年利益的受损,这方面左、右派
都有所表现),试想而之,给中国带来了巨大飞跃的“邓小平理论”
都受到了质疑,那在此理论下继承发展而形成的“三个代表”就可想
而知了,而它现在又是怎样的命运呢,真的很痛心:这几年由于国家
工人下岗,农民失地,而造就出了大批以掠夺侵吞国民财富而富的资
本家产生,又允许其入党,还保障其权利,把这些人提高到了建国以
来(政治、经济、社会等)最高的地位,联系相比,所以党代表中国
最先进的生产力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光
彩,因此,“三个代表”现在陷入了困境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没有
真正实际的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东西都是不持久的,马克思说的,也
没有生命力,因此,并不是新事物。但这始终是让我们这个曾经代表
了工农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所痛心,人民也没有想到20年过后,它会
变得这么快!胡主席,您作为第四代中央集体的核心领导,一定要扭
回这种局面啊!广大的工农群众不能再失望了,我们的党真的不能让
他们流血落泪啦!

在这也很有必要向您及中央提个醒,希望不是无知:阶级斗争学说是
马克思主义最精典的学说之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正是运用了阶
级斗争才创建了我们这个新中国。目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说
“阶级斗争论”过时了,或许我们党也信了,所以掉了轻心。但目前
的现实中国,正是在阶级斗争中变化“发展”,由于党一时掉轻心,
20多年的发展,异化出了10大个不同利益的阶层(阶级群体),而或
许连党也不敢相信的是,以“国家主人翁”之称的工农阶级,居然被
踩在了10大阶层的底端!这还是工农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吗?胡
主席,这是不是阶级斗争?这是隐性的阶级斗争!它比以往更残酷,
更隐蔽!20多年过去,让工农阶级不明不白的回到了解放前,残酷的
现实居然是在和历史开玩笑,这让人觉得以前的革命是1种欺骗,是
对历史的欺骗。这些到底是什么形成的?我们以后还怎么走?而党怎
么向老一辈交代,怎么向12亿工农交代?前20年,到底是谁向党中央
提出的这些馊主义,责任要不要以“误导国家决策罪”追究?

工农地位的巨变,这是真真实实的政权问题啊!胡主席,毛主席没有
说错,阶级斗争时时都存在!

是的,阶级斗争不会过时,永远不会过时,它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
终,在进入人类大同社会之前,(隐性)阶级斗争始终存在,它只是
以另1种形式出现。党要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在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的同时,一定要格外的警惕某些人的反扑,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发展是不容质疑的,但也很遗憾,史上没有人能
反驳的最精辟、最高妙的“资本论”,我们依着它形式化、口号化的
批了资本家几十年,资本家不但没有灭绝,反而在推行马克思主义的
国家里他们却活用了它,而且更加变本加厉对工人进行剥削、奴役,
由于,对利益的驱使,这个社会也不断地在制造着新的剥削阶级,产
生了大批对利润疯狂追逐(甚至是对国民财富也疯狂掠夺侵吞的)资
本型罪犯。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悲剧,因为这些资本家(剥削)它就
发生在目前遍布中国的中小私营企业,真的是血淋淋的事实,让人不
堪想象(自己打过两次工,就深深的体会过),而现在又进一步地和
国际大资本并轨,或许对我们国家剥削更深。

胡主席,走社会主义这么多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也不少,在我看来
汇编出版‘马列主义’的“学者”是很多的,但就是不知有几个人能
够解释这种现象?

而为什么马克思为我们播下的是龙种,但收获的却是跳蚤呢?

还是重点说意识形态。黑格尔曾经说过,国家并不单纯是建立在物质
基础上的,更多的时候,国家还是建立在精神和思想上的,当1个民
族缺失了它的精神和思想,那么这个国家也就随之崩溃了。面对当今
中国的现实,被西方文化冲击之后,优良的传统道德已经颓废、人心
涣散、信仰丧失、传统观念奄奄一息、集体目标全无──孙中山先生
早在80年前的《女子为什么也要明白三民主义》中就提出了要实现小
康社会,但一直到现在我们国家仍旧在提“小康”,难道历史真的需
要轮回?共产主义或许可以说太遥远,但我们国民的精神和思想又往
哪去找?1个国家是很又必要统一意志的,一盘散沙的国家根本就谈
不上什么复兴和未来。欧美国民的思想道德(意识形态)的统合有基
督教,在此基础上规范了道德才派生出了现代社会的民主与法制,不
管民主怎么变化,但始终离不开国民对宗教的信仰。而我们的国家
呢?政治当然时要民主的,社会也时需要法制的,但需要更多的还是
传统的文化和道德,现代文明的社会需要历史文化的支撑,但经过无
数革命的冲击与摧残,我们国家拿什么去支撑呢?

在目前连唯一的国家的指导思想都被严重的边缘化,都被看作为“可
笑”的时候,我们复兴伟大的中华民族是以什么为根基呢?不能在迷
失了,毕竟世界不会再给中国时间,我们国家也受不起轮回的折腾。
所以,主席,在高度关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的国家(政府)
是不是更应该关注一下上层建筑,尤其又是国民整体的意识形态。因
为1个民族总是处于不断循环的迷失状态是很危险的,因为它决定着1
个国家的命运,就象前苏联帝国。

主席,要让他们知道重提马克思不是很可笑,马克思主义不是跳蚤,
而是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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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

我以前指责、批判过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很多人说写得很实在
很有道理,但仅仅是批判没有实质意义,要想某些人不在误导国家决
策,现在我们国家最需要的是具有可行性、有建设性的、可形成政策
的策略、建议,其实,我怎么就不想为国家提建议呢。现在也很想就
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向您及中央提些建议(或者可以说是我自己的设
想方案),但您们中央是看不到的,所以,确切的说来,我真的不知
道向谁提好一点,因为在当今的各个学术研究(政府决策)机构我越
来越感觉到都充满了西化的帮闲,那是很恐怖的,而我的建议又是真
正属于社会主义中国的,是真正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国家的利益的,
是与那一套胡说八道的“产权论”、“卖光论”、“送光论”、
“又横向收购又纵向兼并”的“瞎子论”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在目前
占据显要位置的大半所谓的“专家”、“学者”、“研究员”之类的
几乎都是急功近利者、更是沽名钓誉者、都是制造学术泡沫的夸夸其
谈者,我最担心自己的建议寄过去也将会变成争来争去的泡沫,把可
行的改的面目全非,那样反而亵渎了我的智慧,当然我痛心的还是国
家利益的损害。但我以后还是愿意提给对社会主义事业有坚定信念的
最高决策者们,不过在这必须先要提出几点:

1、首先必须旗帜鲜明的坚决反对对国有企业进行任何的产权改革
  (MBO),而要推行起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劳权制职业经理人
  聘请(WBO)。把98年以来所有被私有化的国有财产按原本全
  部反向收购,重新收归于国有;必须把国家生产资料(企业)归
  还给国家工人,工人决定企业的一切权利,国家必须还利于民;
  (详细的日后再叙)
2、在股市方面,国家对自92年以来有过以圈钱套利而不以生产经营
  为目的的违规上市的股分公司坚决的封闭,且对所圈的股权资本
  连本带利的抽回;(中国股市有必要关闭,推倒重来,股民的利
  益损失大概3万亿左右,这可以由追缴的犯罪资本补偿)
3、坚决地清查违法犯罪的大资本家,从这3年来“祸布斯”所公布
  的500名富豪逐个的进行彻底的审查,若发现超过1%的资金是违
  法获取所得,及凡是偷税骗税漏税达到利润率10%的,全部资产
  一律的没收(没有达到的逐一严格的罚款),充给国家财政(现
  在全民教育和医疗资金都告急啊),凡是在经济领域违法犯罪
  的,抄他个倾家荡产;与此同时,由国家推选出真正依法经营而
  富裕的致富人,国家和社会有责任给予其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在
  我们的国家树立起新致富观;(在民营企业方面,国家有必要把
  孙大午推荐为全国民营企业学习的榜样,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企业
  (家)精神)
4、反腐方面,这个必然会从经济上引到政治上。以上各方面都会涉
  及到各层的官僚阶级,现在的官僚资本既得利益集团非常的强
  大,已经到了敢和中央直接叫板的地步──这是对中央权威的削
  弱,也是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中央政府必须要坚决的将其削弱和
  摧毁,对于有利益牵连而形成的“腐败链”,中央政府更不能手
  软,对于党内的官僚阶级,这个难度比较大,不过,只要党中央
  有决心,能走群众路线而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话还是能够取
  得最终的胜利──这是新一届政府重塑信仰、重拾民心、再聚民
  族力的关键,希望党中央能及时的把握;(胡主席,在这个方面
  您和江泽民同志好好的研讨一下吧,这方面应该下决心了,是真
  正到考验党组织的时候了,真正的共产党组织是有能力、胆量和
  智慧为民族利益和广大百姓的利益站顶在浪尖的,是到时候了)
5、其他方面的改革的建议以后再提,但以上的这些都要抓紧时间,
  世界已经不能再给中国任何多余的时间了,这些问题拖到金融业
  务对外完全开放的时候就很难了,至少国家的利益损失将会受到
  严重的损失,可能还有半年时间,时间对中国已经告急!

除此之外,就是我今天写这封信函的目的,我们国家应该把“大国家
主义”高高的树起。

原来并不打算向您写这风信而以“总书记的会议讲话岂能很可笑”而
写篇文章发表的,但那样的话,必然会受到海内外的哗然,毕竟反现
在的国家政治意识形态是很受海外某些人欢迎和支持的──虽然知道
是历史轮回的灾难。而那样的话,他会很出名,我也会很出名,但可
以想象或许我们都会是悲剧,所以我希望政府知道这样的1件事,知
道意识形态对1个民族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国家已经再次陷入了盲目
的状态就可以了,希望不要对他采取异端,那都是民族的悲剧。说真
话不是知识分子的错,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的反思和采取它的对
策,不说太多,在这我还是重点提出:

为凝聚我们全体炎黄子孙的力量,为增强我们整个华夏神州的团结,
为复兴我们这个伟大古老的民族。在形势危急的21世纪,中华民族应
该尽一切力量的团结,在意识形态方面,唯一的高举的旗子只能是
“大国家主义”了,强烈的建议我们国家现在就开始推行!

我是特别希望高举“毛泽东、社会主义”旗帜的,只有毛主席才能让
中国的朋友激烈欢呼,只有毛主席才能让中国的敌人胆颤心寒,只有
毛主席才能让中国人洗刷百年屈辱,只有毛主席才能让中国人在高傲
的洋人面前扬眉吐气。但始终是遗憾的是有的中国人(特别是海外的
华人)却很反感,而面对不可预料性的2008,我们国家应该打出“大
国家主义”了。我们都有这样1种同感,无论是海内外,只要身上流
淌的是炎黄的血脉,我们都是热爱中华民族的,但不同的信仰使相同
血肉的中国人在多方面四分五裂,这是中华民族最大的文化悲剧。而
现在只有以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尊重及保障
每1位公民权利的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大国家主义”才能统合中
华民族的利益。

不论“重提马克思很可笑”,还是即将面临的2008,或者还是以后,
只有团结一致的中华民族无人能敌,只有团结的力量中华民族,才能
实现伟大的复兴。很多海外的华人都是爱国的,落叶总是要归根,他
们很多人都想回自己的祖国,但由于意识形态,只能望洋兴叹,所以
造成的结果更是恶性的循环。希望党能宽容他们,在很多方面,尤其
是微观社会分析方面,他们其中都有很优秀的人才,国家应该宽容他
们,民族的复兴首先是人才的尊重,主席,有必要的话,请他们回来
吧!

谈到这个问题又而痛心的指出:让现在国内的某些实则就是骗子的
“经济学家”胡说八道,甚至是请他们参与国家决策,那还真是中华
民族的不幸,相比海外有些人,实质上国内这些人更反动,这个可以
说还是对海外那些真正关心中国命运的知识分子不公,不能再让某些
人胡说八道了,而海外有些人党是可以欢迎他们回来献力国家的──
希望这不是1个幻想。

在这很还值得一提:现在所谓的某些“经济学家”已经成了国人喊打
的过街老鼠,一些关于“改革”的决策中央确实被误导了,现在由他
们制造出来的这个混乱的市场所返回的信号就是最好的证明。我猜他
们面对现在的舆论,自知是没有力量挽回了,他们肯定会求救于中
央,求中央政府替他们摆平舆论,胡主席,您和中央的委员们要慎
重,不要再进圈套,那些家伙已把党和人民耍够了,还一直以为人民
是愚蠢的,这个事不是政府要办的,他们制造的市场由他们自己去向
老百姓解释,这个不是中央做的。他们说政府不该管市场,很好,这
个乱糟糟的市场责任是他们的,政府先不要进入,由他们去解决,如
果他们解决不要,又反过来强调政府介入而耍把戏的话,有必要把他
们送上审判台。现在已经引起了公愤,他们是要对老百姓做1个交代
的,不然人民有必要对某些人提起国家公诉,而真正的,中央政府要
做的,就是在那时人民将某些人提起国家公诉的时候政府要大力的支
持人民,千万不要让民众失望啊!

不想说太多了,对党有太多的要说,可很多事情很无奈,党从小就教
育我们关心国家大事,为国家做贡献。但现在中央决策出不了中南
海,底层的呼声进不了中南海,面对这种政令不通,信息渠道严重堵
塞状况,或许我们向中央提建议还被看作是违法就不足奇怪了。在这
还说1下,我在寒假可能有个很有价值的农村调查报告要提交给党,
如果到时人大代表也不理的话或许我可能只有冲警容线了──毕竟那
是1个被政府遗忘的角落,我想让党关注1下,而这又是唯一不是办法
的办法,所以只能那样做。违不违法是另外1回事,反正我事先跟主
席您说了,到时希望不会震惊,没有办法的。

前些天惊闻美国有一18岁的高中生做了市长,使世界为之哗然,更使
我们同龄人愧颜,当然不同的国体有不同的政体,不同的政体有不同
的政权执行者,但不知18岁是否有执政能力,不过还是觉得美国人
(他)把我们这些同龄人煽了1巴掌耳光,但更真实的是让我们知道
了一代青少年对国家的责任。

也不是我们狂妄或是无知,记得美国总统林肯说过:黄金诚然宝贵,
但有胆有识、生气勃勃的爱国青年比黄金更宝贵。毛主席也说过,明
天的世界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年轻人的。无论现实是多么的不尽人意,
我们对祖国的未来都充满着信心,都愿意为祖国奉献青春与热血甚至
是生命──因为我们对祖国有爱。

胡主席,就说这么多吧,我们不能再迷失了,如果中国人真有智慧,
就应该把“社会主义”坚定的走下去,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将会是中
国人最大的光荣。

马克思为我们播下了龙种,但愿所收获的不会是跳蚤,胡主席,带领
中国人民大胆的前进吧……

致以 礼

愿主席身体健康 希望祖国能崛起

周之金.敬上
2005.11.28于北大图书馆

〔提供者:杨羽,yangyuletterbox@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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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名受骗失业职工的签名求救信

苏林安 等人


我们是陕西省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186名受骗买断失业职工。

我们企业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一贯效益很好。20
00年10月,我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政策要求开始搞买断
工龄。当时的厂领导曹家麟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对广大职工采
取了欺诈、诱骗、误导、胁迫等手段,迫使1,700名职工中的999人买
断了工龄。例如:

◆对后勤部门(卫生所、生活公司、多经公司、劳动公司、托儿所、
 保卫科、食堂、宾馆等)和个别生产车间采取了取消建制,逼人买
 断的办法。厂领导还大放厥词说:“如果不买断,这些部门取消
 后,你将失去岗位,将自动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关系,补偿会很低,
 赶快买断吧”。“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迫使这些部门
 的职工集体买断工龄。
◆对已内退的老职工,厂领导要求各原基层单位领导上门反复做工
 作。并大肆散布说:“企业将实行股分制,股分公司将不承担内退
 人员的工资,内退人员的工资将无法保证。内退人员更不能再随在
 职职工一起涨工资”。迫使已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人员,不得不又办
 理了买断工龄手续。
◆对于在生产一线的中青年职工,厂里大搞假减岗、假裁岗、假断
 岗,大肆鼓吹什么“减员增效”,“企业将要搞股分制,剩下的职
 工都要带资入股”等等,迫使许多中青年生产骨干不得不买断工
 龄。

在999名买断人员中,既有进厂仅两年的新工,又有刚从部队复员转
业的军人,更有工伤、残疾人员。由于大量人员买断工龄,造成企业
生产人员严重不足。企业又以极低的劳动报酬在社会上大量招收农民
工、临时工(工厂原有职工的工资标准是石油企业标准,远远高于地
方工资,现在的农民工,临时工月工资是400~500元),生产班次由
过去的四班三运转,改为12小时对12小时的两班倒,有的女工被累得
晕倒在车间造成流产(陕西华商报曾报导过此事)。

厂领导的这些做法已严重违犯了劳动法,比资本家还血腥,比周扒皮
还可恶。难道这就是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吗?难道就是这样减
员增效吗?一方面大量受过专业培训的经验丰富、祖辈为企业做出贡
献的职工被踢出企业,推向社会,造成失业。另一方面又以极低的劳
动报酬,超长的劳动时间,大量招收农民工,临时工,造成产品质量
低劣,事故频频发生。这符合“以人为本,创建和皆社会”的宗旨?

现在,我们买断工龄已有5年了,大部分人至今没有工作。青年人由
于没有技术打工无人要(我厂是生产钢管、钢绳的,专业性很强,技
术在其它企业用不上);老职工由于年龄大或没有文凭找不到工作;
有的人为了今后的生计,冒险做生意,结果血本无归;有的外出干苦
力,劳苦1年要不到工钱;有的人炒股没了本;多少年青人补偿的活
命钱早已用完,生活处于饥寒交迫之中。有部分买断失业职工没有收
入来源,又身染疾病,贫病交加,抱病而亡。例如:我厂的叶保民、
魏文英、曲博等人就是因买断工龄后,有病无钱医治而死亡。有的因
失业而导致家庭破裂,妻离子散。例如:我厂的靳光明、陕武生、罗
运动、张健等人就是因买断工龄后,没有生活来源,又找不到工作而
导致家庭破裂。张健的父亲张志胜得了癌症,至今卧床不起,他本人
被买断工龄后,几年内都找不到工作,仅靠为期两年的,每月只有
200多元的失业,维持父母的看病和全家人的生活,生活真的是比黄
莲还苦,最后妻子离家出走,本人神经失常,合掌为碗,四处乞讨,
露宿街头,现在连这每月200多元的失业金也到期停发了。

面对这一幕幕人间悲剧,厂领导却给自己大发奖金。04年厂领导每人
给自己发年终奖10万元钱。这10万元钱是我们40名买断失业职工1年
的生活费(以03年,咸阳市给我们发的,每月230元失业金为计算依
据,现已到期停发)。是我们几代职工多年辛勤苦干的血汗积累。现
在,他们把我们一脚踢开,让我们过上了饥寒交迫的生活,他们却抢
夺了我们的血汗成果,他们哪里还有什么共产党的先进性可言?哪里
还有“三个代表”的观念?哪里还有做人的最起码良知?

现在,我们的生活日益艰难,我们成了改革的牺牲品,成了被社会抛
弃的人,享受不到社会进步的任何成果,社会越进步,我们越贫困。
(社会越进步,物价上涨就越厉害,每年上交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就越多,子女的教育费用也就高,那点可怜的固定的买命钱,也就是
越贬值,例如:01年,我们上交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合计是2,103.9
元,05年,就上涨到3,230元,净增加值1,126.1元,增长比例
53.5%)。抬头远望,我们的前面是一片漆黑,没有前途、没有未
来、没有希望,只满腔的愤怒在胸中不断地聚集。从2001年至今,我
们为了生存,多次找工厂协商,要求安排工作,工厂不予理睬。派代
表上京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安排工作,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非但不予理睬,还动用警力将我们的代表从北京押
回。现在,我们在这里再次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陈耕总经理大
声疾呼:“……请给我们最起码的劳动权和生存权,请不要抛弃我们
这些祖辈为石油工业做出过贡献的职工。”也请全国人民和各媒体给
我们同情与支持。

(2005年10月30日)

186名受骗失业生活困难职工签名:

苏林安、陕贵得、苟俊勇、李展、贺照明、卢渭敏、韩奇、王应战、
许如娥、景秀芹、张浩、韩志强、徐建国、耿民、可新奇、裴荣超、
刘查田、袁怀灿、郭亚东、郭亚红、石东、李华、李继勇、钱忠平、
李文芳、常学敏、尚保存、吴新胜、曹春华、姜新咸、介伟、
张晓军、肖益武、曹媛、岳惠兰、吴新建、邴巧仙、王安民、
王福勇、陈天义、李文蔚、郑林、史勇、王福治、王强、丁文龙、
虎建新、刘刚、曹峰、刘银生、薛彩玲、周爱芳、宋林涛、雷金玲、
赵改选、李根忠、李新赞、崔建英、周鲁义、张枫、阎淑霞、
张根谋、周鲁超、苟俊雄、王硕、朱燕、侯建祥、邢岳、潘涛、
马联联、马新鸽、李成泰、薛建安、黄晓宇、康建昌、王财喜、
唐伟、刘启明、杨爱民、张菊贤、黄东升、曹沈安、周根江、
上永乐、年利英、张明建、魏廷刚、李铁明、杨向阳、周雪妮、
王小平、王俊、许凯明、李明亮、韩高山、周莉、华军建、贾忠义、
彭文祥、孙渭民、李东海、贾延萍、连晓英、王瑛、吴广发、
曹忠礼、赵思祥、段智荣、陈立强、王华萍、李养科、赵青陆、
聂新顺、祁杰、李来喜、郑伟、祝登玉、祁瑞芳、李宁、马亚云、
张健、李梅、安建民、海新中、王芳、郑莹珠、杨建安、王卫平、
李勇、梁鹏、赵泉亮、赵泉、赵泉龙、马张军、张加谋、李宏武、
罗运动、周斌、安永利、吕运新、尚小华、张龙、罗保荣、陈爱兰、
王小霞、王杰华、黄申凌、王心运、史菊、居敏、赵胜利、王杰、
刘治安、贾忠孝、阎文忠、吴继良、冷少琳、李瑞成、李宝群、
王麦侠、娄铁柱、王乃强、冯延军、王晓丽、吴文杰、姜晓苹、
张华、贠玲、贠伟、王佩侠、范石头、朱显立、宋文虎、皇甫秀梅、
刘革环、郭建民、黄培月、张巍、张宝明、李江峰、秋高岭、
房瑾辉、高明祥、成东风、喻承萍。

联系电话:0910-6832817

〔提供者:雅苏,hlnasj_0@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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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酷刑问题
特别报告员提交的申诉


《公民维权网》代理据称受到酷刑者程发根


┌────────────────────────────┐
│ 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于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 │
│ 格的待遇或惩罚特别报告员于11月21日至12月2日为期两周  │
│ 的访华之前,《公民维权网》通过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标准程 │
│ 序,向该委员会和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先 │
│ 生提交了1份申述。申诉书中文译文全文如下。       │
└────────────────────────────┘

关于受到酷刑者程发根的资料已送交特别报告员,地址如下: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
c/o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CH-1211 Geneva10, Switzerland

电子邮件:urgent-action@ohchr.org

一、该案件的基本资料

程发根:Cheng Fagen

1、受害者的姓名:程发根
2、实施酷刑的日期(至少要有年分和月分):2002年6月4~5日,
  其后也一再施行过。
3、受害者被逮捕的地点(城市、省等等)以及受到酷刑的地点(如
  果知道):在江西省乐平市被拘留,实行酷刑地点是乐平发电厂
  和乐平市公安局侦讯室。
4、实施酷刑的人员或单位:乐平市公安局侦讯人员和干警
5、实施酷刑的方式以及酷刑造成的伤害:
  ◆实施酷刑的方式:毒打、抽鞭、脚踩腿肚、上脚铐手铐、布条
   堵嘴、“飞机铐”、“前面放1把椅子顶住我的胸,把1个人抱
   住我的腰,后面的人使劲向后扳椅子,只听见我的腰和手吱吱
   作响,手铐已深深直入肉里”、“找来1架人字楼梯,捆我双
   手铐起来吊在楼梯顶上,脚连上还放了几块红砖增加重量,把
   1个人按住楼梯,又1个人专心打我,惨无人道的用打火机烧我
   腋毛,烫我身上,朝我脸上胸前好一阵阵的猛打,象荡秋千一
   样推我,还用1只脚放在我脚上使劲往下踩”。
  ◆酷刑造成的伤害:流血、手肿的象馒头,紫的象黑炭,手铐直
   入腕中,留下深深的伤痕,两年后还在。
6、提出报告的人或组织(姓名和地址,联合国会予以保密):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健,《公民维权网》,由程发根父母授权。

二、 该案件的详尽资料

1、受到酷刑者的身分

  A、姓:程
  B、名:发根
  C、性别:男
  D、出生日期或年龄:1968年8月11日
  E、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F、职业:木工
  G、身分证号码(如果有身分证):360281196808116013
  H、工作情况(工会、政党、教会、人道主义/声援团体、报章
    杂志等):无
  I、住址和/或工作地址:居住地址 江西省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中
    店村

2、 受到酷刑的情况

  A、受到逮捕以及随后受到酷刑的日期和地点──2002年6月4日
    被捕,酷刑日期: 同年6月4~5日,其后也一再施行过;地
    点:江西省乐平发电厂和乐平市公安局侦讯室;6月19日检
    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B、实施逮捕和/或实施酷刑的人员或单位(警察、情报人员、
    军队、准军事人员、监狱管理人员等)──乐平市公安局公
    安警察和侦讯人员
  C、在关押期间有没有人见到受害者,例如律师、亲属或朋友?
    在逮捕多久之后准许这些人接见?──家属一直没有获准见
    面,只是在法庭审讯时从听众席上见到,律师与被告见过
    面。
  D、实施酷刑的方式──实施酷刑的方式:毒打、抽鞭、脚踩腿
    肚、上脚铐手铐、布条堵嘴、“飞机铐”、“前面放1把椅
    子顶住我的胸,把1个人抱住我的腰,后面的人使劲向后扳
    椅子,只听见我的腰和手吱吱作响,手铐已深深直入肉
    里”、“找来1架人字楼梯,捆我双手铐起来吊在楼梯顶
    上,脚连上还放了几块红砖增加重量,把1个人按住楼梯,
    又1个人专心打我,惨无人道的用打火机烧我腋毛,烫我身
    上,朝我脸上胸前好一阵阵的猛打,象荡秋千一样推我,还
    用1只脚放在我脚上使劲往下踩”。
  E、酷刑之后留下什么伤害?──手腕部和脚部留下伤痕。
  F、实施酷刑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逼供招认谋杀和强奸
  G、在酷刑期间或酷刑之后有没有医生检查受害者?如果有,在
    什么时候?检查者是不是监狱或政府的医生?──不详,因
    为家属从未获准看望被告,从律师那里没有得到有关信息,
    有待查证。
  H、对于酷刑造成的伤害有没有给予适当治疗?──不详,有待
    查证。
  I、医生检查时是否能够发现酷刑造成的伤害?有没有任何医生
    报告或证明书?如果有,报告说了什么?──不详,有待查
    证。
  J、如果受害者在关押时死亡,有没有给予尸体解剖或法医检
    验?检验的结果是什么?──不适用此案。

3、补救行动

  受害者、他的家属或他的代表有没有在国内采取任何补救行动
  (向主管机构、司法机构、政府机关等等投诉)?如果有,结果
  是什么?

  程发根告诉他的律师他的招供是刑讯逼供,并出示身体上的伤痕
  为证据。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指出,乐平公安局侦讯科通过刑
  讯逼供得到的招供是非法的,法庭不应该接纳为合法证据。但是
  乐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仍然在此刑讯逼供的“证据”基础上判处程
  发根死刑。被告后上诉江西省高院,省高院以“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为由把这个案件发回地方中级法院重审。但是重审
  时,地方法院继续仍然采纳乐平市公安局刑讯逼供得到的招认作
  为法庭证据,没有叫地方公安侦讯重新收集证据。于是,重审后
  地方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决。被告最近一次向省高院的上诉
  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4、关于填写本报告者的资料

  A、姓:李
  B、名:健
  C、与受害者的关系:由受害者父母授权
  D、所代表的组织:《公民维权网》
  E、现在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红梅小区
    21#楼2单元501室,邮编:116600,电话:86-411-87530776

------------------------------------------------------------

附件:(见本申诉文本末有助于说明酷刑事件的情况的材料)

◆附件之一:程发根被刑讯逼供判处死刑案上诉书
◆附件之二:江西乐平案辩护律师紧急求救
◆附件之三:国际大赦紧急救援行动: 要求江西高院改判4位死刑、
      调查酷刑、肯定最高法院收回复核死刑决定

------------------------------

附件之一:程发根被刑讯逼供判处死刑案上诉书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

我2004年4月23日签收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赣刑一终字第1
16号刑事裁定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回想起近两年多的监狱生活,
想起不堪回首的日子。

我是2002年5月29日,乐平市公安局刑侦人员到村公所,讲我销赃了1
只手机一事,从此恶梦开始,我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磨难,真正体验
了什么叫屈打成招,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悲惨生活,今天,我如实
陈述,真实记录下我的遭遇,刑讯逼供的事实,留将人们评说。

我根本没有销赃手机,我从黄志强处帮我买了1只西门子手机,市局
的人抓了村子里抢手机的人,我知道后,即再三追问了黄志强和高国
根,他们都说没有问题,给我买的手机是好朋友送的,有问题他们负
责,我才安心下来。后来市局传我说情购买手机之事,我不善言辞,
我找我表哥帮忙,打电话给刑侦的熊晓荣,熊要求我把手机送市局接
受调查,还讲不要让别的中队抓去。当天,我就叫我爸爸和爱人以及
表哥把手机送市局了。后来,熊讲约个地方叫我作讯问笔录。我们约
定到步行街我表哥的售房部作讯问笔录。

6月4日上午,熊和另1名干警开车到约定地点,见面坐定就开始讯问
购买手机之事经过。我一一回答,不一会,大约11点许,冲进来4个
人说,市局另有案子,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强行把我拖上车,扯掉
我的衣服蒙住我的头,带我进了市局刑侦房间,把我上上脚铐,手分
别铐在椅子上。4人先搜遍我全身上下,拿走了壹千多元钱及零星物
品,开始了我从小到大从未经历的可怕审讯。下班后又把我蒙住头带
到另一处审讯(后听说是原乐平发电厂),我经历了人生第1次暴
打。他们直接讲我不是手机之事,讲我杀了人,晴天霹雳,我感到莫
名其妙。我说我要是杀了人,村里抓了3个人进来,我是同伙,我还
不逃得远远的,还自己主动送手机来接受法律审查,再说,我怎么会
杀人呢?我有1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许多关爱我的亲人、妻子、儿女
和房子,我没有杀人的理由啊!

审讯人员一边打我,一边指着我说:你2000年跟汪深兵、程立和、方
春平、黄志强5人,杀了绿宝超市的老板,叫我老实交待问题,免得
皮肉受苦。我很害怕,看着他们穷凶极恶的样子抽打我,我恐惧的回
答道:我只认识黄志强,其余3人我并不大熟悉,何况2000年,我一
年到头在景德镇做生意,直到2001年端午节回来做房子回来,平时只
有过节才回家。我如实回答,却遭到他们劈头盖脸的一阵毒打,并声
称,他们几个人都讲的好好的,现场已留下了我们的指纹和痕迹。你
不老实,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刑侦是鬼门关,是专门整人的机关,
你是过不了这一关的。还指了指站在我身旁的几个人,1个叫鬼见
愁,1个是阎王怕等几个人的外号,要我回答他们的问题,说给我1个
投案自首的机会。我讲我真没有杀人,叫他们不要打我,折磨我。他
们就叫我签了1份笔录,并说,签了这份笔录就没有投案自首的机
会。我签了,他们不高兴就劈头盖脸的打来。边打边说,你死猪不怕
开水烫等侮骂,就开始动刑逼我。把我按倒跪到地上,手反铐着,我
手和脚并又拿1付手铐连在一起,使我前不能撞,后不能倒。前面的
人使劲朝我脸上胸前猛烈击打,后面的人使劲用脚踩我腿肚,再使劲
催我脚趾,我痛不欲生,嚎嚎大叫。他叫我老实讲,我坚持说,我没
有杀人,我怎么讲,换来的是一阵毒打。等我转醒过来,他们又叫我
交待,并用儿子来发毒誓,杀了人就不得好死,断子绝孙。我问心无
愧地发了誓,我深爱我的儿子和亲人。同村的人都知道,我的儿子是
多么来之不易,是我的生命和希望,换来的还是一阵阵的更加猛烈的
抽打。我的嘴和鼻子都在出血,心更在出血,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
使他们满意。一阵又一阵的轮番毒打,打得我叫爹喊娘。怕我叫出声
来,拿块布条堵住我的嘴,要我回答问题又取下。反反复复的鞭打逼
供,使我无所适从,十分恐惧害怕。半夜又换了几个人来审讯我,不
给我水喝,讲我不给他们面子,又一阵阵的轮番毒打,一直把我折磨
到快天亮,我的腿实实在在是跪不直了,他们还要让我跪直,折磨到
我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就昏了过去。醒来地上一大片血和汗水。

早上,他们又换了几个人进来,讲好戏还在后面,看你能熬多久。我
对他们讲,我2000年根本不在乐平,我在景德镇做事,村里人和朋友
及老婆可以证明,他们根本不听,又开始新一轮毒打,用脚使劲打我
大腿。又叫我站起来,前面放1把椅子顶住我的胸,把1个人抱住我的
腰,后面的人使劲向后扳椅子,只听见我的腰和手吱吱作响,手铐已
深深直入肉里,直痛的我叫爹喊娘,泪汗满面,求他们放过我。后来
他们又将我按到跪下,把我上起飞机铐来,把我手又扳的咯咯作响
(我已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此时此刻的伤痛),后面还放上几块红砖,
还有几个矿泉水,我再次痛得昏死过去。轮番换手的折磨,一直折磨
到中午。

6月5日下午,他们又换了一批人来审讯,讲不老实交待,就是钢铁,
也要溶化。找来1架人字楼梯,捆我双手铐起来吊在楼梯顶上,脚连
上还放了几块红砖增加重量,把1个人按住楼梯,又1个人专心打我,
惨无人道的用打火机烧我腋毛,烫我身上,朝我脸上胸前好一阵阵的
猛打,象荡秋千一样推我,还用1只脚放在我脚上使劲往下踩。我痛
的叫不出声来,两只手和脚象断了一样。我好不容易把嘴上的布吐
掉,想咬舌自尽,他们又将我的臭袜子打起结来,把我的嘴绑起来,
还塞上1个矿泉水瓶,使我叫不出声来。更可恶的是,我要喝水,他
们也不把那臭袜子解掉,就让我这样喝水,我真的连猪狗不如。他们
再次轮番毒打,一直在上面折磨到晚上。我撕心裂肺的求喊告饶,他
们根本不听,我真的没有杀人,他们更加猛烈的折磨,娘啊、爹啊、
天啊呼喊,我该怎么办。

晚上,又换了4、5个人进来,看见我快不行了,就让我歇了几分钟,
我看见手肿的象馒头,紫的象黑炭,手铐已直入腕中,留下深深的伤
痕。(他们)讲,他们的头头发话,再给我一点颜色。他们一班比一
班凶猛,我整个人被折磨的讲话一丝力气也没有,被折磨死去活来,
完全麻木地吊到半夜。只有顺着他们的意思讲才好受一点。比如,他
们问,那个女的是怎么死的,我讲用刀,他们就打,其中有1个人就
用手指了一下我脚下面,我看见了几块红砖,就讲是用红砖,他们还
是打,我再看一下,看见了下面有绳子,就讲用绳子。总之,我被审
讯人员从精神和肉体上彻底摧残,完全征服,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喊
地地不灵,天理何在。我讲话声音很脆弱,生命已危在旦夕。

我整个人已麻木不仁。他们强行拿着我的手在他们已写好的笔录上签
字,按上手印,上面也有他们的手印。我的手不能拿笔,他们就把他
的手握住我的手,让我用拳头签字,好象按了两份笔录和手印,写了
什么我也不知道。等我稍有了知觉,就叫人教我反复讲几遍,说我承
认了,按了手印,签了字,再不老实是没有用的。我昏昏然的让他们
摆弄摄影录音,完全身不由己。

天亮了,他们就带我去指认现场。我原以为是登高山围墙边上,他们
就凶我,说找死。其中我身边的人就牵着我往这边走。我根本没有做
过的事,怎么走都不对,只有由他们领着走。然后,他就拍照。后来
就把我送进乐平看守所。还拿了张空白纸,叫我在上面写上以上我看
过属实的字样,签上名盖上手印,我也不知道他们会写什么,一切只
能如此吗?听天由命吗?

6月6日上午,我到看守所监室。我的全身肿痛,青一块,紫一块,嘴
根本不能张开,嘴里吐出来全是血肉,全身麻木,说话不清楚。生活
根本不能自理,没有1个人不心痛我,都是周长华、吕祖晓几个人帮
忙。在里面呆了10几天,人稍能活动,他们就给我换了1个监室。

市检察院来批捕询问我时,我将伤情给他们看,将市局办案人员刑讯
逼供,再三声明我是冤枉的。

6月19日市局来人强行执行逮捕,讲我在检察院反供,骂我,恐吓
我,叫我不要反供。你1个人斗不过公安局的,还声称要把我老婆抓
来,把我家房子封了,要我家破人亡。还叫我不要请律师,他们会帮
请律师的。律师看了案情都跑了。要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有中国最
诚实的方式再次跪下来求他们放过我,说,我上有六旬父母,下有几
个小孩。他们根本不听那些话,就把我铐在木椅上,要我签字,我没
有签字。他们不高兴的留下一句话,你死猪不怕开水烫,有你好受
的,就走了。

1星期左右,(每次提审或感受我都是后记写下笔记,在他们押送我
到景市看守所时搜去了)他们又1次带我出看守所,蒙住头拖上车,
带到1间审讯室。他们向凶神恶煞一样把我按到地上跪下来,又使劲
打我和摧我的脚。我旧伤未好又添新痛,非正常人能承受的了。说我
在检察院反供了,要好好整理我,又扬言要把我老婆抓来,看你几个
小孩怎么过,要搞得我家破人亡,叫我重新讲,把细节情况讲清楚。
天啊!我没有做的事,怎么讲的清楚。我一见到他们凶狠的样子,浑
身发抖,哆嗦,害怕极了。

手机情况是这样的,我根本没有摩托罗拉手机,何况2000年,我有1
只爱立信手机,是向王正华买的。当时他买这新手机时问我借了1千
元钱。后来他不用了,就以500元让给我,手机号为:13607983605。
我用到欠费停机,因机型不时尚,我曾经询问过景市几家以旧换新的
手机店,因价格不合理没有换,最后以400元价格还给王正华,拿去
顶他的汽车修理费。2001年端午节后,黄志强帮我买了1只西门子手
机。我从没有用过摩托罗拉手机。要是我们几个人作了案,他们几个
都没有手机,他们不要,我有手机的人还会要那高价低档手机吗?景
市丁建华手机证言,我是被迫无奈,完全是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所致。

关于1张IC卡,审讯我时,我根本不清楚,后经刑讯逼供,在他们
提示下,直接讲是有仿古图案,要我承认拿了这张卡,打了敲诈电
话,后来给程贵秋使用。拿出电信局电话记录清单让我看,指出打了
几个电话和号码,并根据电话录音,讲我们的音已经录下来了,让我
学着那几句话反复讲习,就请来人,给我摄像录音。还请来法制科干
警,告诫我不要反供,反供是没有用的,根据我的签字、供述和摄像
录音即可定罪,讲现在科学发达,声音完全可以鉴定。我完全被迫无
奈地签了份保证不再法庭上反供等等笔录,一直折磨到第2天晚上。
因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在看守所的日子,我一听到刑侦来提审就发抖。我要不签字,他们就
讲要带我出去提夜审,讲又要把我老婆抓来,万一要抓来,你家里的
几个小孩就没人照顾。我被刑侦人员刑讯逼供彻底征服,我麻木的在
他们的提示和诱导下招供,摄像录音在他们有条不紊地安排下进行。
屈打成招,大案告破,办案人员功德圆满,我获罪下狱,被判重刑。
一切一切十分可怕。一切都是由市局导演全过程,这不是电影,而是
我活生生的现实经历。

何况,我有不在场的证据。我在景市存款不是1年或几个月存1次,而
是每隔3天至4、5天存1次,如果我们几个人真是犯了如此大案,我1
个人想到要证明这两天不在现场,我也会叫他们几个人找几个证据证
明不在现场的证据,我1个人有这样的证据有什么用呢?古语说,杀
人偿命,欠债还钱,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是最起码的人格。我要是真
的杀了人,我就是死100次也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也不会连累家里
的亲人为我呼告奔走,先先后后帮我请了4、5个律师来帮我辩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800多天的监狱生活,漫长日日夜夜都没有能
恢复我被毒打、吊铐之手腕和脚上深深地疤痕,没有消除身上的伤
痛,更无法抚平心灵深处的创伤。

综上所述,我如实陈述记录我被刑侦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我无法用
语言来表达遭受轮番毒打、吊上飞机铐等肉体摧残与残酷场面,更无
法表达精神上的恐惧心情,无以复加的创伤。

当然,我顶不住毒打,长时间的吊铐,经不住折磨,在刑讯逼供下,
在刑侦人员威胁提示诱导下,违心的供述本人根本没有做过的事情,
我恨自己。可是,我1个普通农民的儿子,从没有见识如此残忍手段
与场面,钢铁在他们高压手段下一定会熔化,何况我这样1个平凡百
姓。

总之,我始终相信党和人民政府,绝不会冤枉1个好人,不会轻易相
信个人供述,不要证据即定罪量刑,一定会搞清楚事实真相,查清刑
讯逼供之事实,惩办真凶,还我清白,洗涮我屈打成招之冤情,使我
重获新生。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刑事裁定,使我获得些许自由与安慰,更加坚
信党和人民政府,坚信人民法院一定会根据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
据,依法公正判决我无罪,给法律1个公正尊严。

此致 礼!

申诉人:程发根
2004年10月20日

(编者注:以上文字稿以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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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之二:江西乐平案辩护律师紧急求救

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分别是北京市华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文元,江苏南京利德丰律
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赞宁,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汤忠赞、万艺
娇,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国良、王世前,江西华昌律师事务
所的律师何秋英、简益平,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再错判
案件,并判4名死刑的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冤!具体情况如下:

江西省乐平市分别于1999年9月8日和2000年5月23日发生了两起杀人
大案,其中2000年5月23日案有两名被害人被杀死。但是长期没有破
案,乐平市公安局为了破案立功,分别于2002年5月25日至6月4日抓
捕了“犯罪嫌疑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并采取了吊
打等手段刑讯逼供,使4“犯罪嫌疑人”违心承认了“犯罪事实”。
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3月4日起诉,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2003年3月31日开庭审理后,于4月29日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
院于6月5日向中级法院递交了新的证据,未经再开庭质证,中级法院
于2003年7月11日宣判四被告死刑。案件上诉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于2004年1月17日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景德
镇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27日再
次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材料,在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中
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9日开庭,并于2004年11月18日再次判决4被
告死刑。目前,此案已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我们认
为此案存在以下3个问题:

一、刑讯逼供

乐平市公安局对4个被告全部采取了连续两、3天不让休息、吊打、烟
头烫等方式进行审讯,30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但4被告人手腕上被吊
打的伤痕依然存在。所以,4被告人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二、证据不足

由于刑讯逼供的存在4被告人的供述和互相引证不能成立。在本案的
其他证据中,只能证明曾经有这两起案件的发生,没有1个证据能证
明和4被告人有关。现场提取的烟头、血迹、毛发、衣裤等没有做D
NA鉴定,不能证明和4被告人有关。没有作案工具,其中羊角锤1
把,根据被告供述是在盖房工地所捡,但根据其他证据证明,盖房工
地在案发时间的1年半以后。还有证据证明,被告程发根根本没有作
案时间。4被告的供述互相矛盾,与被害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也矛盾
重重。被害人熊峻的陈述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说等。

三、事实不清

在“9.9”案件中,被害人熊峻从未陈述过曾被强奸,但判决书却认
定被告强奸熊峻。被害人熊峻左手留有搏斗的伤痕,但法庭不查。从
被害人邹福新的检验尸体报告看,致其死亡的致命伤应当是搏斗时从
背后打击形成,但法庭没有查清。

在“5.24”案件中,被害人蒋泽才手中紧握另一“被害人”郝强的1
把头发,应当是蒋泽才在死亡时正在与郝强搏斗,但法庭不予查清。
蒋泽才的伤全部在右侧和前面,不可能是4被告围打砍杀形成,但法
庭不予查清。“被害人”郝强只找到1只右前臂,至今没有找到其他
尸体,不能认定郝强已经死亡。

以上仅为本案的简单说明,详细情况见我们八位律师的辩护词。本案
涉及到4条人命的大事,请最高人民法院重视!!

求救人:律师  刘文元、张赞宁、汤忠赞、万艺娇、
       王国良、王世前、何秋英、简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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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之三:国际大赦紧急救援行动:
     要求江西高院改判四位死刑、调查酷刑、
     肯定最高法院收回复核死刑决定

PUBLIC UA 265/05 Imminent execution/torture  October 7,2005

黄志祥,男,32岁,方春平,男,27岁,程发根,男,37岁,程立
和,男,28岁,受到警察刑迅迫供及强迫招认,可能随时面临死刑处
决。

以上4人均为江西省乐平市的农民及木匠根据法庭判决书,他们因
1999年9月至2000年5月其间参与的强奸、谋杀、抢劫等罪名,被江西
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其后4人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17日,高级人民法
院以案件证据不足,发还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然而,景德镇
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无视律师就嫌疑人遭受刑迅迫供、强迫招认、证供
多次修改且疑点重重等举证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从新调查重审
的意见,于2004年11月18日再判4人死刑。

4人目前正被关押在乐平市看守所。

背景资料:

中国乃世界上使用死刑最多的国家,据国际特赦组织根据可收集到的
报道分析,单在2004年就有6,000人被判死刑,3,000人被处决。实际
数字仍属“国家机密”。于2004年3月,有人大委员指出中国每年约
有1万人被处决,教国际特赦组织估计的数字还高。

中国依然有多达68项罪行可以被判死刑,包括经济罪行、瞒税、金融
诈骗、走私及假冒等。处决方式包括枪毙及注射,均广泛任意使用,
且经常用作政治运动的工具,例如“严打”中,很多平常可能只会判
有期徒刑的罪行,就经常被判死刑。

为减少政治干预司法的独立性及使司法权利集中,中国当局最近公布
有意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设置内,额外增设3个刑事庭,将下放的死刑
审核权收回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承认死刑滥用问题严
重,但并无说明何时开始实施收回审核权,然而国际特赦组织希望这
项保障法律公正,减少“冤假错案“及处决数字的措施,最终仍会带
动中国全面取消死刑。

虽然中国当局已颁布多项法律法规,意图禁止刑迅迫供或强迫招认,
然而全国警察在调查过程中使用酷刑及不人道待遇、诱供等情况仍然
严重,国际特赦组织对此深表关注。

请“大赦成员和分部”写信到有关部门:

◆有求有关当局减免对黄志祥,方春平、程发根与程立和的死刑判
 决。
◆要求根据国际公平审讯原则对四人作出重审。
◆要求对4人受到迅迫供及强迫招认的情况做出独立、具体、不偏不
 倚的调查,将负责人绳之于法。
◆欢迎中国当局将死刑案件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要该制度尽速
 实行。

(此中文版仅为《维权网》志愿者对原文的简要翻译,并非国际特赦
组织正式译文。)

其余相关材料请参见

http://www.gmwq.org/leadbbs/Announce/Announce.asp?Board
ID=52&ID=4607

〔原载《维权网》20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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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二院,这回可是证据确凿了

沧海一叶


经《新闻调查》一调查,哈医大二院现在可出名了:住院67天,花费
500多万元。老百姓们只不过指责说:这刀下的可真狠。哈医大二院
的医务人员就出来辩护说:并没有网友们所想的那样黑暗,其实,在
黑龙江省内,还真算得上是1所农民医院!

说是哈医大二院的医务人员出来辩护,看他的贴子内容就知。对患者
家属做1个解答。

1、安茶碱的确是多收了,患者对其过敏确实不应该用此类药物,不
  过你们知道这个药收费是多少钱吗?一共只有19几块钱,这种药
  是几分钱1粒的!
2、1天输血90多次根本不可能,而医大二院也没有这样做。为什么
  收费单上有这样的记录呢?其实是把其它收费算进来了,你们可
  以看看收费是10元,试问什么血能这么便宜?当然,这的确是1
  个失误,不应该把输血的其它项目收费算到输血头上。

谁看了央视的调查而知道输血1次才10块钱,又有谁看了了央视的调
查而知道安茶碱一共收了10几块钱?相信没有。除了与这次事件有密
切有关的患者家患和医务人员,“确实不该用此药”说明了帖子确实
是医大二院的医务人员所贴的。所以这解答是真实的,我们没有理由
怀疑。而这两个解答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巨大、同时是非常重要
的:一是承认了对病人使用了氨茶碱,这是央视调查时口口没有对患
者用安茶碱,现在承认了;二是承认了1天没有输过94次血。这回是
可以确定医务人员是犯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可能犯了故意杀人罪。

医生明知患者用氨茶碱有严重的过敏,难道1位拥有专业知识的医生
不知道严重过敏会造成死亡的吗?在明知自已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
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病人最后也是真的死了,不是故意杀人是啥?当然了,患者也
有可能并不是死于严重的过敏(这一点医生及院方根本就无法提供,
才有对患者家属和央视调查时口口声声不承认用了氨茶碱)。纵是患
者最后不是因药过敏而最后无力回天,医生都逃脱不了故意杀人的罪
名,顶多是杀人未逐。这都是犯罪。

有些朋友会问:医生难道不可以不知道严重过敏会导致死亡吗?当然
不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1个人用枪对着1个人连开5枪,不要说5枪
了,人被打死,这罪犯是否可以说:“我不知道开枪可以打死他。”
而来做为逃避法律的制裁,也真的能追脱了法律的制裁。

依现有的法律、法规,患者家属是有权得到病历的。可到目前为止,
家属们还没得到完整的病历。人都死了将近4个月了,医方却连最基
本的病历都无法提供。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病历对医生实在不
利,有许多问题存在。病人在重症室是连家属都不能进去照看的,就
象监狱,医生们在里面到底做了些什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人都死
了,医生不说,连病历都不让看,只有老天知道。“1天输血90多次
根本不可能,而医大二院也没有这样做。为什么收费单上有这样的记
录呢?其实是把其它收费算进来了,你们可以看看收费是10元。”气
是够壮的了,可理根本就不直。收费单上明明白白的收了的钱,尽可
以“说不可能,没有这样做。”那到底“可能”的是什么?“做的”
又是什么?可能的是用了滴滴畏、喂了杀虫剂之类的吧。

1个人犯了罪,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而我们的医生也真是太强
了,自己爆出了证据杀人,还敢表示自已无罪。医院与医生不说清楚
对病人到底做了些什么,依目前的证据就足以控告他们犯了杀人罪,
院方的调查有包庇杀了犯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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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昕被殴打案,
突显中国法律平等保护的缺失


陈树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应受到平等保护,在
违法而被追究责任上任何人不得享有非法之特权。宪法规定仅仅写在
纸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关键是要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著名
民权活动人士赵昕,这些年来就一直为人权保护上落实“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了许多工作、竭尽了最大的努力。

中国的现实确实泛滥着1种丑恶现象,哪就是:谁要伸张人权,就让
谁首先失去人权;谁要追求公平,就让谁首先遭受不公平;谁要捍卫
法律的尊严,“法律”就让谁首先失去“尊严”!现在,赵昕先生就
在遭遇这种“丑恶现象”的残害与蹂躏!

11月18日晚,我收到了赵昕在四川茂县遭暴徒殴打的短信消息,随后
几天再次收到了当地警方不积极处警和查办、并对受害者请求查办的
要求再三推委的消息,十分震惊!赵昕落难需要帮助,我不能袖手旁
观!但到了网吧,几个信箱不是“该页无法显示”就是“网页无法连
接”,无法由我这里向世人通报在“天堂景区九寨沟”已经发生(涉
嫌违反《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伤害罪”)和
正在发生(涉嫌违反《刑法》第397条,徇私舞弊的“玩忽职守
罪”)的罪恶。后来通过动态网,发现真相已经在其他朋友的努力下
公布于众。

此事不仅关乎赵昕先生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基本权利,而且也关乎“天
堂景区九寨沟”的治安形象,更关乎法律的效力和尊严。我相信四川
警方和有关部门不敢敷衍了事。我就宽心而暂时不理此事了。

但昨天收到消息,说赵昕重伤检查又发现了“小腿肌肉坏死、胸部两
根肋骨骨折、颅骨线性骨裂”等新伤情,至今没有对凶手和相关单位
采取任何措施,甚至连道歉和医疗费也没有。凭我当时的感觉,暴徒
们似乎不仅于撒威风想“教训、教训”赵昕,而是蓄意要往死里打。
它们竟敢如此有持无恐?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深层原因不成?

赵昕能否讨回公道、暴徒是否受到法律严惩、当地警方是否继续玩忽
职守,成了考问胡、温新政欲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的试金石!

详情在网上已经明晰,没有让我继续复述的必要。这里,我只想说,
正义或迟或早总会得到伸张;怎样伸张、由谁来伸张,会有不同的社
会效果。现在中共当局还掌握着主动权,我提醒其要珍惜并善用之!

(2005年12月2日于中国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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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
结束访华时强调任务艰巨


联合国


┌────────────────────────────┐
│ 曼弗雷德.诺瓦克先生,联合国人权会关于酷刑和其它残  │
│ 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特别报告员于今日结束 │
│ 对华为期两周访问时,在北京发表如下声明。       │
└────────────────────────────┘

联合国人权会关于酷刑和其它残忍、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
特别报告员于今天结束了对中国为期13天的访问。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在提出初次访华要求近10年后,于11月21
日至12月2日实现了为期两周的访华。他访问了北京、西藏自治区拉
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1〕。这次访问有两个目的:了解
情况,并启动1项合作进程,以期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酷刑的
共同目标。

特别报告员愿对外交部,特别是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沈永祥博士和他的
下属所表现出的专业水平、合作精神和对本次访问的全力支持深表赞
赏。特别报告员盛赞外交部尽了最大努力,以确保访问得以尽可能顺
利进行,并原则上遵守了他的通行规则。与在押人员的所有会见均在
报告员指定的私下场合进行。与任何人的会见或谈话要求,没有任何
1次被拒绝。狱方工作人员基本比较合作。特别报告员还面见了正式
安排以外的一些人,但是遇到了一些阻拦,情况详述如下。

尽管原计划对山东省济南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进行访问,但由于
时间关系,特别报告员不得不取消对上述地区的访问。特别报告员对
此深表歉意,并感谢外交部和山东省及伊宁自治州的有关领导对行程
最后一刻变更表现的体谅。

在京期间,特别报告员同有关政府官员进行了会晤,其中包括外交部
长助理、司法部副部长、公安部副部长、副总检察长,并会见了民间
社会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中国
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
儿童法律研究中心。他还会晤了一些律师、人权卫士、学术界、驻华
使团和联合国驻华机构人士。在拉萨和乌鲁木齐,特别报告员还会见
了地方外事办公室、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和公安厅的官员以及
两个自治区的副主席。

在京期间,特别报告员访问了北京市看守所、第二监狱两次以及北京
市女子劳教所。在拉萨期间,他访问了拉萨监狱、西藏自治区监狱
(又称扎西监狱)和近期启用的曲水监狱。在乌鲁木齐期间,他访问
第一、三、四监狱和六道湾看守所。在这些场所,特别报告员同狱方
进行了会晤,并同在押人员进行了私下交谈。

在了解情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别情况

特别报告员不得不指出,政府一些部门,特别是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
在其访问期间试图多次阻碍或限制其了解情况的活动。特别报告员及
其工作人员在北京下榻酒店和周围地区经常受到情报人员的监视。此
外,访问期间,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属或受到安全人员恫吓、或被警方
监视、或被指示不得同报告员见面、或被阻止前往同报告员见面。

狱方官员以工作时间为由限制交谈时间,从而减少了可访问的场所数
量和同在押人员交谈的人数。狱方禁止特别报告员及其工作人员将其
摄影和电子器材带入监狱。此外,与其以前访问其他国家情况不同的
是,特别报告员无法从有关部门取得可由其自行访问拘押场所的授权
函。因此,外交部官员陪同他访问了拘押场所,以确保其进入这些场
所不受限制。鉴于通常提前一小时通知有关部门,从严格意义上讲,
访问不能被视为“未经事先通知”。尽管如此,在人权会特别机制以
往对华访问所采用的方法基础上,这一做法已得到大大改进。

在同在押人员交谈过程中,特别报告员观察到了显而易见的恐惧和自
我约束,这是他在以前访问中从未遇到过的。有相当多的在押人员不
愿意同报告员交谈,其中有几位确实要求绝对保密。

在此情况下,并考虑到中国幅员辽阔和情况复杂以及访问时间有限,
特别报告员承认就中国的酷刑和虐待情况达成一整套研究结果和结论
具有局限性。

酷刑和虐待情况

特别报告员忆及,在过去几年,其历届前任收到了关于在中国施行酷
刑和其它形式虐待的许多指控,并已转交中国政府请其发表意见。

其中包括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对藏族和维吾尔族、持不同政见者、人
权卫士、法轮功练习者和家庭教会团体成员持续、系统的酷刑。国际
人权组织已经并继续对这类指控进行记载。

所指控的酷刑方法包括:打人,使用电警棍,烟头,蒙头/蒙眼睛,
在看守指使或允许下由同监室犯人毒打,长期使用手铐或脚镣(包括
关禁闭或专门关押地方),闷到水塘或污水中,置于极热和极冷环境
中,被迫保持不适姿势,如长期坐、蹲、躺、站,有时候肢下垫上物
体,不许睡觉、吃饭、喝水;长期关禁闭;保持支撑姿势;不予治
疗,不给药物;高强度劳役,用手铐悬吊。在一些情况下酷刑方法有
特定叫法,如“老虎凳”,强迫人坐在离地面几厘米高的小板凳上不
得动弹;“坐飞机”,强迫人弯腰,双腿直立并拢,双臂高高举起;
“累死老鹰”,强迫人站在高板凳上被打,直至筋疲力尽。根据访问
期间收到的情况,特别报告员确认,这些酷刑方法,有许多在中国采
用过。

尽管报告员无法详细确定目前采用这些方法的程度,但他认为,尽管
在城市地区酷刑行为在减少,在中国仍然普遍存在。政府官员和许多
报告的确也日益认识到这一点〔2〕政府为反酷刑所作的努力

中国政府认识到问题存在,已采取许多措施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8
月,公安部长周永康颁布了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标准化的统一条例,题
为“处理行政案件的程序条例”,其中包括没收财产时限方面警方的
权限,合法的收集证据手段,对嫌疑人侦查的时限等。2004年,公安
部颁布条例,禁止使用酷刑和威胁取得口供。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消
除刑讯逼供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浙江省公安厅颁布关于刑讯逼供条
例,规定如果出现两起以上刑讯逼供案,导致受伤,执法不公或治安
问题,则该地区公安局长将引咎辞职。2005年4月中旬,四川省执法
和司法机关下发了联合意见,禁止将非法获得的证据,例如威胁口供
用于刑事审判,并要求法院在警方无法对所指控的威吓提出合理的解
释或拒绝对这一指控进行调查时,可排除威吓证词或口供。

防止酷刑的实际措施包括,试点在审讯室安装录音录像系统;在刑事
侦查和预审阶段加强律师作用;在试点警署,律师可在24小时介入;
在设计审讯室时,将嫌疑人与审讯人员隔离;在拘押场所和公安局附
近派驻检察官,对执法人员实行监督。

特别报告员还注意到立法机关的积极动态,其中包括计划对刑事诉讼
几项相关法律进行改革,他希望这使中国的立法同国际进一步接轨,
特别是,同中国已于1998年签署并准备批准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
公约》中规定的公正审判标准接轨。特别是鉴于司法机关级别越高,
司法质量也会提高,他欢迎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所有死刑案件复核权。
特别报告员建议,中国可利用这一契机加强该国死刑判决数量的透明
度,并考虑制定立法,在当事人认为下级法院在牵涉到施用酷刑、取
得律师辩护等案件中未提供充分救助时,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
诉。

尚需进一步努力,以预防并解决酷刑问题

特别报告员注意到,中国是最早批准1988年《反酷刑公约》的国家之
一。《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措施防止酷刑,并以严厉的惩罚措施惩
治一切酷刑行为。尽管中国法律禁止以酷刑手段收集证据,并规定对
酷刑罪予以惩罚,但中国对酷刑的定义并没有同《反酷刑公约》中的
国际标准完全一致。特别是没有留下物证痕迹的身体或心理酷刑,在
中国很难甚至不可能受到相应惩罚(其实,中文“酷刑”一词仅指对
身体的酷刑)。

在中国,由于缺乏有效禁止酷刑的基本程序性保障,从而阻碍了反酷
刑工作。这些保障包括,有效排除酷刑产生的供词中所取得的证据,
无罪推定,有权不自证其罪,及时通知被拘留或逮捕原因,及时由外
部复核拘留或逮捕,或采取非拘押措施,如取保,人身保护权;及时
取得律师并有充足的时间和手段准备辩护。

其他严重的缺陷,是缺乏对羁押场所的独立监督机制和有效的申诉机
制。有些部门指出,中国建立个人举报酷刑的机制,特别是检察官制
度。但是,特别报告员认为,依赖检察官的监督是很难的,因为检察
官对嫌疑人罪名成立而将其定罪的重视有可能影响其对警察监督的能
力。此外,检察官在行使监督职能的实际过程中面临多种困难,包括
被羁押人员害怕将其所受酷刑举报出来。

在访问期间,特别报告员注意到了目前申诉机制效率低下。他了解到
在乌鲁木齐第四监狱,检察官在过去10年中,没有收到1例酷刑申
诉。在西藏自治区,他被告知,自2003年以来没有收到申诉。在北京
市看守所自从2004年6月建立以来,也未收到任何这类申诉。在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自2000年以来,法院仅认定2例酷刑案件。在西藏自
治区,1例获得证实。副总检察长告诉特别报告员,2005年前9个月,
全国仅有33名执法官员因酷刑而受到起诉(这些案子仍未结案)。

反酷刑的重要因素是司法监督。然而中国缺乏1个独立的司法系统。
该系统相对于其他国家机构而言,地位相对较低。如果法院系统不能
依法公平独立审案并及时纠正冤屈,酷刑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这一点,在警察拥有宽泛的酌情权实行逮捕和拘留并在巨大压力下结
案的情形之下,尤为如此。

强迫管教是1种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特别报告员还指出了在实现禁止酷刑方面所遇到的理论和思想障碍。
该刑事司法制度的目的旨在使人认罪,获取口供对于成功起诉仍然起
着关键性作用。事实上,未坦白的人员在被定罪和判刑后,他们在监
狱中还要受到各种限制,例如,如果不坦白认罪,打电话和探监将受
到限制;如坦白,则可得到减刑。此外,这种体制所特别强调的是对
罪犯的改造和管教,以及对惩罚的接受。

成功地建立起人权文化的社会与其他社会的不同之处在于该社会的大
多数成员对于那些偏离标准道德和社会准则的成员的宽容程度。这种
与他人保持不同的权利,其法律形式体现在隐私、言论自由、宗教、
集会和结社等人权之中,是民主社会的1项根本性权利。立法制定这
些自由和权利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顺从的行为,而是为了保护非顺从
的行为。根据国际人权法,政府对表达政治观点、宗教信仰、道德价
值、或少数意见的干预只能在其构成煽动仇恨和暴力,或直接威胁国
家或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1个对持非顺从意见的公民实行国
家性监视并对这些“偏离的行为”采用劳动教养等方式进行严厉惩罚
的制度,似乎与建立在人权文化基础上的社会的核心价值不匹配,并
导致恐吓、顺从、自我检查(self-censorship)和“恐惧的文
化”,从而干涉了不受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处的权利。

每个社会都有权,并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也要
求,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通过职业培训、教育和其它措施,以确保
其平等地进入劳动市场,使其重新成为守法公民。但是,使犯罪人员
重新做人、重返社会的努力,应当同通过劳动和强迫对行为不轨人员
强制性教育、剥夺其自由的行为明确区分开。

中国的劳教制度和监狱及看守所的管教远远超越了使在押人员自新的
措施,其目的是打垮在押人员的意志,改变其人格。这些措施涉及到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7条和第10条以及《反酷刑公约》第1
条和第16条所保护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人性等人权的核心。劳教不仅
构成对人身自由这一人权的严重侵犯,也应被视为是系统性的非人道
待遇,甚至是酷刑。因此,劳教所以及监狱、看守所和精神病院的类
似管教措施应予废除。

与死刑有关的情况

特别报告员还对与死刑有关的情况表示关切,其中包括已判死刑犯人
的境遇。在北京市看守所,报告员在同一审判处死刑等待上诉的犯人
交谈时注意到,这些犯人24小时被戴上手铐和重达3公斤的脚镣,无
论什么情况(包括吃饭和上厕所等)。监狱官员表示平均上诉期为两
个月。据悉,这样做是以适用全国的关押场所规定为依据。当特别报
告员问全天戴手铐脚镣的理由是什么时,监狱官员指出这样做是出于
对犯人的安全、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止其逃跑、自杀。但是在乌鲁木
齐的六道湾看守所,死刑犯“仅”带脚镣。特别报告员认为,这样做
不人道、有辱人格,对于已因判处死刑而精神紧张和痛苦的人来说,
是另一种形式的惩罚。特别报告员还对可判处死刑的罪名较多表示关
切。他鼓励政府缩小死刑范围,对死刑的适用应向亲属和社会增加透
明度,其中包括公开死刑统计数据。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交的建议

特别报告员在向政府提出的重要初步建议中建议如下:

◆修改刑法,根据《反酷刑公约》第1条的定义设立酷刑罪,并给予
 相应处罚。
◆确保刑事诉讼法的修正符合《公民政治权利公约》关于公正审判的
 规定,包括做出如下规定: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证其罪;有权
 交叉询问证人;有效排除酷刑取得的证据。
◆改革刑事司法制度,将检察官的几项职能移交法院,例如批捕和对
 警察的监督。
◆允许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更有效地代理当事人的权益,包括
 在警察拘押和审判前尽早地介入。
◆废除《刑法》关于作伪证的第306条。当律师质疑其当事人以前所
 作口供是否合法时,常引用这一条来对付律师。
◆采取措施,强化法律诉讼程序的专业性、效率、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中国法律制度内提高法官和法院的地位和独立性。
◆通过扩大采用非拘押措施,如取保,减少审前关押人数。
◆为遭受酷刑和虐待的在押人员设立独立申诉机制。
◆接受个人有权向联合国酷刑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可根据公约第
 20条和22条启动调查程序。
◆废除为执法和检察机关留有较大任意裁量权的不准确和笼统的犯罪
 定义,如“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
◆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以及在监狱、看守所和精神病院对在押人员的
 类似强制管教。
◆死刑犯的待遇应与在押人员一样,获得人道待遇和尊重人的尊严。
◆利用最高法院计划对所有死刑案件收回复核权的契机,公布全国适
 用死刑的统计数据。
◆依照《巴黎原则》成立国家人权机构,并有权对所有关押场所进行
 不经事先通知的查访。
◆批准《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
◆批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特别报告员感谢中国政府邀请访华,并期待着与中国政府进行长期合
作,以消除酷刑和虐待。他还对联合国驻华机构和人权高专办的协助
表示谢意。

特别报告员将于200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62届会议上提交访华的书
面综合报告。

【注释】

1、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盼望已久的访问始于1995年当时的特别报告
  员Nigel Rodley爵士提出邀请其对华进行了解情况的访问要求。
  中国政府1999年邀请其于2000年5月进行“友好访问”。但是政
  府同特别报告员就联合国人权专家国别访问标准方法上的分歧使
  访问无法成行。2004年春季,中国政府向当时的特别报告员
  Theovan Boven发出了于该年6月访华两周的不附带任何条件的邀
  请,但政府随后又推迟了访问。2004年12月他被任命为酷刑特别
  报告员后,中国政府再次邀请于2005年访华,并接受了他的通行
  规则。
2、据2005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2005
  年报告,共有1,595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非法拘押、威胁逼供、
  使用暴力取证、虐待在押人员、破坏选举、严重渎职造成生命财
  产严重损失”等涉嫌犯罪活动而被侦查。报告接着指出,同前1
  年相比,这一数字上升了13.3%,高检亲自调查了其中82起最严
  重的案子。同其他全国统计数字相比,在中国如此辽阔的国家,
  这些官方数字很显然仅仅是冰山的一角,也表明多数受害者及其
  家属因害怕报复而不愿提出申诉,或对其申诉能否有效查处缺乏
  信心。

诺瓦克先生于2004年12月1日被任命为人权会特别报告员。作为特别
报告员,他独立于任何政府,并以个人身分履行职责。人权会于1985
年第1次决定任命1位特别报告员,研究酷刑有关问题。其任务范围涵
盖所有国家,无论该国是否批准了《防止酷刑和其它残忍、非人道或
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的公约》。

此前,他担任过强迫和非自愿失踪工作组成员;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失
踪人员专家;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专家;波黑人权法庭法官。他担任
维也纳大学宪法和人权教授,Ludwig Boltzmann人权研究所所长。

关于特别报告员任务的详细情况,请访问以下网站

http://www.ohchr.org/english/issues/torture/rapporteur/
index.htm

〔原载《维权网》200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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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阳谋”、“仁政”及其他(5之2)〔↓↑〕

樊百华


三、康晓光的“替代策略”(续)

康先生应当对这里的“温和”与“激烈”做出具体界定。但熟悉中国
思想界的人们都知道,这可关紧要了。这15年来,自觉不自觉配合强
权的话语之一就是“批判激进”,激进已经成为破坏倾向、革命道
路、非理性、反传统、幼稚(例如政保人员最近这样评价过蒋彦
永)、民粹……等等的代名词──中国的20世纪终结了“革命”?杯
弓蛇影?实际上是佞人告状、学官断案、术士讹诈:中国“过分”或
者“激进”的总代表或者全权代理究竟消失了没有?请愿的青年学生
上访的工人农民是激进SARS的携带者吗?批评者是不是是不是
“激进垄断”的排他打理?“广场政治”还是不是民众的权利?正当
权利的运用“过分”了吗?甚至挂着自由主义招牌的这些聪明人哪,
不要虚伪不要助恶不要既想着捞着名利又想做稳健的化身。都“稳
健”了15年了──彻底否证了“学生干扰了本欲启动改革的论调”,
牌坊不那么容易树哩。

我相信康先生这里的温和与激进,是对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任用干部
的标准(听话不听话)所做的学理模样的变用。康先生认为,“现行
的社团管理体制成功地扼杀了法轮功组织的竞争对手,消灭了它的天
敌,为它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身不由己地成为了造就‘法轮
功问题’的主要功臣之一。”这里说的不是事实。事实是以前气功组
织、特异功能组织和其他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组织”都是当局甚至故
意大开绿灯一路放行的,法轮功并没有一枝独秀,竞争对手也即所谓
“天敌”多得甚至难计其数。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怀疑问题的真实政
治背景究竟是怎样的。几十年来中国的事情还是泛政治化,不争论只
是掩盖了继续泛政治化的实情而已。所谓经济是最大的政治就是一证
(而实际上政治才依然不仅是经济──这当然正是需要改变的)。

康先生又指出,“在自愿组成的社团中,人们的各种情趣获得发展,
得到关心、爱、尊重和承认,也能够关心别人、爱别人和帮助别人,
认同集体,形成共识,感到温暖,作出奉献,实现他们做人的权利。
结社还可以使人们战胜生活的重压,超越隔阂、冷漠、麻木、机械和
贫乏,使生活变得富有意义和生机。那些活跃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
秧歌队、花鸟协会、棋牌协会、同乡会、校友会、学会等团体就在承
担着这些重要的职能。它们是健康的社会所必需的。但是如果社团丧
失了自愿性和自主性,社团也就丧失了上述功能。”

至于说“在这种体制下,遵纪守法的社团必然成为政府的附庸,只有
非法组织才有可能具备自主性,才能具有活力,而这样的组织不是大
秧歌队式的非正式组织,就是令人头痛的黑社会,当然那些能够收买
管理人员的社团也可以获得发展。”这里的非法组织活力论不全是事
实,主要或者仅仅适用于黑白河流;“不是……就是……”更不成
立。对于了解方方面面民间政情的康先生来说,这些话当然有问题
的。

我猜测,至少仍然关在牢房里的胡石根、秦永敏等数十位先生,和政
府已经释放到美国的魏京生、徐水良、王军涛、王丹、徐文立、王有
才等数以百计的先生们,不会同意这样的句式。学者的底线是必须有
常识良知。很可惜,康先生的良知总是时隐时现、时有时无,表现出
十分怪异的两面性。这是不是特许权的意图所制约的呢?

坦率说,这个特许权现象,已经越来越值得人们注意。有人一厢情愿
地将之视为开明派的准备工程,有人认为是将局面弄得更复杂的权
术,有人认为是架空各种老对手的算计,有人认为是积极摸清情况的
举措,有人认为是威权主义控制格局、调控节奏、主导“合作主义”
的“固化战略”。朋友,你怎么看?“焦点访谈”及其全国性的效法
就是“替代”吗?“央视论坛”是不是?我是两年前开始观察思考这
个问题的。你呢?请赐教。如果人们的各种猜测并非空穴来风,那么
人们又如何不被越来越浓的发散性怀疑氛围所包围?我提供一大药
方:多看基本民众那里的苦难与抗争;少一点再少一点小聪明大侥
幸;与精英主义、幕僚情结彻底告别(不是说人物们也上网嘛,那么
你就把想支的招说到网上去嘛);想出名已出名的人们即使可信,也
难有作为的──政保部门的一个最偷懒最消极怠工的办法就是控制言
论,就象政府官员保持稳定的1个最偷懒最消极怠工的办法就是动不
动派武警对付诉冤的群众。这种做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涉及项目
经费的效益)。为什么每个大城市每天都有规模性上访甚至绝食事件
发生?

农村呢?控制的效率真的神奇?例如武警部队的军官每一次出动后有
没有按次计发的奖金?例如刘亚洲先生的危机感是真实的吗?这才是
思考中国的朴实明澈。

我要特别强调一句:“替代策略”是全方位多领域多侧面精细进行,
而且,所费一定巨大。为什么今年的“6.4”仍然同样分散着?为什
么1990年代中期就开始的公民运动进路(参见王天成对江棋生先生的
相关评价),却似乎成了后来者发明的?为什么民间的节奏定格成了
每年1、2个维权事件与几次签名,而文章高手成了维权英雄竟至于没
有他们的发起似乎真难有合作发声了?为什么政治法律化、技术化成
了谁也说不清却是影响了众多青年的“确实有效的办法”?为什么几
个活跃人物似乎不约而同地有了这样那样完全可以避免的道德污点?
一些标志人物的污点与隐形怪物的方便控制(正如贪官便于控制)有
无关系?为什么一些人物的日常生活与老百姓的苦难形同霄壤?为什
么海外对例如王力雄先生的“舆论声势”期待总体无作为、无章法?
为什么象俞梅荪他们对唐山局面的关注,好象与人物们的“维权”无
关了?为什么不管“理由”上的成立与真诚与否,例如与徐友渔齐名
的朋友们总是让徐先生显得过于“率先”?为什么老是有那么多的“
新政情结”?……

想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生的替代吧!

但是,中国问题既然首先关乎农民和失业市民,那么,旨在苟延的
“替代战略”就一定与跨越式提升国防的“和平崛起”(从例如刘亚
洲先生的文章中看,这不过是徐图良机,并非幡然图新)一样,砸纳
税人的血汗钱罢了,一定还是自慰式的泡影工程!想想退休后辛勤写
作《关键时刻》的意味吧!

特别要对一些青年讲的是,特别要小心一些属于“替代战略”中的重
要角色,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名人或者由于特许权很快成了名人,这些
名人的最大特点是,神秘得你根本摸不清看不透,十分善于交际,认
识不几天你就会莫名其妙地帮着做这做那,而且还自以为找到感觉,
但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这个很可亲近的名人忽然离得非常遥远
了,只剩下1只影子。所以呀不管我的话有无实证价值,人到底还是
踏实着好,何必呢,都全球化时代了,靠自己的本领应对可怜的人生
吧!还是那句话,关心公共生活但不趟浑水,真正的平民社会不可能
听由政客把玩于股掌的,真正的好人当然不会与真相模糊、结果难料
的“替代工程”搅混的。一般说来,宁可困守、孤守、无所作为,也
不要趟浑水──零比负数好。呆着发闷去各方面的上访接待室外面或
者别的合适去处看看,哪怕睡懒觉也比盲人骑瞎马好──不合作起于
不对合作存幻想嘛。

当局即使有开明作为,大原因也不会取决于“所吸纳精英数量”的因
素。面对所谓政治问题非政治化的一点收获,就该多想想亲民姿态是
多大的技术化?例如张思之先生打官司难赢,这当然有代价,但是,
一些打赢的官司真有什么放大效应可憧憬的吗?如果包公再生,你会
不会激动得健康出问题?如果每天都有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情得到昭
雪,你是不是“夕死可矣”?真正的解放无不从言论、结社自由开
始!经济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自古如此,开明派也跟着喊英明,适足
以表明中国开明派的可悲可哀(想想仕儒们开明了几千年的出息
吧)!

政治上可从来没有一部分先真正自由起来的;若有,必属吸纳或者替
代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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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科学的商品、价值理论
──驳马克思主义
(5之2)〔↓↑〕

马虻


对商品和价值论述得最多、最精辟的要算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
图。难怪马克思要站在他俩的肩上讨论它们。

斯密和李嘉图在论述价值形成和原始交换率时说道:商品的交换价值
……完全取决于各商品上所费的相对劳动量。并说:劳动是第1价
格,是支付一切商品的原始购买货币……。他们都从社会1个局部时
期定论决定商品交换比例的是劳动,即1日劳动=1日劳动。马克思根
据这些论述,提出了1个劳动耗费价值论。他首先将商品包含的使用
价值和交换价值割裂开,将商品的交换价值明确为商品价值,将商品
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完全抛弃,认为它是1个与交换无关的
东西,是商品二重性的1个陪衬。

从商品的二重性,马克思又导出1个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
象劳动。由此,各种具体劳动都可抽象为相同的“人类劳动”。这就
将劳动统一起来,只要付出了劳动,无论何种形态的劳动,无论是裁
还是缝,只要能让人看见是在劳动,制作的新衣尽管给皇帝穿上让他
实际上光着身子,也一样有权索取回报,一样能换回同量劳动。这就
为他的社会分配,包括整个经济交往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他建
立的“公”有制下的产品流通确定了1个恒定的公式:等量劳动相交
换。

劳动过程自古来就是效用即使用价值的创造过程,因为这种效用的创
造,因为使用价值在市场中的认可,才使劳动具有价值。马克思却反
过来,认为劳动过程是劳动力的消耗过程,因为劳动力的消耗,使产
品具有价值;产品也因它耗费的劳动量大小,具有相应的交换价值
量。这种与自然规则和人类劳动、交往秩序相违背的反科学的结论,
本来不屑一顾,但它被马克思主义强制于社会中,把它用制度固定下
来,造成了劳动生产和交往规则的大混乱,给人类的劳动生产造成了
巨大破坏;使广大劳动者往往在明知是无效劳动也不得不盲目地进
行。因为只要他耗费劳动,他就有权索取;他也无权改变这种劳动,
更改变不了这种交换秩序。

交换价值就是价值,这是马克思反复强调的。并强调,商品的价值就
是该商品耗费掉的劳动量;1件商品耗费的劳动越多,它的价值就越
大,反之则越小。他说道:“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1种物品所需要
的劳动时间越少,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
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1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
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如果我们不再认为谋求价值增殖是人类
劳动的目的和商品交换的目的,那这种描述将使生产力的提高成为不
必要。如果我们认为1件商品的生产总会在竞争中首先在个别劳动者
手中使它耗费的劳动量减小,继而使它整体的单件劳动耗费都减小,
从而使它的“价值”减小,那这一定是在资本自主生产的自由竞争状
态下才可能出现。在资本集权强制下的“公”有制生产中,这种现象
会出现吗?如果我们帮马克思撇开这些,能否认为他的论述是正确
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商品的价值减小。这符合常识吗?1座钢筋
混凝土的万丈高楼和1座土砖瓦的小矮房在不同生产力下会耗费相同
的劳动量,那它们的价值量也一样吗?让你付相同的价,你愿意选择
那1座房屋住进去。让它们的价值相等,这显然是荒谬的,马克思显
然是把价值概念弄颠倒了。

人类劳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享用物,人们从来就是希望用最少的劳
动,获取尽可能多的劳动报酬。这个“报酬”当然是劳动的成果即物
品的效用或使用价值,而绝不是“劳动”。人类从事商品生产只是希
望用交换的方式使自己用少量劳动换取更多的享用物品,这些物品是
以它的享用效能即使用价值来体现它的价值的,绝不是以它包含的劳
动量在体现它的价值,马克思的理论与现实生活显然大相径庭。商品
的交换价值只体现商品交换的比例关系,社会的物质财富是从使用价
值上体现的,是通过劳动实现的,而不是用劳动量来体现的。交换实
现了使用价值的最大化,它是社会大协作的成果,商品就是社会大协
作的媒介。商品交换、流通的全过程都是基于价值增殖这一目的。而
“价值”只能是财富价值即使用价值,是使人们获得享乐、愉快、舒
适或减轻人们痛苦的东西,而不是令人生厌的劳动。马克思的价值理
论完全与常人的观点背道而驰,更与现实生活这部政治经济学相对
抗。

在《资本论》中,商品和它的价值是马克思开篇的第1个章节。作为1
个业余经济学者,他大量照抄了李嘉图和斯密的商品和价值理论,作
为1个意识形态的蛊惑仔,在他的商品观中已完全看不到物质财富的
痕迹;他的商品理论抹杀了商品使用价值的意义,抹杀了劳动创造的
意义,他只认定劳动耗费是商品交换和社会分配的唯一依据。这个定
论与人类从古至今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分配的自然规则大相径庭,
完全违背了人类物质生产和财富创造的基本规律,是导致用他的理论
建立的国家生产、经营效率低下,永远落后于他国和永不发达的重要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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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总统访华,刘浩锋遭北京公安十天拘押

徐文立


〔中国民主党北京消息〕2005年11月13日,刘浩锋在网上因给布什总
统写信呼吁援手中国急待救助的人们,于2005年11月20日,北京住所
遭到北京公安的搜查。其后,被当局以使用假身分证治安拘押10天,
关押在丰台区西道口的看守所4-9监室。

就在刘浩锋以中国湖南青年农民、中国民主党文教小组负责人、国际
联合论科学院(联合国备案)秘书长的身分发公开信给布什总统,呼
吁布什救助系狱的中国民主党领袖秦永敏、查建国、高洪明、何德
普、杨子立、俞心焦、胡石根、姚福信等等诸多良心犯,以及赵岩、
郭飞熊、王国卿(湖南涟源市)等诸多国内维护民权的领袖们,还有
新闻自由人士师涛、郑贻春、姜维平等人,之后的第4天,刘浩锋收
到他的前妻段某的电话,被告知,北京公安去了她在房山区的新住所
盘问关于刘的行踪情况,还有联系方式。18日,在住所她又遭到同样
的遭遇。2005年11月19日,刘在北京丰台区洋桥的住所遭到当地社区
主任的调查访问,其后第2天中午,民警郑建伟的入户盘查,以使用
假身分证的名义带走刘。

在北京丰台区西罗园派出所,他被北京国保部门讯问,之后以身上携
带假身分证为由,给予治安关押10天的处决。于2005年11月30日下午
3点多,北京丰台区看守所给予释放。

其实北京情报系统对刘一直是暗中监视迫害,长年累月地从不松懈。
在此情况下,北京公安对刘前妻的调查盘问,实在是1个经常惯用的
伎俩。刘呼吁布什总统一如既往地密切关注中国民众的人权要求。人
权是没有国界的,中国作为加入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应
贯彻公约的精神和具体的法律是缔约国的义务和责任。这样遵循着最
基本原则的呼吁,竟然遭到了当局巧妙地报复,只能说明当局的卑劣
与虚伪。

复兴中华民族,当需要所有中华志士仁人。这是起码的常识,可是当
局竟然置惘不闻,足以证明当局领导的复兴民族事业的局限,与和谐
世界的有限诚意。1个国家自己的公民,站出来说几句常识性的话居
然要遭到拘押,这种荒唐实在与现代社会的生活准则格格不入。当局
此举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可以预见地是,如果他们还是执迷不悟,
那么巨大的灾难降临已经不远了。

历史早已证明,那些活在谎言里的人们总是以不幸结束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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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亲爱的布什总统先生的信:
请援手中国亟待救助的人们


刘浩锋


亲爱的民主美国总统布什先生:

我深知民主美国对全人类民主自由事业的赤子情怀,慷慨地接纳了来
自世界各地的良心犯。作为贵国总统,是1位深受国际爱戴旨在维护
人间正义和世界和谐的领袖。虽然,面对局部地区很多极端专制势力
采取了必要的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军事措施。但是,我仍然认为,总统
先生是伟大正义的上帝使者。

今天,知悉您即将访华,我们中国最广大的民众最欢迎您的就是一如
既往地密切关注中国民众的人权要求。人权是没有国界的,中国作为
加入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之一,贯彻公约的精神和具体的法律
是缔约国的义务和责任。我知道您和中共胡锦涛先生有着友好接触。
所以,此刻,中国广大民众对您的渴盼,就是支持胡锦涛等先生──
要求复兴民族与和谐世界的工作──那就是释放关押监狱的中国民主
党领袖秦永敏、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杨子立、俞心焦、胡石
根、姚福信等等诸多良心犯,释放赵岩(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
理)、郭飞熊、王国卿(湖南涟源市)等等诸多国内维护民权的领袖
们,释放新闻自由人士师涛、郑贻春、姜维平等等。他们是中国民权
的精英,也是维护世界正义和平的精英。复兴民族,当需所有民族精
英;和谐世界,当需奉献和宽容。

我们知道,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就是没有人权。历史已经铁证:保障
人权就一定要有分权制衡的宪政制度。戈尔巴乔夫早就认识到:几经
改良的自由主义最高理想和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本来是合一的。
追求民主和自由,这是共同的。

所以,我代表中国民主党国内一些同志,代表广大急需正义救助的中
国民众对您的来访表示真诚地欢迎和热烈的拥抱;并紧急向您提出援
助的意向。

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全人类的和解。因为,所有文明的最高
精髓和核心就是博爱。而爱,没有国界。生活在地球村落的人类,天
然就是1家人。

此致

您的中国朋友:刘浩锋
2005年11月12日

〔提供者:(美国罗德岛)徐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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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台湾后帮执政党

凌锋


陈水扁总统最近在助选活动中提出“反共保台”的口号,这个口号是
针对国民党“联共制台”而言。有望民众冷静观察目前混乱局势,理
清目前台湾这主要的问题是甚么,从而决定该如何投下理性的一票。

在这次“三合一”地方选举中,有两个特征:一是互揭弊案,目不暇
给;一是贿声贿影,此起彼落。

互揭弊案是选举的常态,也就是相互抹黑,有些是事实,有些是谣
言,问题是短期内要厘清并不容易,但是往往先造成对当事人的伤
害,因此有人乐此不疲。民进党以改革作为旗号,本来在这方面应该
占优势,不幸这次选举中很被动,而且的确存在不少问题。这是选举
后必须检讨的重要问题。

这次的贿声贿影的此起彼落,一方面显示台湾民众的是非观念加强
了,不把这种“人情”当小事,另外也证明事前北社所顾虑的,因为
选举“三合一”降低贿选成本而加剧贿选,但是问题既然存在,也是
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贿选的声影中,也是真假难分,在一时不容易
弄清楚的情况下,也容易伤害到当事人。特别是因为“三合一”,其
中1个出问题,很容易连累其他两个。民进党以反黑金为口号,如果
有候选人涉及贿选,当然也应该检讨。

此外,既然有些人为了选举胜负而不惜造谣诽谤伤害对手,为了避免
以后出现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和乱象,也应该制定一些条例,惩罚这些
造谣者。例如立法委员的免责条例应该只适用于平时,在选举的非常
时期,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受免责条例的保护,以免他们滥用这种权
利。

在这次选举中,面对上述两个问题,警检单位也积极介入,有些适
当,有些不适当,事后也应检讨,以便改进,该处分的也应处分。

这些都是问题,但是相对台湾目前所出现的认同危机与安全危机,它
还是次要的。因为内部的问题,在台湾已经享有民主政治的情况下,
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处理与解决。如果执政党或某些政治人物坚
持不改,就必须用选票来教训他们。然而教训他们是台湾内部的事
情,与共产党无关,然而国民党的联共制台,就产生了很大问题。当
你教训民进党,选择国民党时,却因为国民党的“联共”而等于也选
择了共产党。这就成了“引狼入室”,这是任何1个台湾人都不应该
做的。当然,有的不投给任何党来表示自己对这些政党的不满。但是
如果因此而使国民党胜选而导致共产党进入台湾,也是不应该的。因
此,在共产党对台湾虎视眈眈的情况下,为了保住台湾,只能把票投
给坚持台湾主体意识与反共的民进党和台联。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民进党目前所出现的问题,与共产党比较,只
是小巫见大巫,甚至只是沧海中之一粟。例如,民进党官员的贪污,
能和中共官员比较吗?哪一个民进党官员像中共官员那样草菅人命?
至于抓政治犯,中共的倍数是台湾的无限大。在这个情况下,国民党
没有任何理由“联共制台”。国民党的党国体制,国民党的腐败,国
民党的白色恐怖,也比共产党好许多,但是一旦国民党“联共”,也
就必然“以共为师”(当年孙中山就因为“以俄为师”与“联俄容
共”给中国带来死亡8千万人的灾难),助共为虐。国民党的罪孽也
就升高了,台湾人能把票投给他们吗?

就陈水扁总统的“反共保台”说,身为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批评民进
党的两岸政策是“画地自限”,这是不分是非的回应。是因为中共打
压台湾、威胁台湾的安全,才使民进党采取谨慎的政策,但是台联还
认为不够谨慎;而马英九不但不批共,还主张向中共大开门户!马英
九如果真反共,应该协助民进党反共,而不是提出“开门揖盗”。难
道国民党就是这样的“联共制台”吗?台湾民众如果把票投给这样的
国民党,就是等于放弃自己主权。

总之,必须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先保住台湾的主权,再来解决台湾
内部、执政党内部的问题,才符合台湾民众的最大利益。

〔原载《台湾日报》2005.12.3 00:40。提供者:(美国纽约)
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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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雄:中资TVBS不关台 扁谢都该下台

《大纪元》


〔据中广新闻报导〕选前1天,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抛出震憾弹,炮
口对准媒体,林义雄说,媒体扭曲的报导是这次选举、也是台湾的乱
源;他更公开点名TVBS具有中资色彩,要求行政院长谢长廷和陈
水扁总统依法严正处理,不可以让中资的TVBS继续在台湾发行,
否则,两人都该下台。

林义雄也说,只要TVBS的中资除去了,当然就没有事情。至于陈
水扁总统曾经公开说,任内不会关掉任何一家电视台,林义雄表示,
总统没有那样的权力,在台湾,只有法律规定可以决定要不要关掉电
视台。

〔转载自《大纪元》2005.12.2 16:02;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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