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气数将尽,腐败泛滥成灾
12月6日广东省汕尾村民因维权而被武装警察枪击一事,如今已过去
了半月,这是继89“6.4”之后的又一次血腥大屠杀。这是“人民子
弟兵”又一次把枪口对准无辜老百姓的残暴行为。为什么如此血腥大
屠杀会一次又一次的在中国发生?为什么中国的老百姓是如此的多灾
多难?为什么在和平年代老百姓还会死在自己的“子弟兵”的枪口之
下?
腐败、专制独裁政权导致腐败,腐败紧紧依赖于专制极权,一个腐败
的政权之下老百姓被压迫得民不聊生,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生命又
能值几何?
中国民间有句古话“纣王无道民遭难”,观其纣王的举止,也不过是
迷恋女色,听其妲己左右而滥杀无辜。象这样的群体性枪杀老百姓,
恐怕纣王也无法与中共相比。如果一个君王不懂得珍惜他的臣民,甚
至去滥杀无辜的老百姓,那他这个政权就是走到尽头了!
今天中国,统治者的专制、权力集团政治腐朽、贪污腐败的官场风
气、集团个人私欲膨胀、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所有这
些,都证明了统治者必将从腐败走向灭亡。
本月16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由于贪污受贿5,000多万元,
在贵阳市被依法执行死刑。就是这么一个贫瘠的省分,就出了被判死
刑的原省委书记刘正威的夫人阎健宏,被判重刑的原省委书记刘方
仁,原副省长刘长贵,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们,每个人贪污受贿的都
是上千万元。而在贵州许多偏僻的山区,大多数农民还在过着以土豆
为主食,甚至不能维持3餐温饱的生活。办案人员在卢万里家中抄到
一个小金牛,拿来问卢万里,“这是什么?”卢万里竟然轻描淡写的
说:“这是拿给小孙子玩的”。据说就这么一个小金牛就价值88,000
元。这是我们这些人穷其一生都无法挣到的,更不用说贫困的山区农
民了。
中共的贪污腐败在军队也是非常的盛行,现在普通百姓要送子女当
兵,没有一、二万元钱打点关系,不管子女考试是如何的优秀,也是
不能得当兵的。笔者在火车上认识一位在西藏当兵四年回家探亲的小
伙子,据他说:他家住在贵州黔东南一个很偏僻的乡村,他们家乡种
出来的大米只能卖四角五分钱一斤,(而一般的的大米在贵阳则要卖
一元四角)因为交通不方便,家里穷得买盐的钱都没有,而他虽然有
1,500元工资,但他连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困难,根本无法帮助家里。
他说,他由士兵到班长就行贿用去25,000元钱。我说:“你家里这么
穷,你是怎样筹到钱的?”他说,他是先贷款来后,然后用工资慢慢
的还。他说,从班长到连长要16万,从师长到司令员要100万。西藏
的生活非常高,随便请首长吃一顿稀饭要200多元,大米三元钱一
斤,猪肉20元一斤,土豆八元一斤,最差的香烟14元一包。他的话让
一车厢人咋舌,我也感到非常纳闷,我们国家不是对少数民族特别优
惠吗?为何是如此境况?难道中共集团除了权钱交易之外,全部都丧
失起码的道德和良知了吗?
时至今日,腐败仍呈发展之势,由此造成的社会矛盾,将会是一切动
乱的条件。老百姓平时受腐败之害最深刻,而一旦发生动乱,受害最
深刻的还是老百姓。如果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拿对外御敌的方式来
对付自己的亲人和同胞,那这样的军队更比外来侵略者更凶残!更可
怕!
(2005年12月20日于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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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反对世贸?
从1999年的西雅图会议开始,几乎每一届世贸大会,都伴随着民众的
大规模抗议。抗议民众不仅仅来自当地,更多的,来自世界各地。不
仅包括反“全球化”人士,也包括扶贫人士、环保人士、动物保护人
士,展示出最广泛的代表性。抗议民众的情绪和手法之激烈,超乎常
人的想象,就象这一回,韩国农民在香港表现的那样。
抗议民众反对世贸,实际就是反对“全球化”。“全球化”难道不好
吗?为什么要反对?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比如,繁荣的香港,璀璨
的东方明珠,本身就是全球化的产物。今年世贸大会在香港举行,无
疑是一种象征,象征全球化的正面成就。
然而,问题没有那么简单。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有国家和群体受益,
有的国家和群体却受损。例如,农产品,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长项,
但由于发达国家(主要是欧盟,欧盟中又主要是法国)对其自身的农
产品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农产品的世界平均关税高出工业品的五倍,
令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同时受害的,还包括部分发达国家的农民,
如韩国农民。
虽然香港世贸大会最终达成折衷协议:各国同意在2013年底前取消所
有农产品出口补贴。(这一妥协,是在美国的力主和欧盟的让步下达
成的。)但相关问题,至少未来八年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
有目共睹的是,全球化,让全球财富增加,然而,财富分配不均,却
成为全球化的最大问题。这正应验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不患寡,而
患不均。”类似情形,可以推演到当今中国。
国内,有人侈谈中国经济何等增长,何等繁荣,因对现状何等满足,
云云。但是,做这类侈谈的,都是那些权力经济的既得利益者,诸如
贪官、奸商、被收买的知识精英,等等。以农民和工人为代表的广大
弱势群体,却越来越不满,抗争不断,且与日俱增。“抵制贫富分
化”和“反对官商勾结”的呐喊,响彻于香江上空,不仅是各国民众
反对世贸的口号,也是中国民众抗议现状的心声。
中共代表在世贸大会上几乎闷声不响,引起发展中国家代表的极大不
满。它们质疑,既然中共自诩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什么
不帮发展中国家说话?
原来事出有因。其一,中国早已成为农产品的进口国,而非出口国,
高额的农产品关税,对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有利;其二,外资大量进
入中国,热化中国制造业;中国工业品大量出口国外,赚取贸易顺
差。这一切都伴随着大量官商勾结,中共官员从中牟得暴利;其三,
籍国民经济的表面繁荣,中共获得喘息之机,得以苟延政权的“稳
定”。也就是说,最近十几年,中共(而非中国)成为全球化的最大
受惠体。这便是中共代表在世贸大会上再三低调的原因。
抗议世贸,反对全球化,反映了这个多元化世界的一类重要呼声,那
便是,弱者的呼声,弱者的权利。各国政府,尤其民主国家政府,愿
意倾听这一呼声,尊重这一权利,并据此作出规则调整。比如,美国
政府就强力主张这种规则调整。
但在中国国内,广大弱势群体,如拆迁户、失地农民、上访群众、以
及陷入贫困的工农大众等,虽不断发出呼声,表达权利,却遭到中共
当局的无理刁难和野蛮镇压。发生在广东汕尾的军警屠杀失地农民事
件,就是这种野蛮和血腥镇压的最新缩影。
中外抗议事件及其后果的对照,生动折射出,共产党中国与外部世界
的差距。那便是:依然沦陷于中世纪般黑暗的中国,与21世纪文明世
界的巨大落差。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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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立法的正义性分析
作为废除死刑运动的辉煌成果,截止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三分之二的
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是这些国家死刑的废除却无一通过公决程序,而
且民意调查又表明这些国家的大多数民众反对废除死刑。法案的通过
与民意的普遍反对之间的矛盾让我们不能不质疑:这些国家废除死刑
的立法是正当的吗?或者说是正义的吗?
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我们先看其是否符合程序正义。
废除死刑的立法都是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作出的,是合法的。但是合
法的并不等于是符合程序正义的。合法的并不一定正义(正当)。比
如立法前不经过民意调查,如果法律没要求,那就是合法的,但却是
程序不正义。又比如民意调查反对但仍然强行通过法案,如果法律没
禁止,那就是合法的,但更是程序不正义。合法只是表明过去认为正
义、曾经正义,是代表以前的要求。程序正义是现在认为正义、仍然
正义,是代表现在的要求。程序正义的要求比法律的要求更高一些更
超前一些,这样程序正义的判断才能引领法律的发展完善。
程序不正义但有可能实质正义啊。废除死刑立法是否符合实质正义?
也不符合。因为,实质正义与否是由多数人(群众)判断的,实质正
义的标准就是多数人(群众)确认。而多数人(群众)并没有确认,
他们大多数表示反对。这样废除死刑的立法实质也是不正义的。
所以废除死刑的立法既不符合程序正义也不符合实质正义,它是合法
的但是是不正义的。
我们现在认识到它是不正义的,未来就要改变它。也就是通过正义的
程序(全民公决)达到正义的结果(废除相关废除死刑的立法)。
现在认为不正义,未来才能改变它。现在认为正义,未来才认为不正
义,更远的未来才能改变它。所以一经发现曾经的正义不再正义,就
要即刻确认为不正义。
废除死刑立法所表现出来的议会制立法程序,相对于君主制时代的立
法程序而言是正义的(曾经正义),但相对于当今民主制时代的程序要
求而言是不正义的(不再正义)。这就是曾经的正义不再正义,应即
刻确认为不正义。
(2005.12.19)
〔转载自《世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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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必须独立于政权之外
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而在实际中,工人只能参
加中华全国总工会。
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共产党以暴力手段攫取政权之后,宣布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国唯一合
法工会,共产党是它的领导力量。历届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主席均为共
产党的高级官员,现任主席尉健行是共产党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共
产党内排名第六。可以说,中华全国总工会已完全成为共产党的附
庸,它的一举一动都受共产党的控制和操纵,它的一切行动完全是从
共产党的利益出发的。
真正为工人谋福利的工会,一定是不受政府控制的独立工会,起到一
种类似于“终身反对派”的作用,永远针对任何侵害工人权益的行为
向政府提出抗议并进行交涉、对话、谈判直至解决问题。独立工会的
特点是,永远都独立于政权之外,保护工人的权益。在自由民主的国
家,工会都是独立的,它们的任务是对政府和企业的不妥政策和行为
提出批评和建议,保护工人的权益。在专制独裁的国家,工人首先应
当建立自己的独立工会,保护工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起到唤
起民众的民主意识,为结束专制实现民主而奋斗的作用。
目前中国有上千万的下岗工人,他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威胁,不少权益
遭到企业或政府的非法侵害,这样,亟需能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站出
来为工人说话。那么,这个时候,自称代表全中国工人利益的中华全
国总工会,有没有站出来为工人说话呢?没有。相反,它的各级工会
组织都在千方百计为共产党的错误和罪行进行辩护和美化。而且,工
人感觉到权益受到侵害时,几乎没有人愿意去找工会为他伸张正义。
事实上,这个工会已完全背离了工会的本职工作和宗旨──保护工人
的合法权益。因此,严格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作为共产党的官办工
会,已蜕变为共产党用来迷惑和控制工人的傀儡工具,不再具有其存
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既然如此,中国的工人就有权利根据宪法的规定,根据世界人权宣言
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精神,撇开已不代表工人利
益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不受政府和共产党控制的独立工会。
中国工会运动的独立化和多元化可能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萌芽阶段。目标是解决下岗、失业、拖欠工资等生活问题。工
人首先要求企业和政府解决以上问题,如果得不到答复,就继续要
求,直至解决问题。这个阶段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
第二,生长阶段。如果企业和政府的态度特别强硬,工人就应该要求
工会出面解决。如果工会不理睬,就要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重
新选举工会领导人。如果企业和政府答应,工人就通过大会选举出自
己信任的工会领导人,以取代原来的工会领导人,否则工人就可以根
据宪法的规定,自己举行大会选举出自己信任的工会及其领导人,撇
开官办的工会。新选举出的工会及其领导人应领导工人同企业和政府
进行对话和谈判以解决各种问题。与萌芽阶段相比,这个阶段的特点
是,工人已经通过联合行动、组织自己的工会来争取合法权益。这个
阶段是最关键的阶段。
第三,发展阶段。工会的独立化和多元化已得到政府的认可,开始争
取更为广泛的社会和政治权利。这是个过渡阶段,此时的共产党已同
意放弃权力垄断,但民主尚未制度化。
第四,成熟阶段。此时民主已实现,工会运动已经实现多元化和制度
化,工会作为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为保护工人的权益而活跃于各种
社会和政治事务中。
目前中国的工会运动尚处于萌芽阶段。这主要是因为共产党现在控制
得相当严厉,不允许有任何不同意见的出现,所以,联合行动、组织
自己的工会目前尚存在困难。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各种迹象表明,共产党的独裁统治已是强弩之
末,民主的来临已为期不远,工会运动的独立化和多元化是必然的。
(1998.6.23山东临沂)
【注】写本文时我尚未参与民运。文中的一些观点,参照了韩东方先
生在自由亚洲电台劳工通讯节目中的观点。
(2005.6.21山东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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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拘留的前前后后
我是2月10日(腊月25)第二次到达杭州的。
我于1995年进入山东临沂制药厂,其时该厂已连续亏损四年,经常停
产,拖欠工资。1997年8月我厂与三株集团合作成立临沂三株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我的工资仍为200多元。1998年9月我申请下岗后因经常
被警方传唤一直没有找到工作。12月公司全面停产后我于1月16日到
杭州待了近十天,同浙江朋友商量,可以来杭打工,就回临沂安排一
下,同警方打招呼后来到杭州准备打工。由于是年关,找工作一时不
行,就拖了下来。
2月20日(正月初五),浙江朋友要在复兴北苑居委会老年茶室举行
春节联欢会,邀请我参加。我与朋友小郑于上午10点左右到达,到处
是三三两两的人,但未见别的朋友。12点多,朋友们陆续赶来,这时
才知道四周已布满便衣。13点左右,到了3、40个朋友,其中大多我
是第一次见。联欢会开始,吴义龙首先说这是一次单纯的联欢,不涉
及政治内容。于是大伙儿有的唱越剧、京剧、黄梅戏,有的唱歌曲,
有的表演魔术。但我始终一言未发。联欢会进行了4、50分钟,便衣
警察开始把祝正明、毛庆祥、吴义龙、王荣清等人一个个地叫出去谈
了几分钟。后来一个穿警服的人过来问我是否是王金波,我说是,他
就把我带到了几百米外的闸口派出所。
在派出所二楼一间办公室里,这个人要去我的身分证后对我进行了盘
问,主要问我是怎么同浙江朋友认识的、什么时候来的杭州、目的是
什么、这些天住在哪里、干了些什么、今天到会的人认识哪些,等
等。我如实回答后看了遍笔录签字按手印,被带到楼下一间办公室。
1、20分钟后,一个警察(后知其为副所长)对我宣布我被留置盘问
24小时。于是我被带到隔壁的留置室。
留置室只我一人。我看报纸得知这两天杭州降温,最低温度为零度左
右。我上身穿了一件衬衣、一件薄毛衣和一件春秋穿的外衣,下身穿
了一条衬裤、一条薄毛裤和一条单裤,脚上穿的是单皮鞋,本来就怕
冷的我只觉得寒气逼人,不得不在几平方米的铁笼子里转来转去地活
动以取暖。
18点左右他们把我叫到隔壁的监控室(他们有闭路电视监控我的一举
一动)吃他们剩下的饭,我顺便问副所长能否通知我的朋友给我送件
衣服,他说不行,忍一忍锻炼锻炼,我说受不了,他扔下一句“不
行”扬长而去。
吃完饭我被锁回留置室。屋里除一排5、60厘米宽、3、40厘米高、几
厘米厚的水泥板外啥也没有。我坐了会儿觉得冷继续转圈。没戴表,
也不知啥时候,累了,就蜷在水泥板上迷糊了会儿,不知何时突然被
猛地冻醒,浑身发抖,又起来哆哆嗦嗦地转圈……冻醒、转圈、迷
糊、再冻醒,就这样来回折腾了五六次,天亮了。
上班后没人理我。10点左右两个警察把我带到斜对门的值班室,我向
他们提出,昨天在没有出具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他们究竟是以什么理
由把我带来并留置盘问。副所长过来说不要乱闹了,命令我回留置
室。我要求出具有关手续,他命令两个警察把我推回留置室。
中午他们吃完饭,副所长过来问我吃饭不。早上没人通知我吃饭,我
就反问了一句:“你说呢?”他恶狠狠地说:“我问你吃饭不!”我
说:“你说作为一个人,要不要吃饭?”他掉头就走,扔下一句话:
“不吃拉倒。”
14点左右,一个警察把我带到二楼又盘问了一次。这次我提出了三个
问题:一是今天上午我提的那个;二是他们根据什么法律不允许通知
我的朋友送衣服;三是他们为何早上不给我饭吃,即使要我自己掏钱
那为何不事先通知我。最后我说:“为了抗议你们非法拘禁我,我已
开始绝食。”我要求把这些内容补充进笔录,他写了一两句,我看与
我的陈述内容差距太大,拒绝签字按手印。然后他宣布,上城公安分
局决定对我继续留置盘问24小时。
我又被锁回留置室。就这样,一直到22日下午。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绝
食,40多个小时未进一粒饭,又冷又俄,迷迷糊糊的大脑里只转悠着
出去之后如何饱餐一顿好好睡上一觉。而给我身体最大的伤害则是,
此后不久我就发现肩、肘、膝等关节在阴冷时经常疼痛。
快16点时,我被带出留置室,一个4、50岁的人在走廊里对我说:
“以后不准再来浙江,只要你来我们就把你赶出去。”我反问:“你
凭什么法律规定不准我再来浙江?”他说:“我们不管那么多,只要
你再来浙江就把你赶出去。”然后他要我等一下,说还有别人要见见
我。
他上楼几分钟后带下来几个人,我一看是临沂市公安局政治保卫科警
察侯献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副所长尹振竹和司机
韩茂文,还有一个人我不认识,稍后即知其为浙江省公安厅警察李光
明。四人把我带到公安厅招待所(庆华饭店)安排好房间,然后去西
湖边的一个饭店。我吃了一个包子,喝了点水,别的什么也吃不下,
原来在派出所里的奢想看来仅仅是奢想了。
他们带我逛了会儿太子湖公园和六合塔,回到招待所后侯献合又和我
找到吴义龙和王荣清取走行李。听吴义龙讲,那天只抓了我一人。
当晚我们在公安厅招待所吃了一顿饭。吃饭的有八个人,除我和侯献
合、尹振竹、韩茂文、李光明外,还有杭州市公安局警察缪舜,是侯
献合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同学,一个姓朱的,跟尹振竹(山东沂南
人)是一个村的,在浙江嘉兴一个军工厂当团级军代表,还有一个则
是朱某的司机。这顿饭据说花了1,000多元钱,我算是开了眼界。
23日早上约5点我们就起床,到嘉兴时天还未亮。吃完早餐我们跟朱
某分手,到苏州逛了逛虎丘公园、一个园林和一座大寺庙。午饭后到
了南京,他们先是去了一个小规模的军队医院看了一个病人,然后跟
我一起去了中山陵。这是我第二次到中山陵拜谒中山先生,不过没想
到是以这种方式去的。然后继续往北赶,晚上在洪泽吃锅贴,22点多
到达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
当晚我在值班室跟几个联防队员一起看电视,困了我就躺在连椅上睡
了会儿。24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政治保卫科副科长张锋、已经内退
的前科长宋某、兰山分局政治保卫科女科长董某对我进行了盘问。期
间董某问过我好几次现在想不想退出民主党和民运,我说不,我宁肯
坐牢也不退出。25日晚22点,尹振竹在张锋、五里堡派出所所长王明
启及两个值班警察的陪同下,向我宣布48小时留置盘问已结束,明天
起对我治安拘留(行政拘留)15天。我看了下告知书,上面写的是
(凭记忆):“散布谣言,故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我指出这全是
捏造,是非法的。他们要我接受现实,我考虑了一下就签字愿意接受
处罚,不陈述不申辩,但同时声明保留以后我对他们对我的迫害起诉
的权利。
26日15点左右,尹振竹将《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管理处
罚裁决书(第99257号)》交给我,我的正式罪名是:“扰乱社会秩
序”。我在另两份已经记不起名称的文件上签了字,他们把我送进拘
留所。
我在拘留所门口被搜身后被送进5拘室。这是个小拘室,已有两人,
一个是前天到的小孟,未能收回单位2万元贷款,另一个是昨天到的
诸葛守君,快50岁了,去年秋天曾开拖拉机肇事后逃跑,两人也均为
15天。东边6拘室住着两个劳动号,西边4拘室是个女号。我是春节后
第6个进来的。当晚又进来两个女号。
前两天平安无事。所里的规矩是,周一至周五每天三顿饭,周六日两
顿。饭菜一天就值两、三块钱,这一天12元的伙食费中的大部分被拘
留所“创收”了。每天只有吃饭时出来,警察催着我们吃完饭就马上
又锁回拘室。
28日是星期天,两顿都是油条。现在人少,吃得还好一些,以后天天
是黄色的馒头,早上吃咸菜,中午的汤菜掺了不少“政府”(被拘留
人员对警察的称呼)们的剩菜──也就是说,我们还能天天见荤。这
天下午是不到17点吃的,由于一天两顿饭,开饭前早饿了,吃得较
多。约一个小时后,我无事可干,就用烧焦了的筷子在墙壁上写了下
列内容(凭记忆):
“中国民主党
“公开 理性 非暴力 合法
“1998年6月25日,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
注册。9月6日,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向山东省民政厅申请注
册。11月8日,24省、市、自治区向国务院递交中国民主党全国
筹委会注册公告。目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以多党制为基
础的政治多元化,实行直接民主选举,建立政治分权制衡机制和
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确保公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捍卫人权
和言论信仰自由,实行军队警察国家化,消除专制腐败,建立自
由、民主、公正、廉洁、和谐与富裕的社会。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
“中国民主党全国筹委会联系电话:0571-6969095;
BP:192-3697085
“联系人:吴义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芳3区53栋4单元101房间
邮编:310016”
写完后不一会儿,诸葛和小孟觉得口渴,从小窗子和门缝里看见了30
岁左右的值班警察(后知其姓王,听他自己讲“6.4”时他所在的部
队曾参加戒严和镇压)来回在女号门前和3个女号(均为20岁上下)
讲话,诸葛就喊要水喝。王某很明显地听到了,但就是不搭理。这样
持续了约4、50分钟,我对王某的态度很气愤,又对诸葛于心不忍,
就拿起窗台上一个碗敲了两下窗子上的玻璃。敲了两下,王某和两个
劳动号蹿了过来。王某命令劳动号开门,进来问是谁敲的。我以为吓
唬两句就算了,所以没吭声。诸葛拿起碗说想要水喝,话没说完被王
某一脚踢到墙边。我没想到他会打人,赶紧说是我敲的。王某冲我瞪
着眼说你出来,我就穿上鞋,走到门口被他一把拽到院子里,说铐你
一夜。我伸出双手说你铐吧,他命令劳动号去拿手铐。他说不准大声
喧哗你知道不,我说到今天晚上为止没有任何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
规定。我又说你明明听到我们要水喝却不给,你多行不义必自毙,并
连说了两遍。
谁知这话把他惹火了,他猛然从两、三米外冲过来照我脸上就是一
拳。我没想到他竟会打人,平时我从不打架、也不会打架,就条件反
射地用手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他几下把我打得躺倒在地上,背向我的
头骑在我身上又打了几下,我用力抓住他的上衣,左手无意中抓到他
的BP机链子。他猛地用力一起身,我左手来不及松开,BP机被一
挡啪地飞走了。他火冒三丈,在两个劳动号的帮助下用脚踢了我的胸
部几下,把我的头连按带跪了几分钟后把我拉起来,也不管我的鞋子
已掉,把我拉起到办公室走廊的水泥柱边,一开始他要把我背向环抱
柱子铐起来,铐不上,就把我面向柱子铐上。我体质本来就弱,这一
折腾一点劲也没了,就慢慢地活动着手臂瘫坐在地上。
几分钟后王某从五拘室出来大声喊着“他写了反革命标语,保护现
场,报告分局”,跑过来打开我的手铐,在我未来得及起身的情况下
把我拽到七、八米远的另一根柱子上铐起来。不一会儿所领导来了,
跑到办公室里去。大约20分钟后,一位领导模样的人把我的手铐打
开,带到一间办公室。
这人姓刘,是副所长。他问是怎么回事,我就如实讲了一遍。后来所
长老傅和警察老姚也来了。他们说乱涂乱画大声喧哗是不对的你知道
不,我说我进来两天了没有任何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规定,而且墙
壁上别人已写了不少东西;但是我想口渴要水喝却不给恐怕不符合管
理规定,动辄打人铐人恐怕也不符合管理规定。他们说乱涂乱画大声
喧哗是不准的,在拘室里没事就闭门思过,还说和值班警察打架并把
他的BP机摔坏了是妨碍公务。我说第一我无过可思,第二今晚我是
正当防卫,BP机摔坏了也完全是无意的,这件事本来就是王某引起
的。最后他们在大约22点把我送到六号大拘室,原来他们怕诸葛和小
孟“破坏现场”已将他们转移到六号。同拘室的其他人看得清清楚
楚,我的眼睛青肿、眼角流血,胸部和大腿各几块紫痕,五、六天后
才痊愈。拘留所医生次日看见后并未给我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第二天,我们在院子里蹲成一排吃饭时,警察们照常围上来看着。一
个姓张的警察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恶狠狠地说:“敢跟共产党对着
干,搞多党制,你算老几,先把你吊上三天三夜再说!”我没理他,
他停在我面前咬牙切齿地说:“还吃饭!踢你几脚!”我眼睛瞧也不
瞧他:“你敢!”在刘副所长的制止下,他终于没敢打我,但以后对
我一直很敌视。
第三天,即2日上午,诸葛被叫出去。几十分钟后他回来讲,一个女
的问了他前天晚上的事,并作了笔录。我听他的描述,知其为分局政
保科的闫某。其时小孟已被提前释放。一会儿我被叫出去,果然是闫
某,还有分局政保科董科长和五里堡派出所警察庄胥荣。董科长显然
是想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还要我陪BP机。我当然不吃她这一套。后
来市局政保科侯献合也来了,问了一些情况。问完后董科长问侯献合
怎么办,侯献合说看分局怎么处理吧。他们走后几天没过来。
6拘室的人员渐渐多起来,曾达到过17、8人。人多就热闹了,大家都
讲故事,当然下流的占多数。还好,大伙儿没有逼我讲下流故事。但
我极不习惯这种环境,所以很少说话,有时就给人讲民主党和民运的
故事。自由民主的理念大家不易接受,对公开与非暴力两条原则,大
都反对,尤其是对于公开活动,认为这样搞不可能成功。他们的思维
方式还停留在共产党的老一套上。大家大都这么讲,我深深体会到了
方励之先生在《重访卡普里》中描述的那种心情,并深深感受到了思
想启蒙的重要性。拘室里当然对刚来的新号不客气,尤其是小偷之
类。不过我们的“号长”(即“牢头”)似乎比较仁义,基本上没有
挨打的。但有两个很凶的年轻人老是想“开庭”,说话不讲道理,做
事很霸道,要不是“号长”拦着,他们早就揍人了。
警察中大多数还不错,没有再打人。有一个5、60岁的腿脚不方便的
警察说话一直不客气,骂我们是社会渣滓,活着也没什么用。大家背
地里学着他号令我们排队时的口吻骂他:“向右看齐!瘸子站直!”
再一个就是那个老张,在11日下午给我们记档案时故意让我们在墙边
蹲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的腿全都麻了,另一个警察老姚看不惯了才让
我们站起来活动一下。这个老张还不懂装懂,硬说柴玲(柴玲的老家
日照原属临沂,“6.4”后柴玲的名字在当地几乎家喻户晓)和我们
“是一伙的”,柴玲“也是民主党的”──其无知与蛮横已到可笑的
地步,我就懒得与他争辩了。
8日市局侯献合又来问我出去后打算怎么办,我说出去还去杭州打
工。他说看看能不能帮我找份工作,我说也行。
11日上午五里堡派出所王昌生过来要我写具结悔过书。我不答应,他
说把那天晚上的情况说说就行了。我一想也行,正好借机会讲一下实
情,就把28日晚的情况写了一下,最后承认乱涂乱画大声喧哗不对,
同时写明这是在没有任何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发生
的,所以主要责任并不在我。
下午侯献合来对我讲找工作的事暂时不好弄,并说我父母已知我被拘
留的消息,明天要来看看,所以明天上午让我等着,他来接我。
晚上尹振竹过来让我重写具结悔过,说打架的事就不必提了,那件事
情已经过去,只讲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的事。我说必须把当时没有任何
人向我宣布过任何管理规定的事实写上去,否则我就不写。他勉强同
意,我就写了一份具结悔过,并加上在那以后我的确再未违反任何管
理规定的内容。傅所长过来后我让他证明了那天以后我的确如此。尹
振竹仍不满意,可又说不出什么。
第二天即12日上午11点半,侯献合来把我叫出去,我老家莒南县公安
局政保科唐科长与我父亲一起来接我。父亲见到我很心疼,但我只是
说没什么,也没把挨打的事说出去(到现在我也没告诉父母)。我们
先到五里堡派出所取出我的行李,我理发洗澡,与他们及莒南县公安
局政保科副科长张学云(女)及其妹妹一起去吃午饭,然后侯献合与
我们分手,唐张两科长带着我与父亲回了莒南县公安局,此时已近14
点。
在县局政保科,没有见到与父亲一起来的母亲,估计是没等到我们就
已先回家。后来我听说父母是上午9点多来的,县局本来通知让我父
母一起去临沂,估计可能是因张学云的妹妹一起“搭便车”去临沂,
而把我母亲挤掉没去成,并害得母亲等了那么长时间。张学云让我等
一下,说有个局长要见见我。大约一个小时后,一个姓王的副局长
(后知其叫王春思)过来同我谈话,摆出架子教训我,我不理他这一
套,说我随时准备坐牢,他就气哼哼地走了。
不久侯献合又来了,说有些事情还要和我谈谈。他先安排县局政保科
朱茂泉(说来可笑,他是我初中的同班和同桌同学)陪我回家,于是
我就回到5公里外的家──十字路镇东良店村。母亲见到我很心疼,
我才知道,10日下午县局唐科长和朱茂泉来我家通知我父母说我“已
被劳教三年”,父母才知我已出事,母亲当时都吓哭了;11日下午又
通知我父母于12日和县局一起去临沂接我,而此前县局已去我村明里
暗里调查过我家的情况好多次了。然后我们一起吃饭,大约21点朱茂
泉说县局局长王兆典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想见见我,就用他带的手机
打电话让侯献合唐科长来接我们。
他们把我带到县府招待所,说王局长出差还没回来,今晚就先住这
儿。我说已和父母讲好要回去,侯献合说算了吧,明天我们一起去你
家。当晚侯献合单独和我谈了会儿,他说中午他回局里后听说有人反
映我在拘留所里“胡说八道造谣惑众”,所以他又过来要和我好好谈
谈,休息两天后回临沂帮我找工作。他还说我在拘留所和警察打架的
事就过去了,我说那不行,你们算完我还不算完,我保留以后起诉的
权利。我要求给浙江朋友打电话,他不同意。次日上午9点左右我与
侯献合朱茂泉又去我家,半路上遇见父亲,父亲说昨夜他与母亲一夜
未睡门也没关,我对侯献合朱茂泉说这样的事情以后不能再发生。在
我家里坐了一个多小时,中间我出去挑水侯献合也陪着我。他们又把
我带回招待所,临走前让我拿了换洗的衣服,说给我找工作,几天就
回来。
这几天下雨,我感冒了,就待在招待所里。又住了一夜,除唐张两科
长过来一次外,原来朱茂泉说要见我的王兆典根本未露面。次日侯献
合带我去东边的岚山港、石臼港转了一圈后在日照市府招待所住了一
夜。在石臼港,我们下车看了会儿大海。当时正下着毛毛细雨,我迎
风而立,看着汹涌澎湃的大浪前仆后继地拍向我的脚下,我想,民主
浪潮终如这大浪一样,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15日下午14点左右回到临沂五里堡派出所。侯献合出去一个多小时后
又回来带我去离我厂很近的五里堡居委会办的水泥厂给我找工作。那
里条件很差,工资只有300元左右,我当即表示不同意。回派出所侯
献合让我填了份商调表,又陪我聊天看报纸,出去吃完晚饭于19点多
把我送回厂里宿舍。
我终于获得自由了。从杭州被抓到现在一共23天我丧失了自由。当晚
我打电话给祝正明,才知吴义龙已被送回安徽老家。17日上午侯献合
找我说工作不好找,问我怎么办,我说那我就去杭州。25、26日他又
找我两次随便聊了聊,27日我启程,28日早上到达杭州,又见到了浙
江朋友。
据卢四清分析,这次我被拘留可能与两会有关。我想他的分析是对
的。1997年8月28日我因给韩东方写信首次被临沂市国家安全局秘密
搜查宿舍并传唤后,中共十五大期间他们天天去我厂找我,我正好回
家了(当时全厂停产),十五大结束后我回厂里他们却又不找我了。
去年2月17日我去北京出差刚一周就被公司总经理突然紧急召回并调
往技术质监部,直到11月一位副总才告诉我系国家安全局所为。9月
我参加组党,10月24日~11月6日,被五里堡派出所的警察白天带到
所里,晚上陪我回我宿舍睡觉,几乎同时谢万军、刘连军也发生类似
遭遇,据估计与北京人权会议有关。元旦前开始突然警察每周至少找
我两次,后来据猜测可能一是与胡锦涛视察临沂有关,二是两会前夕
又要加强对我的控制。看来一到某些敏感时刻警方就要对我采取一些
措施。现在“6.4”十周年祭就要到了,他们将要怎么着我呢?我拭
目以待。我将本着公开、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以甘地为榜样继续从
事民运活动。如果有一天我死在狱中,那就要么是绝食至死的,要么
是被打死的──十年前的“6.4”英魂正是这样想这样做的。
我愿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奉献毕生的精力。我将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
去,除非我死了。
(1999年3月31日凌晨,浙江杭州西子湖畔)
【作者注】整理时略有改动。
(2005年8月3日,山东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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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悲泣
今天,一个阴冷的冬日,刚刚看到了宾雁先生去世的消息。
不想说任何话,也没有与任何人作交流的心情。
我想到了三年前,想到了三年前王若望先生去世的情景。记得也是客
死他乡,记得也是有家难回……
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说了真话?难道就是因为有了良心?难道这
就是说真话人的下场?难道这就是有良心者的结局?
我们的政府呢?你们知道此事吗?难道是做了君王就应该不要做人了
吗?不要了公正还要不要天理???
我们的人民呢?你们知道此事吗?你们知道他们都是些“没有妻儿”
只有你们的人了吗!你们知不知道他们是中国的良心、他们是中国的
希望???
没有了良心的政府是专制残暴的政府,没有了良心的国家是没有希望
的国家,没有了良心的社会一定是个腐烂透顶的社会!……
我们不能没有良心!中国不能没有良心!我们不能让良心死去!
良心死了社会就死了!良心死了国家就没了!良心死了人民就麻木
了!
记得当时若望先生去世,我写了一副对联:
“若望国家前途,非民主不能救焉;
倘言民运现实,是同道就当励之”。
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为了让良心有处安家,为了让宾雁先生今天的
现实不至成为我们明天下场,我们所有人都要向宾雁先生学习,抱守
良知,坚持真理,通过奋斗,尽早实现中国的民主宪政!
再写三副联,悼宾雁,勉同仁:
客死他乡,取义天下
魂归故里,完节中华
宾雁归来兮,九州地是良心冢
恶鸟快去吧,十字架乃暴政家
坚持良心,捍卫真理,并言才子汉子
炳彰正义,抱守信条,合力民主人权
【注】对联里“若望”即指“王若望”;“励之”即指“方励之”。
“炳彰”即指“王炳章”;“并言”即宾雁的谐音。
(200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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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侵犯公民出版自由权利的行政 │
│ 诉讼案于2004年10月27日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受 │
│ 理,并于2004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
│ 四楼第九法庭进行一审开庭。一审庭审是简短而且高效的, │
│ 一个小时多点的时间,其间还休庭了20分钟,随后就当庭宣 │
│ 布冯正虎败诉,一审就草草走过场。 │
│ │
│ 冯正虎于2004年11月30日收到判决书后,于12月10日向上海 │
│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1月14日收到上海市 │
│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2005年1月27日开庭审理, │
│ 但在开庭的前一天冯正虎接到曹洁法官的电话通知,被告上 │
│ 海新闻出版局要求延期开庭,理由是被告代理人出差没有回 │
│ 来。时隔一个月又接到法院通知,2005年2月28日上午9:00 │
│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谈话,法院也就省 │
│ 去了公开庭审的麻烦。谈话后三天,就邮寄出一份法院的行 │
│ 政裁定书。 │
│ │
│ 二审的裁定书避而不谈上诉人冯正虎提出的原审法院(上海 │
│ 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不公正的实体问题,而是索性剥夺 │
│ 上诉人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 │
│ 了。二审的法院在搞笑,但冯正虎还是很认真地于2005年3 │
│ 月17日下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诉。2005年7 │
│ 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复查冯正虎的行政申诉 │
│ 案(2005沪高行监字第113号)。但是,这个连小孩也知道 │
│ 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却又一次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
│ 院的法官困惑得无法判断,苦恼了8个月之后,还是作出了 │
│ 徇私枉法的判定。居然在中国坐牢也不能作为人身自由受到 │
│ 限制的证明,或许中国没有人身自由罚一回事,监狱内外的 │
│ 人都在享受同样程度的自由。 │
│ │
│ 如果上海的这些法官有过坐牢的体会,就不会把人身自由受 │
│ 到限制看得那么轻松,也会感受人身自由罚的残忍与痛苦, │
│ 就不会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
│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更不会在审判中草菅人 │
│ 命,而是依法秉公审判。但是,只有等自己亲身体会到才有 │
│ 感悟的人是不配做法官的。 │
│ │
│ 冯正虎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剥夺冯正虎出版自由权利 │
│ 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批复是否应当撤销?谁来保障《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的公民权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
│ 权法》第10条的著作权?冯正虎在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提 │
│ 篮桥监狱的三年囚徒生活是否算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这些答 │
│ 案是明摆着的。但是,上海的这些法官还是敢违背法律,冒 │
│ 天下之大不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依照诉讼程序把这 │
│ 个案件一脚踢给最高人民法院,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法 │
│ 官是如何审判?我们也将拭目以待。 │
│ │
│ 本文集汇编: │
│ │
│ (一)行政申诉状──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二)行政申诉状──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 │
│ (三)行政上诉状──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四)行政起诉状──致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
│ (五)司法文书。 │
│ (2005年11月28日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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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行政申诉状──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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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冯正虎,男,1954年7月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现住
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电话:021-55225958,E-mail:
fengzhenghu@hotmail.com
申诉人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高行监字第113号驳
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不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高行监字第113号驳
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
一中行终字第20号行政裁定书。
2、请求对本案再审,依法公正处理,撤销被告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的沪新出〔2000〕电子第047号批复。
事实与理由
坐牢服刑的人是受到人身自由罚的人、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判断是
公认的。一个牢笼中的囚徒连生命受到威胁时都无法自助,根本不可
能象自由人一样完整地去行使诉权,因此为了保障犯人的申诉权利,
国家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作了特别规定,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因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
在起诉期间内。”这个司法解释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
条规定的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但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上海市行
政部门及法院的部门利益与权威可以公然违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释、歪曲事实,损害法律的权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
二审时回避上诉人冯正虎诉状提出的原审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
院)审判不公正的实体问题,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也没有在法律规
定时限里对上诉人冯正虎的诉状作出辩驳,道理输了就索性剥夺原上
诉人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冯正虎
2005年3月17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这个连小孩也知道
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却又一次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困惑得无法判断,苦恼了八个月之后,还是作出了徇私枉法的判定。
面对上诉人冯正虎的上诉状里提出的问题不敢对质,更不敢判定,因
为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既没有道理,又没有法律依
据,而上海的法官及权势者也没有胆量敢直接对抗宪法法律及以胡锦
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倡导依宪治国的政治方针,这场官司肯定是以
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败诉为终。但是,上海的法官及权势者已经习
惯于不可一世,决不会认输,他们就找出一个在一审立案时已认可的
法律事实、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企图来挽救这场败局。上海法官是
精明的,又一次耍上海人的小聪明,捡软的欺。他们故意制造一个司
法程序的错判,拖延审判时间,推迟败局的出现。所以,他们敢公然
亵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以官僚为本、没
有法律信念的这些上海法官的眼里,最高人民法院是什么东西,也不
过是比他们的法院仅高一级的部级单位而已,冒犯了又怎么样,管钱
管人的党政部门是不能得罪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还算有点心虚,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一中行终字第20号行政裁定书里,通篇找不
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43条,也闭眼不见冯正虎的坐牢事实,故意装傻,作出错
判,就象搞笑一样。相比之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比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造假的胆子更大,真是胆大妄为,居然在白
纸黑字的《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上也敢造假,难道他们不在乎当事
人会把这份司法文书呈送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也会公诸于众,
还是以为所有的人都是白痴。读一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本案法官
所编造的事实与认定:“你于2004年10月20日向卢湾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时,对于你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致使你耽误法定
起诉期限事由,并未举证予以证明。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你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最高人民法
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1条、第43条规定,裁定对你的起诉予
以驳回并无不当。”事实上,冯正虎在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时,正是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提供了冯正虎的刑事判决
书、监狱的释放证明书以示证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事实,卢湾区
人民法院法官才依据法律与事实予以立案,并进行一审审理。冯正虎
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事由,是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
院一审审判不公正的实体问题,根本不存在立案未被受理的程序问
题。这些起码的立案程序与法律条文,一审的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法官也是懂的。现在道理输了,二审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
一次申诉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就要耍赖,可以不遵守游戏规
则,让下级法院也背黑锅。
申诉人冯正虎没有遇到自然灾害及被流氓或黑社会组织绑架等不可抗
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他根本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诉人冯
正虎所遇到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1条、第43条的条款中均有明文规定。
起诉期限的有效时间
=二年起诉期限
+三年在监狱里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时期
-四年四个月
(2000年6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经加减计算,起诉期限的有
效时间还有八个月,申诉人冯正虎的起诉没有超过起诉期限。不是申
诉人冯正虎对法律的误解,而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
歪曲。当然,如果上海的这些法官有过坐牢的体会,就不会把人身自
由受到限制看得那么轻松,也会感受人身自由罚的残忍与痛苦,就不
会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43条,更不会在审判中草菅人命,而是依法秉公审
判。
申诉人冯正虎在狱中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主编《审判监督
指导与研究》(2001年第1卷)一书,沈德咏大法官说,“法院是最
讲理、最讲公正的地方。”是的,因为在这个地方,有尊重法律、兼
听则明的法官,是他们主持公道,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但是,如果
法官的素质低下,甚至背叛法律,这个地方还会讲理与公正吗?肯定
不会。没有司法公正的法院就没有公信力,它根本起不了伸张社会公
正、保证社会和谐的作用,而是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祸根。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已是一个不讲理的地方。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2条,特向最高人民法
院提出申诉,请求依法再审,以示司法公正。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
2005年11月28日上海
附件:
1、冯正虎的《行政申诉状—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份
2、冯正虎的《行政诉讼状—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份
3、冯正虎的《行政上诉状--致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份
4、原告诉讼代理人杨绍刚律师的代理词1份
5、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答辩状1份
6、冯正虎的狱中实况—致上海市提篮桥监狱长的信1份
7、《以宪法权利出招》(《方圆》杂志2004年12期)1份
8、司法文书:原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再审驳回通知书复印件
各1份
9、书证9份
A、《释放证明书》一份
B、来自上海市市长的称赞
C、同济大学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书一份
D、同济大学出版社关于《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中文
简体版》(CD-ROM)的出版申请一份
E、同济大学出版社书号及其书面指示一份
F、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批复(2000年6月)一份
G、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
大选题备案办法》一份
H、《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中文版/日文版在上海国
际工业博览会上获得一致好评与作者遭受冤狱的图片一份
I、《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中文版的宣传广告单一份
本申诉案相关法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
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0条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
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
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
◇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
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
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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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行政申诉状──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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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冯正虎,男,1954年7月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现住
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邮编:200433,电话:021-55225958
申诉人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一中行终字第20
号行政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1、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一中行终字第20
号行政裁定书
2、请求对本案再审,依法公正处理,撤销被上诉人上海市新闻出版
局的沪新出〔2000〕电子第047号批复
事实与理由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合议庭避而不谈上诉人冯正虎提出的原
审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不公正的实体问题,被告上海
市新闻出版局也没有在法律规定时限里对上诉人冯正虎的诉状作出辩
驳,而是索性剥夺上诉人冯正虎的诉权,连做做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
也不要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沪一中行终字第
20号行政裁定书认为,“原审法院受理上诉人冯正虎的起诉不当,本
院应依法予以纠正。”原审法官也要喊冤了,他们当时也是依法受理
立案的。现在理输了,就可以不遵守游戏规则,让下级法院背黑锅。
这些起码的立案程序与法律条文,原审法官不会不懂吧?
申诉人冯正虎2000年6月20日得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沪新出
〔2000〕电子第047号批复的内容。而且,被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作
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时,均未告知公民、法人的讼权及起诉期限。申
诉人冯正虎于2000年11月13日被拘留,并于2001年6月7日被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上海市提篮桥监
狱关押至2003年11月12日。2004年10月20日申诉人冯正虎向原审法院
提起行政申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第
43条。
起诉期限的有效时间
=二年起诉期限
+三年在监狱里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时期
-四年四个月
(2000年6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经加减计算,起诉期限的有
效时间还有八个月,申诉人冯正虎的起诉没有超过起诉期限。应当提
醒的,申诉人冯正虎不是在监狱里从事狱警工作,而是度过三年囚徒
的岁月。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2条,特向法院提出申
诉,请求依法再审,以示司法公正。
此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2005年3月17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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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卓华牧师二审维持原判
据北京律师滕彪提供的信息,蔡卓华牧师被控“非法经营案”,12月
2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宣判,四位被告均被维持原判。
2004年9月11日,在海淀区一公汽车站等车回家的蔡牧师被三名安全
部便衣绑架带走。蔡牧师的太太肖云飞和她的哥哥肖高文,嫂嫂胡锦
云于9月27日在湖南衡山县被捕。因蔡牧师夫妇在家庭教会的大量工
作,公安部开始将此案定性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渗透
案”。当局为了避开宗教迫害之嫌,而继以“非法经营罪”名起诉
蔡牧师。
蔡卓华牧师于2005年7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三庭受审。11
月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游涛法官宣判蔡卓华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蔡牧
师的太太肖云飞和她的哥哥肖高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
半。肖高文的太太胡锦云被宣布免予刑事处分。
事后,蔡卓华授权律师团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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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治的“蛮荒之地”?
广东汕尾的武装警察开枪杀人了!武警们荷枪实弹甚至出动防暴装甲
车对付的是一群失去土地和海湾湖泊而生活无着的沿海渔民。这些渔
民因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母亲湖”被廉价占用而表达了一
些不满,去政府部门表示了一点抗议。于是乎,不知道是哪一级的上
级领导认定:他们该杀!不杀不足以维护“稳定”大局,维持“和谐
社会”!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正承蒙广东公安部门的“抬举”,刚刚被迫从原
在深圳打工的公司辞职(当地公安同志多次骚扰到我公司老板和经理
命令公司必须辞退我,且给我的多位朋友下达“任务”要求他们“配
合”公安部门做我的工作劝我离开深圳),终于如深圳公安同志所愿
离开了深圳,到外地朋友处流浪。那天在北方一座海滨城市清冷的早
晨,我正由当地一位朋友陪同前去一高校欲为自己另谋“饭碗”。在
学校办公室走廊,朋友接了一个手机电话。接着我诧异地发现,一位
七尺昂藏的汉子居然悄悄流泪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我觉得自己
不便多问。片刻平静之后,他告诉我原委:刚才是一位国外留学生打
来电话,告诉他广东汕尾东洲村失地农民的上访维权活动在前一天遭
到政府部门武力镇压,武警开枪射杀维权农民,甚至出动了防暴装甲
车,据当地农民提供的消息称,至少已有六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个消息令我和朋友均顿感心情沉重!身为律师的朋友更因他此前曾
接到过村民邀约欲委托其为代理律师,却因朋友所在地司法局的阻挠
而最终未能接案不停自责!他痛心而内疚地说,如果自己当初接下这
个案子,或许一定程度上能有机会阻止悲剧的发生。
我想宽慰朋友说这不是你的责任,即便当时你介入了这个案子,也未
必就能阻止今天的悲剧,而自己却极有可能成为了另一个朱九虎或郭
飞雄……终于我无言。
随后的几天,我们时常议论到这个话题,也关注着网上披露的点滴新
消息。由于当局全面封锁出事的汕尾东洲坑村并禁止海内、外媒体的
自由采访报道,我们只能听到一些流传于坊间的“传闻”和看到“广
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事发五天后通过《新华网.广东
频道》披露的“官方消息”。据“官方消息”称:“‘12.6’事件
是一起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严重违法事件,执法干警在执法
过程中被迫鸣枪警告,由于现场非常混乱,造成误死误伤,共有三人
死亡、八人受伤,其中三人重伤。”“村民手持大刀、钢叉、木棍、
炸药、汽油燃烧瓶、鱼炮,围攻、袭击风力发电厂主控楼,大量投掷
鱼炮和汽油燃烧瓶,导致厂内多处起火……并向现场执法干警发动暴
力袭击,不断投掷石块、鱼炮、汽油燃烧瓶等……在现场十分紧急的
情况下,执法干警被迫鸣枪警告,由于当时天色已黑,现场非常混
乱,造成误死误伤……”而民间“传闻”则与“官方消息”相去甚
远,包括死亡人数,当地村民也认为远不止三人!12月17日,“汕尾
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再次向《南方日报》等当地新闻媒体重申:
“‘12.6’事件是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甚至对我现场执法
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从今年6
月分起,当地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对建设中
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征地补偿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封堵省道厂道、阻
挠电厂施工、扣押车辆人质、攻击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等过
激甚至违法行为,要挟政府满足其无理要求。政府一直对此保持高度
克制,做了大量艰苦、耐心的工作,时间长达数月之久,事态逐步正
在可控范围内由大化小,问题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
况下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不肯善罢甘休,为继续扩大事态,
把闹事范围扩展到离东洲坑村八公里开外的施公寮村,把攻击目标指
向与东洲坑村并无征地关系的风力发电厂。12月6日对坐落在施公寮
村的风力发电厂实施打、砸、烧严重违法行为,设置路障封堵道路,
向现场执法民警大量投掷鱼炮、汽油燃烧瓶等,从而酿成严重违法事
件。
目前,事态已得到控制,有关善后处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而据海外媒体想方设法突破重重封锁对当地目击者的有限采访认为,
死亡人数在十几到20人左右,超过50人受伤,另有数十人失踪下落不
明(因警方至今仍在缉捕一些“闹事”村民,部分村民被迫逃亡外
地)。海外媒体报道并称官方捏造死因强迫死者家属签字,一些家属
至今未见死者遗体,有死者遗体被直接送入火葬场毁尸灭证等。
对海外媒体报道与官方口径的截然不同。有海外媒体质疑:如果当局
所言属实,何不允许记者自由采访报道?让记者自由采访村民,看他
们怎么说,到底补偿是否合理?“12.6”事件起因、经过如何?有
多少人被打死?是怎么被打死的?为何要对事件发生地采取严密的新
闻封锁?──从老式的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国内传媒报道这一事件,到
运用最先进的互联网过滤和控制信息流通技术,设置过滤词禁止国内
网站张贴有关信息,禁止搜索引擎搜索和事件相关的关键词,甚至连
美国的Google网站都不能例外──所有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那就
是阻止全国人民了解事实真相。
一面如窃贼掖赃般掩盖着事实,一面却摆出“真相”的脸谱要挟公
议;早已从道义的底线跌落深渊,却俨然以“正义在握”的旗号威吓
民众。对广东地方当局的目无法治蛮不讲理,笔者是深有切身体会。
半年来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所见所闻,令我不禁怀疑:曾在近代史
上发源了康梁“戊戌变法”和孙中山推翻帝制的“革命”而深刻影响
中国历史进程的广东,在改革开放之初凭借广东人“敢为天下先”的
精神不但充分利用“市场经济”优势创下经济发展奇迹,同时也在南
中国开创了中国大陆相对言论自由一隅阵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曾经的《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的广东,如今竟已沦为法治
的“蛮荒之地”?
近半年来,深圳警方连续两次蛮横剥夺我的工作权利,却心虚地不愿
给我出具任何纸面的证据手续,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这种卑劣行径在
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当他们当面无理指责我“你在这里影响到深圳
的‘安定’,希望你最好哪来回哪去”,我要求他们给予我正式的文
件手续告知我依据哪一条法律法规须将我“逐”出深圳时,他们无言
以对;而在他们向我深圳的朋友下达“任务”要其“配合”劝说我离
开深圳时,朋友被告知我在深圳“不受欢迎”的理由有三:一是和朋
友去了趟番禺看守所试图探望郭飞熊先生卷入“群体性事件”;二是
接受“海外敌对势力”控制的外电采访;三是我在深圳交往的一些人
都是些有问题的“不安定分子”,那位仍在“体制内”就职的朋友当
即不以为然地反问:“就这些?你们这些理由也统统摆不上台面
啊。”
与我个人的遭遇类似,在广东的其他朋友也“有幸”体验过:《观
点》网站站长野渡君因坚持不懈开办独立人文网站,屡败屡战,非但
网站频遭封杀至今已被关闭近50次,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生存空间也一
再受压。他在广州租住的居所被当地公安不断骚扰房东,致使其一年
内被迫搬迁四、五次。警察甚至“株连”到家属多次骚扰野渡妻子工
作的公司,要求其公司辞退她或将她调离至广州以外偏远地区的分公
司;另一位网友烟波渔者则在今年5月因在网上报道深圳反日游行的
有关情况而被深圳警方无理羁押审查80来天,后虽因找不到任何够得
上“起诉”的“证据”而被警方无奈释放。警方却还是禁止他从事原
先的媒体记者工作而使他丢掉了工作。当他在中山市另谋得一份商场
打工的工作后,与我的情况相似,“闻讯”的中山警方也向其工作的
商场打去电话告知此人“有问题”不得聘用,迫使其不得不辞职离开
中山。不久前广州番禺太石村农民不过依法罢免选举村委会,结果却
是村民委托的法律顾问郭飞熊先生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抓
捕至今系狱;几位村民代表也遭逮捕被关押至今;另一位为村民提供
法律援助的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吕邦列先生竟在陪同外国记者前往
采访时被当地基层政府雇佣打手行凶殴打至昏迷,并两次被强制送返
原籍;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陪同郭艳、唐荆陵两位律师前去太石村正
常履行律师职责时,也被基层政府雇佣打手追打险遭不测。而一月前
郭艳、唐荆陵两位接受太石村民委托的律师,已在合同期内被所在律
师事务所无理解聘。
上文我的那位律师朋友认为:汕尾事件中若村民果真有“暴力袭警”
行为在先,地方政府也有需检讨反思之处:太石村民依法维权的结局
令人心寒!让有类似维权要求的其他地区民众几乎看不到半点希望!
在自身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前提下,民众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甚
或铤而走险采取过激行为,也是有可能的。我想起10月初在广州拜访
艾晓明教授时,艾老师曾不无忧虑地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她认为太石
村村民的维权行动是完全合法的,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最终却
遭至这样的结局,“这让那些村民们怎么想?如何能接受?如果他们
从此绝望,走上对抗的道路,无论对于他们个人,或对整个社会,都
将是悲剧性的。”“郭飞熊们做的事情,其实是在帮助政府化解矛
盾,解决冲突,是真正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却被当作‘幕后
黑手’、‘扰乱社会秩序’的嫌犯抓起来……”
互联网信息时代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已使得政府当局随心所欲将人
民长久置于黑暗之中的蒙昧年代成为过去。面对众目睽睽之下的太石
村、东洲村和更多的民间维权抗争,不知道诸如张德江们的“父母
官”和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下一步将如何应对?是如同外交部发言人
秦刚在答记者问时强调的:“不管怎样,中国是依法治国,处理这些
问题一定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亡羊补牢,在法治的轨道上妥善处
理社会问题缓解矛盾冲突,真正“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
还是继续一面封锁网络封锁媒体唯我独尊,一面持续动用高压“灭
火”令十亿神州俱成“法治蛮荒之地”,直至火山喷发而不可收拾的
那一天来临?这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2005年12月20日于旅途中)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居中国大陆.)
〔转载自《观察》2005.12.20;http://www.guanch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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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村民驳汕尾政府新闻发言人(之1)
〔《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高凌采访报导〕“12.6”汕尾东洲血案
是89年以来中共对手无寸铁中国民众又一次暴力镇压事件。海内、外
各大媒体纷纷报导,各界团体及人士纷纷发表声明进行谴责;与此次
相对也是一如既往的是,中共大小媒体在事件发生后一片寂静,五天
后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虽打破沉默,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回答。
12月17日,“12.6”事件案发后的12天后,《南方日报》刊登了
《汕尾市人民政府就“12.6”事件答记者问》一文,被视为至今为
止中共官方的正式反应。而几小时后,该网页便无法打开。就连本月
10日中国官方媒体的表态也无法搜索到原文。
汕尾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12.6’事件是由极少数人挑起的
打、砸、烧甚至对我现场执法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
件。”一直被外界传媒称为因土地而维权的死伤东洲民众,也被汕尾
政府新闻发言人描绘成了一群“搞迷信、破坏选举、攻击政府的暴
民”。这一定性式的结论,与本报及其他海外各大媒体的追踪报导的
情况节然相反。村民们对政府的言论也逐条进行了反驳,称汕尾政府
在“说谎”。要求中共解除封锁,让媒体自由采访报导。
本着对生命和真实负责的宗旨,《大纪元》记者针对汕尾市政府答复
的11个问题,对多位村民进行了访问。为了村民的安全,现只以文字
进行报导。孰是孰非,事实终将昭雪于天下。
官方定论 村民有话说
在回答“‘12.6’事件是怎样引起的”这一问题,官方和村民回答截
然相反。
中共官方: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说“12.6”事件是由极少数
人挑起的打、砸、烧甚至对我现场执法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
违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从今年6月分起,当地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
滋事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对建设中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征地补偿提出不
合理要求……
村民反驳:不是少数是绝大多数村民,不是打砸抢、是合法上访没人
理。
有90%的村民都支持要回我们的利益,除了村干部之外!其他的村民
都站出来了,政府这样说谎,其实是伤害了一大群人。
从6月分以来,我们一直求助外界,我们不希望发生流血事件。9月分
村代表们开始寻求法律援助,但是广东的律师都不敢受理,后来我们
也找到律师,但是被政府强制阻挡下去,都被警告过,不许管我们东
洲的案件,能说我们是“不法分子吗?”。
从11月2日开始,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汕尾市市长及公安局长,一
直在汕尾的新闻中讲话,声称:“是极少数的不法分子在搞鬼,说东
洲村是非法组织。”早有人告诉我们村民了,他们就在等着上级的命
令了。
从去年年末开始,村民就联名到镇政府和红海湾政府上访,可是政府
一直不理我们。到汕尾市人民政府上访,信访办的人说你们回镇政府
办去;回到镇政府,对我们农民不理不采,还抓我村三位上访的群众
代表!
村民反驳:不是突发事件,是官方早有预谋。
从电视宣传开始,东洲人民也向外界多次求助,有的妇女吓得直哭。
12月5日那天,当时有200多个官兵进驻了火电厂,风力电厂也来了
100多个官兵,把守在那里的村民都吓走了,只剩官兵住在电厂里。
12月6日那天中午,政府先派了公安布置在施公寮村,让官员跟那里
的村民谈征地赔偿问题,施公寮村民不同意他们的解决方案,便打电
话叫我们东洲的村代表过去商量,结果去的两个代表就被一起抓到了
风力电厂,然后,又派刑警到东洲再抓另一个代表。
我们这里的总代表发现情况不对,问派出所为什么把我们的代表抓
走?派出所说不知道,后问市警刑,市刑警说“吸白粉被抓”,我们
代表说:“如果真的在吸,被你们抓到了,我们没办法,一定给你扣
压,但是要求你们放我们去施公寮村的代表。”这几个代表就派几个
人到施公寮村,要他们放人,不同意。
黄希骏、黄希让、林汉如分别打电话给汕尾市政府要他们放人,不答
应,说过几天。政府就是这样一步步刺激几个代表,不答应放人,几
个代表回来开了会,知道政府有计划在镇压了,后派了100个人到施
公寮村要他们放人,不肯,军警就对我们放催泪弹,村民进不去电
厂,他们放了很多催泪弹,村里有人回去拿鱼雷过去(这些是政府批
给我们用来炸鱼的)。根本就打不到他们,风力电厂一点事都没有,
打烂了一些玻璃。
汕尾的电视说:“我们要炸他们的主控楼和变压器及职工。”其实,
他们的主控楼和变压器在风力电厂中间,有几千平方米宽,电厂旁边
还有围墙,我们根本就进不去,围墙里面有很多公安和武警,村民怎
么可以进去?
后来天黑了,听说东洲进来很多武警官兵,在施公寮的村民都跑回
来,后来,在政府真枪实炮下发生了12月6日晚的血案。
东洲村及红海湾火电厂的一些具体情况:
我们这里有二个电厂,风力电厂在施公寮村,属于遮浪街道管的,火
力电厂是在我们东洲五村,我们是属于东洲街道的,自来二村关系很
好,常常互相帮助,我们有什么事,他们就过来帮忙,他们有什么
事,我们村代表就过去他们村商量。施公寮村本来跟我们没有关系
的,就是东洲人民反官僚以来,施公寮村都很支持我们,每月都会送
大米、送菜给驻守电厂的村民吃。
信神是搞迷信,还是民间习俗?
中共官方:黄希俊等人在此前通过“拜神”等封建迷信形式,取得了
东洲坑村民间具有迷信色彩、负责神事活动的“东洲佛爷公理事会”
“理事长”等衔头后……
村民反驳:纯属胡说,要说我们搞迷信,那也是汕尾政府带头搞
的。我们汕尾拜神有着古老的传统,这里有个庙叫座“风山妈祖”,
汕尾政府还建成了旅游区,供观光者参拜。
每年的阴历7月29东洲都会有大型的“佛爷公”的祭神活动,晚上还
会放焰火,是当地最盛大的活动。那一天,很多在外省工作和跑生意
的人都会回乡祭拜的。那些当官的那个不拜?
而我们东洲村从清朝建村开始,每个月的初1、15都要拜庙祭神。从
哪个时候到现在,都有一个帮着村民张罗祭拜事宜的民间组织,现在
叫“东洲佛爷公理事会”,因为有这个风俗,所以,每次拜庙,村民
都愿意办的热闹点,象样点,总的有人帮着张罗。
这个理事呢,就是挨家挨户的收点钱,一块、五块的有,100,200的
也有,都是自愿的,有的回乡客捐1,000块的也有,没谁强迫,大家
愿意。每次都要给大家公布账目的清单。黄希俊是今年9月分,被大
家推选出来,接替原来的人,因为大家觉得他有能力,支持他做,根
本不是他抢着做的。
政府说我们搞迷信,是撒谎啊!因为政府也在搞啊!那些当官的每个人
都在拜神,很多当官的父母也住在村里,他们和别的村民一样都在拜
神。你们记者到当地来问问就知道,政府现在是不让我们讲话。
“砸投票箱”再爆汕尾案中案
砸投票箱是今年的年初的事,从今年开始,东洲湾实行了一个自由投
选村官的“自由投选制”。黄希俊是宋州五村中的东二村的人,也参
加了选举,村中很多人都投他的票,结果黄希俊的票是最多的。
但是选举结果实际上已经内定好了,村官还气黄希俊说:“你票多就
票多,又能怎么样?”黄希俊气头上拿棍子就把投票箱给砸了。当
时,黄砸的时候说:“都内定了还骗我们“自由”投什么票?”村官
就说他在闹事,让派出所多次抓他。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黄希俊才
开始反贪抗争,也得到了绝大部分村民的赞同和支持,站出来的村民
越来越多。
为了建电厂,政府挖农民山坡的土地去填海,村官和电厂的合同上写
的是一立方3.5元人民币,但后来变成了2.5元人民币,中间的一块钱
村民们不知道哪里去了?电厂方面声称已经给了东洲村9千万的资源
费,但是东洲村的账目上没有这个明细。
东洲佛爷公的来历
佛爷公是东洲家乡风俗所叫的名称,原名为:“法王佛祖(地藏王佛
祖)”。
法王佛祖简称为佛爷公,是东洲村建村以来都有的,凡是东洲人民都
会去佛爷公去参拜,求个平安,是东洲当地传统。每年的农历7月29
就是法王佛祖的生日,也就是东洲五社区的最热闹的民间节日,很多
海外华裔和港澳出外的东洲人和出外做生意的人都会每在这一天回来
喜题(捐赠钱给法王佛祖做生日和还法王佛祖香油钱等)。
所谓的理事会,就是要有能力的人来担任这个差事,捐赠钱当天都把
名和钱公布在公布栏上给群众看,一分也不差。
捐赠钱来主要是为法王佛祖喜题,请戏剧团来演出;买香油、水果和
烟花炮等等;修建东洲的大小巷和小路和法王佛祖外景等,都是为大
家作的,这个是历来都有的。
不签书面协议 就是政府的诚意?
中共官方:为解决好东洲坑村问题,汕尾市政府以及红海湾开发区管
委会表现了极大的诚意和忍耐,不断派人与村民进行民主对话,通过
协商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充分表达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的诚意。
村民反驳:来了一批又一批,全是口头的,就是不签协议。
我们的要求很清楚:以前的帐清理出来,把污染问题处理好,处理贪
官,把政府说话给村民签个协议让村民放心,但是哪一个也没做到。
政府不签协议是村民不肯撤走的原因所在。协议都没签,就让我们拆
除路障,所以村民不答应。因为以前别的地方从就出现过这样得事
情,政府答应了,然后又不兑现,把农民骗了,村民很反感。
汕尾政府工作组200多人,长驻在东洲乡村委会里,吃喝玩乐,几个
月工作组根本没有重视农民提出的诉求。晚上下班后,则是回到城里
玩乐。根本没有替村民解决任何问题,而是给村民带来沉重负担。
村官贪污却一个也没处理,一手遮天,谁看到都会生气?积压了好多
的事情及好长时间,所以群众情绪激动。现在是政府的说的算,轮不
到村民说话,就举几件事:
东洲第三村的石建材(音),他连小学也没有毕业,就可以当上村委
书记,就因为他的弟弟是红海湾副湾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小
小的村官就有百万家财,村里人哪个不知道?中央领导过来调查一
下。
以公家的名义建成的东洲港码头。其实是用来官商走私,村中哪个不
知呢?我们东洲的山、海、田都被村官卖掉,从来没开过一次群众大
会!
还有,按照民俗,我们都认为人死后入土为安,也一直保留着土葬的
习惯。但是,东洲村村里每死一个老人,至少要30,000元以上埋葬费
用。那些单据我们都保留着,都可以作证的。不仅是东洲村,整个红
海湾都是这个政策,谁要是不交这个钱,那就必须拉去火葬!
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根本不是一天两天、一件两件了……
〔转载自《大纪元》2005.12.21 16:06;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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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村民请求国际社会关注伤者安危
〔《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高凌采访报导〕12月21日,汕尾东洲事件
已经入第16天,从慌乱中逐渐平静下来的东洲村民虽然仍被当局严密
加监控,但拒领当局发放的大米、拒收当局钱款等行动,表达内心的
愤怒。21日上午,六名受伤村民的家属均被当局赶回村庄,禁止他们
继续照料受伤的亲人;被抓村民遭拷打的消息再次得到证实。东洲村
民恳请国际社会救援,不要让受伤者再遭迫害。
受伤村民家属被赶出医院
目前,仍有六名“12.6”事件中的受伤村民住在汕尾医院。12月9
日,伤者情况被外界曝光后,当局只允许一名家属留守看护。到12月
21日清晨,当局将护理伤者的家属全部赶回东洲,不允许继续在医院
照顾受伤亲人的生活,也不许接触探望。
目前了解的受伤村民情况:
◆陈添进:小腹中了一枪。
◆唐大会:肚子中了二枪,一处伤在肝脏,经过手术中割掉了肝脏的
30%,另一处在胃部,旁边的一根骨头被打断。
◆刘木钟:至今仍未脱离危险期,咽喉被子弹打中;手臂被打伤二
处。据医生讲,即使康复,也很难再开口说话。
◆林香龙:臀部中弹,坐骨被打断。
被赶回村庄无法照顾受亲人的伤者家属,紧急向国际社会求救:关注
受伤村民的生命安危,防止当局继续在受伤的村民身上再做手脚!
村民拒领大米 斥责媒体帮助造假
12月20日,汕尾政府在东洲村发放大米,要求领大米的村民必须到指
定地点领取,要画押、签字。21日的领米现场,有当地电视台的记者
在旁边拍摄村民领米的镜头。村民说:“大概今天晚上就会在当地的
电视台播报了。好去说明政府是在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村民们告诉记者,事实上没几个人去,去的都是村干部的亲友,大部
分东洲人都没去。
村民说:“一袋大米4、50块钱。我们不缺那点米,谁吃了都会遭报
应?缺德!”
东洲村民:放人!我们不要钱
汕尾流血事件案发两周后,事件起因红海湾电厂又开始破动工。要在
东四村村民的土地上铺埋供水管道。第一天遭到了东四村全体妇女的
围堵抗议,遭到当局驱赶。
官方提出每平方米的土地赔给农民16元人民币,但是遭到东四村全体
村民的抵制。村民们说:“我们不要你们的钱,把我们的村民全部放
出来。土地随你们挖。”但当局拒绝了放人要求,也没有兑现补偿款
项,继续管道的铺埋工程,并放言,谁出来就抓谁。
酷刑拷打至吐血,失踪人仍无音讯
据内部认识透露:一位叫陈棉河(音)的东四村村民,50多岁,被公
安拷打得吐了血,现被扒光了衣服扔在看守所中。当地气温已经很
冷。家属求告无门,恳请国际社会援救。
失踪村民的家属两周前都接到了政府发的“拘留证”,到今天已经到
了法律规定的15天的拘留期限,仍无任何音讯。当局没有告诉家属当
事人关押地点,也拒绝了家属送御寒棉衣、通电话以确认平安等要
求。
被高价“买口”逼疯的死者江光革的父亲,仍然时而明白时而糊
涂……
〔转载自《大纪元》2005.12.21 23:0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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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主政治的危机
台湾近日内的三合一选举,已经结束了!这场选举,说明了政党的政
治道德与理念,是政党的灵魂与生命,也是人民选举的重点;政党的
腐化,会伤害党员的民主积极性与认同性,也会玷污民主先烈与先贤
的光荣。
虽然如此,人民不能因为渴望追求廉洁的政治,而忽略了生存的安
全,例如,台湾最大的危机,就是中共的威胁,凡是主张联共或容共
的人,都不应该成为台湾人民选举的对象。
虽然选举,已经结束,但是台湾民主政治的危机,并没有结束;为了
爱护台湾与疼惜台湾未来的命运,我特别开了,下列几贴民主的药
方,希望对台湾的民主病,有所帮助。
一、以追求民主路线,取代主体路线与本土路线
台湾并不是一个健全的民主国家,也不是一个正常的民主国家;台湾
必须民主化,但不需要强调主体或本土化的概念。
如果强调主体路线,那么就会发生族群争夺主体的问题,例如将1949
年前与后来的汉人,作A与B区分,那么A与B,就会被迫成为,不
同争夺主体的对立族群;如果强调本土路线,那么就会产生族群冲突
的问题,例如,所谓的省籍冲突、台湾人排斥外省人,或闽南沙文主
义与大中国沙文主义对立的问题。
如果强调民主路线,那么台湾的民主,就会走向正常的民主互动政
治,即所谓的政党理念之争,而不是族群、省籍情结或政党义气之
争;在全民民主路线的共识下,台湾所有政党的理念与政策,都必须
接受人民的民主检验,如此台湾才有可能,逐渐摆脱族群纷争、省籍
冲突、蓝绿对决与党义气之争。
二、以全民反专制与反共之共识,
解决国家认同与要不要制宪的问题
台湾的主要问题,不应该是蓝、绿之争,也不应该是统、独之争,而
应该是反不反红?台湾的真正敌人,并不在内部,而是那个一直用导
弹瞄准台湾的中共,这一点,台湾人民永远不可以忘记。
如果台湾能够凝聚人民的反专制与反共共识,那么台湾就可以成为,
全人类反专制与反共的民主前哨;这种代表自由国家的角色,远比联
合国或其他国家,承不承认台湾更有意义。
台湾不需要每年花大笔的银子,去买外交或争取小国承认;如果将这
些花在外交的钱,作为赞助东亚大陆人民民主化的运动,与支援那些
被中共所关押的政治犯之家属费用,那么台湾才能真正成为,东亚大
陆人民的民主灯塔、受世界人民尊敬与民主人道国家。
事实上,台湾人民很清楚,只要美国承认台湾,就等于全世界承认台
湾了,其他小国承不承认,在现阶段并不十分重要;台湾应该走向,
真正的人道外交与务实外交,而不是冤大头的外交。
对于统派与独派的人而言,台湾人民如果能够制定,一部符合人民需
要的宪法,对东亚大陆人民,绝对具有重大的示范效应;台湾可以学
习日本的模式,采行美国式的宪法,使台湾成为美、日民主模范宪政
国家的后继者。
确立反共与反专制的民主主轴路线,是台湾确立国家认同与推动制宪
的唯一合法基础。
台湾所使用的中华民国宪法,是半世纪前在南京时,经由一党专制下
所制定的宪法,这部宪法是大汉沙文主义的产物,它是宪法怪兽,也
是宪法异形,因为它隐含了汉人的大一统思想、专制主义(如适合于
一党专制)、军国主义(如反领土分裂)、汉族帝国主义(如适合于
汉人统治其他民族)、反人民选择的权利、反人民自治的权利等。
所谓的修宪,无异于为怪兽化妆,为异形抹粉,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如果台湾不废除这一部宪法,如果台湾不重新制宪,那么台湾永远不
能成为正常的国家,也永远不能成为健全的民主国家;这部宪法,并
不是专为台湾人民而制定的,它不能保障台湾人民的权益,也不能保
障台湾人民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
人类所有的立宪,大都经过流血革命,才能够争取到这个机会;未来
台湾的立宪,也必须经过一场重大的革命。这场台湾立宪的革命,应
该是全民民主理念的革命,它虽然不用流血,但是并不比流血革命还
容易;除了透过有效的全民民主教育,建立全民的民主信仰与理念,
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台湾的政治家,千万不要因为困难,而放弃制宪的目标,因为它是人
民的权力,也是台湾人民未来自由与幸福的保障;还有什么比制宪,
更具有民主改革的重要意义?那些所谓的坚持民主改革的政治家,如
果不先从推动制宪开始,那么他们的主张,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如果在国会,有议员阻止立宪,那么有改革决心的政党,不论付出任
何代价,都应该抗争到底;即使在国会,无法被接受,这种抗争的决
心与理念,也一定会受到人民的支持。政治上一时的挫败,并不代表
永远的挫败;理念的放弃,才是政党与政治家,永远的失败!
三、以拼民主宪政与司法独立,
来取代拼选举与拼政党的保卫政权
台湾的各政党,太过于贪恋政权,造成了各个政党,经常“以选举为
考量”、“以胜选为考量”与“以人气为选战主轴”;这就是台湾各
政党,经常会忽略了,党内民主正义与程序的原则,经常会量身裁衣
为候选人调整党纲,例如,所谓的先选举再说、违反党内民主、党国
政治,大多数的政党都无法避免。
台湾所有政治的乱源,都是因为“人民缺乏民主教育”、“人民缺乏
民主的信仰与理念”、“宪法精神与条文不符合台湾的政治环境”、
“媒体不够客观与公正”、“司法不公平与司法不独立”、“国家认
同的问题”、“族群冲突”、“政党对立与政党仇恨”、“统独纷
争”等问题。
要解决上述的问题,必须先从发展民主教育与确立司法独立开始,否
则台湾的民主,就象台湾的国会一样,永远陷入空转的命运;不仅如
此,台湾的社会,也会继续混乱下去。
孙文所倡导的五权宪法,在一党专制的客观事实之下,无法体现现代
民主政治“三权分立”的本质;台湾必须尽快确立司法独立,并且实
行陪审团制度,这是台湾民主政治的重要关键;否则在政党轮替之
后,司法将继续成为,执政党打压在野党的工具。
如果台湾不尽快解决司法独立的问题,那么台湾所有的政党,一旦执
政之后,都会逐渐走向腐败的政党,所谓“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
腐败”;那些重大的政治弊案与军购案,层出不穷,既无法根绝,又
不能公平处理,真是令人遗憾!这些客观的事实与现象,都是危害台
湾民主正义与道德的主要原因;如果司法不能够尽快独立,那么台湾
民主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了!
四、以民主经典文献与基督教的道德教育,
取代唐诗、宋词与古文教育
台湾是一个没有真正民主教育的国家,至今台湾的非国民教育(如大
众传播的教育)与国民教育课本里,仍然没有现代民主经典文献(指
具体内容的介绍)的教育,例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联合
国人权公约》、美国《五月花号公约》与《独立宣言》、林肯《盖茨
堡演说》、罗斯福的《四大自由》、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
想》的演讲、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等。这样匮乏的民主教育与
文化条件,如何能够帮助人民,建立现代坚定的民主信仰与理念?
台湾的国民教育课本,仍然充斥着汉人唐诗、宋词与古文教育;这种
传统的汉人教育,隐藏着可怕的大汉沙文主义文化病毒,例如,汉人
世界中心主义(如中国,即中央之国)、大一统专制思想、中央集权
主义、盲目忠君思想、军国主义(汉人有权侵略与统治异族,如“普
天之下,莫非王土”)、华夷之辨(汉人具有强烈的排外意识与民族
主义,例如,称外国人为洋鬼子、鬼佬、红毛番、番仔等)、华优夷
劣(汉人称异族为虫鱼鸟兽之族)、帝国主义(如中华民族主义,即
汉人有权统治异族)、中原中心思想(称其他地区为边疆或边陲文
化)等。
这些思想,除了隐藏有可怕的大汉沙文主义文化病毒之外,也隐藏有
汉人浮夸不实的思想意识,例如,汉人的贪恋荣华富贵的意识(汉人
重视福禄寿禧的价值,经常因此而出卖正义与良心)、人情政治、酬
庸政治、裙带政治、红包与贿赂文化、讲究排场与面子、利益输送意
识、利益交换意识、隐恶扬善思想、结党为私、以权谋私、权大于
法、宫廷斗争思想、权谋诡诈思想(如《孙子兵法》、《三国演
义》、《厚黑学》等思想)、轻视生命(如《水浒传》随意杀人的思
想)、逃避社会责任与享乐主义(如《红楼梦》思想)、消极容许社
会不公不义的思想、缺乏对抗黑暗势力的勇气、缺乏与邪恶不妥协的
精神等。
上述这些汉人传统的思想,不仅危害学生的民主信仰与理念,而且是
导致台湾民主政治各种混乱的根本原因,台湾人民应该有所警惕,并
且尽快彻底废除这些思想教育。
西方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是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例如,《圣经》
(尤其是《四福音书》)中,充分体现了各种民主的价值,例如,绝
对的道德理念、强调牺牲之爱与舍己之爱、主动承担人道的责任、尊
重人民的选择权利、尊重人民自治的权利、尊重人权、反专制、反民
族主义、追求正义的政治(如追求人间的公理与正义)、权力的谦
卑、权力的责任、公仆意识、重视道德的自律与自制、不随便诋毁他
人(有助于建立第四权的公正与道德意识)、反对邪恶与黑暗的势
力、反对人间的不公不义、反对贪恋世俗权力与财富、永不与黑暗势
力妥协、积极传播福音的意识(有助于将自由与正义的价值推向世
界)等。
基督教的道德思想,最重要的理念,即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绝
不放弃道德与正义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绝对的价值、绝对的道德
与绝对的正义。如果台湾要成为人类民主政治文明的典范,那么就必
须从学习基督教的道德思想开始,这是最快的捷径。
五、第四权属于公器,必须独立:
人民应该要求,媒体的绝对公正与客观性
中共为了赤化台湾,因此用重资收买台湾的各种媒体;如果台湾人
民,还不能够彻底醒悟,那么台湾人民,将必须永远承受,现在这种
媒体暴力与媒体不断制造社会动乱的弊病。
没有一个人,会容许杀人犯、抢劫犯、土匪、流氓、骗子或小偷,住
在自己的家里;那么台湾人民,怎么能够忍受媒体被中资收买与利
用?这些被中资收买与利用的媒体,应该以叛国罪论处,否则台湾人
民,如何将中共的邪恶势力,有效驱逐出台湾?
保障大众传播与言论权利的自由,并不等于可以容忍叛国罪,这是两
个不同的法律范畴;台湾人民应该有效区分它,否则政府如何能够真
正保护,人们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中共以导弹对准台湾,中共是
台湾的敌对国,并不是朋友,台湾人民必须彻底警悟!
六、以叛国罪起诉或追究,所有联共、倾共或容共的人
台湾最大的危机,就在于人民,没有强烈的敌国意识,也缺乏反专制
与反共的决心;那些主张联共、倾共或容共的人,远比那些贪污腐败
的分子,更为可怕,因为他们会断送台湾人民唯一的生存机会。
在台湾有许多恐共与容共的人,这些人都是危害,台湾未来前途与命
运的人;台湾唯一可以对抗中共与保护台湾的武器,就是民主的信仰
与理念,这是中共最怕的东西,因为它就象是一把锋锐的利刃,会刺
破中共的谎言与政权的合法性。
如果台湾的执政党,没有决心,以叛国罪起诉或追究,所有联共、亲
共或容共的人,那么台湾人民的安全,谁来保卫?
七、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与宪政的价值,
主动攻击中共政权的合法性
两岸的对峙局面,台湾必须争取主动与有利的战争地位;所谓的战
争,在这里是指理念战争,而不是传统的武器战争。
那么如何争取主动与有利的战争地位?如何建立绝对的对抗力量?非
常简单,就是台湾的政治领导人与所有政党领袖,不断地发布谴责中
共违反人权的事情、向自由世界国家警告中共专制的威胁、支援大陆
人民的民主运动、要求自由国家与中共断交、要求自由国家对中共实
施贸易与石油禁运(这是最好与最快的和平推翻中共方法)、宣扬
“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与宪政的理念”等。
台湾必须提高民主的格局,成为人类争自由与人权的典范国家,成为
反专制与共产主义的勇敢斗士,成为人类争自由与民主的伟大灯塔
(不是民主的萤火虫);如果台湾人民还继续恐共或容共的话,台湾
将失去国际的支持,也失去未来生存与发展的机会!
这个对外宣传的工作,必须每天做,必须认真作,必须努力做,这是
唯一能够推翻中共与保护台湾的方法;台湾的民主定位,必须建立在
“坚持将自由与民主的价值,推向世界”,这是台湾成为伟大国家的
途径,也是被世界各自由国家支持、承认与尊敬的最好方法。
八、大量任用高学历与道德的人,担任各领域的工作
一个国家文明的竞争力,决定在人才;台湾有许多高学历与道德的
人,无法被社会所容纳,造成文化不断倒退的情形。
台湾政府的公职人员,学经历逐年下降,以台湾国内外高学历与道德
的人而论,台湾绝对有能力,组织专业博士的内阁;各级政府公仆,
都可以达到高学历专业与道德化的要求。台湾现行的教师任用制度,
不合理地排斥国内外高学历与道德的人,造成台湾教育的逐年退化。
台湾的执政党,必须彻底摆脱汉人恶质文化影响,例如,领袖崇拜、
人情政治、酬庸政治、贪恋权力与财富、以权谋私与权大于法等弊
病,否则所有政治弊案与贪污腐败事件,将永难根除;现在所有台湾
的政治人物,基本上都是威权时代汉人沙文主义教育下的受害者,他
们大都受到了汉人恶质政治文化的影响。
不仅如此,台湾人民,也受到了汉人各种恶质文化影响,例如,人情
政治、裙带关系意识、礼尚往来思想、追求荣华富贵、隐恶扬善(如
包庇贪污腐败)、送红包与贿赂文化、铺张的婚丧喜庆习惯、围标工
程、要求利益输送等;至今在台湾的许多乡间,仍然有一些人,仍然
保有“候选人不买票、不拜票、不在当选后回报人情,那么就不投他
的票!”的思想。这样的人民,是不是很迫切需要,透过有效大众传
播的民主教育,来改变他们?
台湾人民,非常缺乏普世大公无私的理念!台湾选举候选人的成功,
大都是靠可观的金钱与人情,所堆积出来的;当他们当选后,他们必
须设法偿还这些债务,这就是台湾政坛屡屡出现人情政治、酬庸政
治、利益交易与利益输送等事件的原因。除非台湾能够摆脱汉人各种
恶质文化影响,并且改变选举的理念与方式,否则很难根绝贿选与政
治交易的弊端。
台湾人民为了争取文明发展,在各行各业里,必须启用国内外高学历
与道德的人才,这是台湾文明进步与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台湾
的领导人,缺乏这种伟大国民的胸襟,那么不仅会象现在一样浪费人
才,而且会危害到台湾未来的生存与发展。
九、台湾的政治人物,必须摆脱权力的迷思与诱惑,
认真投入民主化的运动
由于台湾的政治人物,受汉人各种恶质文化影响,又普遍缺乏基督教
的道德理念,因此无法摆脱权力的迷思与诱惑,也无法了解权力代表
责任与权力谦卑的道理。例如,选举时,卑躬屈膝地拜票;中选举
后,表现出权力的傲慢与浮夸,这样的政治人物,真正台湾民主的耻
辱。
在台湾凡是倡导政治改革或主张肃贪防腐的政治家,基本上都只是停
留在理想的意念与口号罢了,谈不上什么实质的意义;如果台湾司法
不独立、不能够制宪、不能够加强民主教育、不能够建立人民普遍的
民主信仰与理念、不能够建立人民基督教的道德理念、人民不能摆脱
汉人恶质政治文化意识的影响等,那么谈所谓的政治改革或肃贪防
腐,都是没有意义的。
那些未来能够名留台湾历史的伟人,未必都是在台湾曾经拥有执政权
力的人,而是真正认真推动台湾民主宪政与教育的人,例如,推动司
法独立、推动民主教育、坚持民主与自由的信仰、敢于反共、愿意将
自由与民主的价值推向世界等人。
所谓的选举,只不过是民主一时的价值,并不是永恒的民主价值;真
正有民主理念的人,不论是属于执政党、在野党或人民,他们都会默
默地,从事推动民主化的工作。
从民主化的工作而言,有时在野党,反而能够做更多的事情,那么台
湾各个政党,又为什么要以选举与争取执政权,作为民主奋斗的唯一
途径?台湾的政治人物,必须彻底摆脱权力的迷思与诱惑,真正认真
投身推动民主化的工作,那些喜欢追逐权力、浮夸的口号、虚伪的政
治承诺、政党谩骂与声嘶力竭的选举语言,应该尽量避免。
十、巩固民主宪政,准备迎接东亚大陆后共产时代的来临
2004年中共官方统计,有74,000件人民抗暴事件;中共有各种贪污腐
败、贫富不均、高失业率、三农、股市下滑、经济濒临与崩溃边缘等
问题。这些都说明了,中共即将崩溃的命运。
现在东亚大陆有许多人,提出希望台湾的民进党、国民党与其他政
党,能够将台湾的民主经验,引进到中国;他们希望台湾的政党,能
够在后共产时代,到东亚大陆各地区组党。
台湾人民,基于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基于两岸人民未来友好合作的
关系,基于民主与自由的信仰,基于人道支援的责任,基于两岸人民
同文同种的原因;台湾各政党,可以积极投入,参与这项伟大而神圣
的工作。
以上的建议,希望对台湾未来的民主化,有所帮助!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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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连宋案”陈水扁败诉
〔BBC台湾特约记者杨孟瑜报导〕台北地方法院21日做出的一审宣
判,判陈水扁败诉,除需赔偿连宋象征性的一元求偿,也必须在三大
报的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
2004年台湾“3.20”总统大选后,蓝军群众曾持续在总统府前静
坐,抗议陈水扁当选总统的合法性。而年底,陈水扁在为立法委员选
举助选的场合上,指连、宋在大选后发动“柔性政变”。
陈水扁随后在民进党中常会,又提出类似说法,表示台湾有“七日流
产政变”,指连、宋要蓝军老将怂恿军方高级将领“一个个辞官或装
病”。
对此,连宋认为,对一个政治人物指控政变,是很严重的事,纵然有
“柔性”的修饰词,还是会造成其在社会上的评价受到贬损,因而对
陈水扁提出诉讼。
连宋只求偿新台币一元赔偿金,但要求陈水扁必须在台湾三家主要报
纸头版,及英、美、日、法等四国知名报纸报头下方,刊登半版道歉
启事。
今天的一审宣判判决并未指出需在外国报纸登道歉启事。
连宋辩护律师李复甸走出法庭后表示,连战、宋楚瑜认为此判决结果
“符合社会大众对正义的期盼”,也对司法单位的公正独立审判“表
示敬佩”。
这是连战、宋楚瑜在去年大选“当选无效之诉”等诉讼接连败诉后,
首度“告赢了”陈水扁。
李登辉前车之鉴
同样起因于“3.20”总统大选后的蓝军抗争,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指
称宋楚瑜当时没有与群众在一起,而跑去打麻将,此“麻将说”官
司,宋楚瑜控告李登辉妨害名誉,上个月(11月)法院判决李登辉败
诉,需赔偿新台币1,000万元。
台湾接连两件“元首级”涉及妨害名誉求偿案,都是总统级人物败
诉,创下司法史上纪录。
〔转载自《大纪元》2005.12.21 21:2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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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变说连宋胜诉 陈水扁遗憾将提上诉
〔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21日电〕陈水扁总统“柔性政变”说诉讼
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连、宋胜诉。陈总统晚间发表三点声明,
表示对此结果非常遗憾,将依法提起上诉,也强调因当时对国内政局
有诸多考量,故保留部分可供佐证资料,上诉后将提交法院。
陈总统晚间透过总统府公共事务室发表三点声明,第一,对于本案判
决结果非常遗憾;第二,将会依法提起上诉;第三,对当时国内政局
因有诸多考量,故保留部分可供佐证资料,上诉后将会提交法院。
〔转载自《大纪元》2005.12.21 21:4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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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能有民主,但中国不能?
目前对多数中国人而言,对台湾人关心的中国民主化问题,似乎已被
中国崛起的氛围所掩盖。许多中国人告诉笔者:目前中国人素质很
差,经济又属中低发展水准,区域发展差异过大,尚没有全面推动民
主的环境。更有些中国人直接告诉我:中国推动民主一定会混乱,经
济改革的成果将会受伤害;而中国目前稳定的经济成长率,已是中国
正确发展的明证。
笔者对中国的经济改革成就表示肯定,但对中国不推动民主的说法有
不同看法。众所皆知印度是一个多党竞争的国家,难道中国人素质不
如印度人?还是中国人比印度人穷?但有中国人认为中印的差距持续
拉开,应是有目共睹的表现吧!笔者每次听闻这样论点,总另人感到
啼笑皆非。难道北京宣称的经济成长率,就能简单代表“综合”竞争
力吗?
让我们用数字来说话,从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公布的当期竞争力排名
(WYC;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来看。印度排名从
2003年落后中国21名,2004年落后十名,追至2005年仅中国落后8
名。而《世界经济论坛》所公布的成长竞争指标(GCI;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主要是代表未来五年至十年的综合竞争
力。印度从2003年落后中国12名,2004年落后九名,追至2005年只差
一名。
政府清廉度指标(CPI;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从
2003年落后中国17名,追至2005年只差十名。美国《商业周刊》所公
布的全球科技100强,2005年排名结果印度赫然五家入列,中国仅有
两家。同时间印度股市频创相高之际,中国股市则仍于低点徘徊,而
股价往往是反映经济变动的领先指标。如果中国股市不健全是理由,
难道中国股市会比印度股市还不规范吗?
以上数字与中印差距持续拉开,显然说明相反的故事。平心而议中国
目前领先印度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中国与印度未来实力的缩小,也
是多数学者专家的看法。如果民主印度能有如此的表现,中国为什么
就不能?还是真如中国高官所言:中国人素质太差,印度能有民主,
所以中国不能有。即便中国许多条件不如印度,那不更应该向印度学
习,难道要永远不如印度人吗!
(作者苏经纶是美国罗德岛大学台湾学生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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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石油事件(又一首)
陕北石油事件
那喷涌地层能量的管道
被拧得
九曲十八弯
这样的中国死结
谁能解开?
中国结
一根红色的绳子
将,
捆绑的艺术展现到极致
〔注〕中国结是中国特有的手工艺品。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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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着看(又二则)
──笑话选登(之18) ┌────────────────────────────┐
│ 读了这些笑话,你会对中国的事情了解得很多很多。因而, │
│ 你对中国问题的点评也就会更加内行。 │
└────────────────────────────┘
围着看
体育馆生意不好,馆长便出奇招:运动场改为女洗澡堂,免费洗澡;
看台改为茶座。有人向公安局举报。
局长问:“女洗澡堂有遮栏吗?”
答:“用屏风围着。”
局长问:“有房顶吗?”
答:“有,体育馆的房顶,15米高。”
局长说:“周围有屏风围着;上面有房顶罩着,喝茶的人只能从中逢
看见女人洗澡,这种事公安局就不好管了。”
局长接着说:“现在有些建筑物的结构的确不合理,昨天,我去公共
厕所小便,发现墙的拐角处有个白亮物在晃动,就弯下腰去看明白,
原来是隔壁一个女人的屁股。”
抓鬼
一夜行人走到菜地边,见一鬼,头不长在脖子上,而是提在手里走,
便飞跑着去报警。
公安闻讯而动,在案发现场未发现任何可疑之物。
第二天夜里,公安埋伏在现场。
12点刚过,只见一个人形物在菜地里移动,头不长在脖子上,而是提
在手里。怪物走过来了。
八米;六米;四米!公安猛扑上去,将怪物死死压住。
原来是个驼背老汉,手里提个夜壶,人老磕睡少,半夜出来用新鲜尿
浇菜。
改革
省长对市长说:“有人反映你的问题,我想当面核实一下。什么叫
‘红灯集’?”
市长说:“性服务市场太分散,出了不少问题,市政府就决定把性服
务工作者集中在一条街经营,便于管理,这条街取名‘红灯集’。”
省长问:“什么叫‘抱着飞’?”
市长说:“‘红灯集’收费太高,低收入者消费不起,市政府就决
定:两轮摩托驾驶员全换成女的。女的坐前面驾驶;男乘客坐后面抱
着女驾驶员享受,两块钱1公里,取名‘抱着飞’。”
省长问:“群众反映怎么样?”
市长说:“昨天,一位农民大爷接受电视采访说:“才两块钱一公
里,化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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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通讯》+《民主论坛》 ───────┐ │ │ │ 出版者:(美国纽约市)民主亚洲基金会(asisdemo.org) │ │ 主 编:洪哲胜(Cary S. Hung, Ph.D.) │ │ 电 邮:caryhung@aol.com │ │ 网 址:http://asiademo.org/gb │ │ │ ├────────────────────────────┤ │ │ │ 订阅处: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应时,请回信证实订阅。) │ │ 投稿处: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让中国人从内心里面发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